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控:消除千万担保责任

  作者:    日期:2004.03.02 08:43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上周刚刚公布年报,成功摘"星"的ST长控(600137),又遇到了一件好事,公司今日发布公告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2002年涉及公司的两起对外担保法律诉讼作出了有利于公司的裁定。公司共计1470万元的连带清偿责任无需再执行。

    对于净利润仅320.71万元的ST长控来说,1470万元潜在债务的消除无疑给公司财务结构带来了积极的影响。但这1470万元只是众多担保诉讼纠纷中的一小部分,更多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而这一切都源于公司的虚假重组。

    虚假重组埋祸根

    由于原重组单位诈骗公司为其提供巨额担保,ST长控的经营受到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据不完全统计,自重组以来,ST长控共计为四川泰港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四川泰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企业西藏金山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金额高达20487万元。

    仅2003年一年,ST长控涉及担保的新增诉讼及部分诉讼进展就超过了10起。依靠1000万元财政无息贷款恢复生产的ST长控再也无法承受更多担保诉讼和潜在的损失。

    陈年旧事逐步解决

    2002年7月11日,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德盛支行诉四川泰港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其借款人民币900万元,ST长控因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被诉。2002年11月8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ST长控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省高院。

    2003年7月23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因四川泰港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经济犯罪,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而且省高院已于2002年10月24日发出"内部明电",要求全省各地人民法院对已受理的此民事纠纷案件,应中止审理;已经审结的,中止执行。据此,省高院裁定案件中止审理。

    ST长控近日收到的民事裁定书显示,2003年12月15日,四川省高院作出了撤销2002年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同时驳回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德盛支行起诉的终审裁定,公司潜在的清债责任得以消除。

    而保牌成功ST长控,似乎得到了幸运之神的更多关照。公司收到的另一份民事裁定书同样给了一个满意的说法。2002年1月17日,中国银行成都市新华大道支行诉四川泰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归还其商业承兑汇票570万元(其中敞口金额399万元)及利息,ST长控因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被诉。2002年7月8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ST长控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四川省高院2003年12月24日的民事裁定书同样作出了撤销中院的民事判决,并驳回相应银行起诉的终审裁定。

    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虽然两笔担保已经得到了妥善解决,但摆在ST长控面前问题还有很多。会计师在年报的审计报告中明确指出,公司原重组单位向公司陆续注入的一些公司,由于被当地政府收回经营权或无法通过企业工商年检、土地使用权受限制、散失资产实际控制权等原因,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额无法合理确定。

    另外,公司2003年度的盈利主要来自财政补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依然亏损5578万元,因此公司主营业务能否在2004年取得突破,成为公司是否保牌成功的关键因素。

    所幸公司董事会也已经意识到这一点,提出今年的工作重点是加强企业管理,整合公司资产,完成债务重组工作,加大对老欠款和应收帐款的追收力度,采取各种措施解决四川泰港案带来的遗留问题,同时配合大股东搞好公司的二次重组,力争2004年完成公司资产重组。(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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