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届十六次会议
决议及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4年3月5日上午8:30时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八人,独立董事田晓光先生因公务不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邱洪生先生代为表决。监事会五名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有效人数,会议按预定程序审议了议程中全部议案。
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长春天坛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权益的议案》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拟定于2004年4月9日上午9时在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出席会议费用自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03年度报告》正本及其摘要
2.审议《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03年度财务报告》
5.审议《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申请核销坏帐的议案》
7.审议《关于确定200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8.审议《关于收购长春天坛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权益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2、截止2004年3月25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四)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股东持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出席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04年3月30日-3月31日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南里四号公司证券部
4、邮政编码:100024
5、联系电话:010-65772357;65772354;65762911
6、传真:010-65772354;65792747
7、联系人:陈昌金慈翔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四年三月五日
附: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全部议项的表决权(若仅授权表决部分议项请注明)。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注: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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