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负连带责任。
近期不断有媒体就本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事宜进行报道。本公司曾就此事向控股股东———深圳机场(集团)公司进行了征询并在2004年2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04-4)。
本公司再次重申,截止目前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事宜,请广大投资者以本公司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公告为准。本公司将积极关注此事,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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