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山西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4 年2 月29 日在山西太原煤化招待所208 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 人,实到监事5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监事会2003 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3 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3 年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2、2003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及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山西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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