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4年2月26日下午15时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才旺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内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重大决策科学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良好: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程序合法,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损害部份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4、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二、审议通过《公司二00三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0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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