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恒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作者:    日期:2003.10.22 14:30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吉林恒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吉林恒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期半天。会议应到董事六人,亲自出席董事三人,授权代为出席董事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聘任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简介后附)担任公司2003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修改《公司章程》第四条。

  由原“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吉林恒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JILIN HENGHE PHARMACEUTICAL LIMITED COMPANY”修改为:“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JILIN PHARMACEUTICAL LIMITED COMPANY”。

  (2)修改《公司章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由原“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即6人”修改为“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即4人”。

  (3)在《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一节第五十一条后增设一条:第五十二条(原章程第五十二条及其后条款依次顺延,下同),即:“第五十二条 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②公司不得将资金以下列方式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委托贷款;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4)在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三条后增设一条,即:“第五十四条 公司在对外担保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程序:

  1、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2、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3、公司对外担保应当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2/3以上签署同意,涉及的金额或12个月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0%以上的,应经股东大会批准;

  4、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5、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5)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一条。

  由原“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修改为:“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张守斌先生、孙洪武先生、李永喜先生、端然先生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杨庆祥先生、冯淑华女士为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后附)。

  5、召开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2、3、4项议案。

  吉林恒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三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1:

  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简     介

  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于1996年经财政部批准,由原邮电部发起设立,1999年经财政部批准改制为由注册会计师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总部在北京市海淀区。该所2000年获得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现有执业人员280多人,其中注册会计师130人。

  附件2: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介

  张守斌先生,1955年12月15日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现任吉林金泉宝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恒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大连金泉生物工程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

  孙洪武先生,1966年3月17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会计师。曾任吉林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证券业特许会计师,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吉林金泉宝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吉林恒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大连金泉生物工程制药有限公司董事。

  李永喜先生,1951年8月13日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现任吉林金泉宝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吉林恒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连金泉生物工程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端然先生,1963年3月16日出生,中共党员,双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资产管理部经理,现任深圳市新峰房产交易评估有限公司(深房集团成员企业)总经理。

  附件3: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杨庆祥先生,1934年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曾任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吉林省人事厅厅长、吉林省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现任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中国法官学院和吉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冯淑华女士,1949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2001年12月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结业证书。历任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处长、处长,中国证监会长春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法规稽查处处长、工会副主席。现拟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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