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关 村:被判承担保证责任

  作者:    日期:2003.12.10 08:17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中关村(000931)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为北京华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额度为1.5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提供担保,该笔贷款到期后华运达公司未履行按时还款义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做出判决,判令华运达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建行北京分行本金1.5亿元人民币及衍生利息,中关村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与此同时,就民生银行诉请法院判令中关村提前偿还7000万元贷款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中关村将于2003年12月30日前向民生银行支付借款本金3000万元并于2004年4月30日前向民生银行支付借款余额本金4000万元及全部余欠利息,民生银行对中关村质押的7425万股中国光大银行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公告称,上述诉讼仲裁事项结果预计将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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