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整体财务风险过滤体系(下)

  作者:    日期:2004.03.04 13:59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三、ST猴王

    猴王A1993年11月30日挂牌于深交所上市。公司主营焊接材料、焊接设备、机械等的生产与销售。1997年猴王集团成为猴王股份的第一大股东。2000年2月,猴王集团申请破产,于是猴王集团与猴王股份有限公司的内幕交易被逐渐揭露。

    猴王造假手段很多,但最主要的是利用关联交易虚构利润。其方式主要有:

    1、以收取租赁费的方式虚构利润

    公司1999年年报中称,将11个子公司租给猴王集团经营,租赁期为2年,按拥有其子公司净资产的6%计算,以此方式,猴王公司向猴王集团收取租赁费869万元。事实上,ST猴王没有一块属于自己的资产,其所有权一直属于猴王集团。猴王股份公司先后向猴王集团收购的11个子公司,全是用垃圾资产冲抵应收帐款,套取上市公司现金的一种手段,其圈钱行为不言而喻。

    2、利用资金占用费收取利润

    1997年根据猴王公司与猴王集团签定的协议,双方以其各自每月平均占用对方资金数的12.5‰互相收取资金占用费。1998年是12‰,1999年是6.67‰。至此,猴王公司以挂帐方式收取资金占用费总额达近2亿元。

    3、利用收取土地使用费、房屋租金虚构利润

    猴王股份公司把公司的价值不过3500万元的两处房屋以高达2000万元的年租金租给集团公司。1998年0.13元的每股收益中有0.12元是靠"出租"得来的。

    通过以上事实,我们发现:上市公司为了满足自己的圈钱行为,就要不断地包装自己,从而利用各种手段造假,而关联交易这种方式便成了最简单、最直接的方式。在猴王股份与猴王集团数亿元的关联交易挂帐中,就是以大股东欠款来掩饰虚构利润的事实。而整个过程中,大股东的控制权被运用到了极致,上市公司完全成了大股东的囊中之物。因此对于这种通过关联交易而带来的利润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谨慎对待,从而回避其潜在的风险。

     (上海证券报 北部资产 王醒 刘希敏)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