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本基金有望名正言顺

  作者:证券时报    日期:2003.11.19 08:10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据权威人士透露,《保本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在业内广泛征求意见。一旦该规定经修改完善并正式推出,备受市场关注的保本基金将获得正式“名分”。据了解,多家基金管理公司正紧锣密鼓地准备保本基金方案,产品设计已经完成,一旦《意见》正式出台后,更多保本基金将陆续推出。

  《意见》规定,保本基金的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契约、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承诺,保本期间届满,投资人能收回90%以上的投资本金,并约定本金的计算方法。同时,基金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遵守《意见》:基金名称出现“保本”、“护本”、“安全”或类似含义字样的;基金契约、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承诺投资人有权保本期间届满,以不低于投资本金的90%以上比例要求赎回基金份额的;其它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基金。

  根据《意见》,保本基金应当具备相应的投资策略以确保本金安全,并明确载入基金契约等法律文件。在投资范围上,保本基金资产中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和银行存款之外的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20%,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除外。

  相对于其它开放式基金,保本基金在基金契约和招募说明书中必须增加一些有关担保的内容,包括保证人的名称、住所、营业范围、财务状况和信用等级,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保证费用的费率、支付方式和来源,不适用保本约定的情形,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情形。

  对保本基金而言,担保机构的选择无疑处于相当重要的位置,对此,《意见》规定,保本基金的担保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实收资本不低于2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50亿元;成立并运作满3年以上,具备法人资格;已担保的保本基金资产规模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2倍;最近3年未受重大处罚。

  《意见》还强调,基金管理人、托管人、保证人及代销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能力。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保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销售宣传材料中列明,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金融机构,并说明保本基金依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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