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2月26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八人,实到八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其议定事项,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财务决算方案》;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公司2003年实现净利润77,280,310.61元,按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法定公益金,母、子公司共计提法定公积金7,728,031.06元,提取法定公益金3,864,015.5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的利润171,991,291.66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7,679,555.68元。
本着兼顾公司持续发展和股东实际利益的原则,董事会拟定以公司2003年末总股本303,082,5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5元(含税)的分配预案。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继续聘任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
七、审议通过了2004年3月31日召开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4年3月31日(星期三)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厅
(三)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4年3月24日(星期三)下午3:00闭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五)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及委托代理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04年3月3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3、登记地点: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5、公司联系地址: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014045
联系电话:(0472)4192200—5308、4190473
传 真:(0472)4190473
联系人:张久利 刘秀云 滕飞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OO三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4年 月 日
回执
截止2003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二OO三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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