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3 公司董事长陈伟恕先生、总裁卢铿先生、主管财务工作副总裁董建明先生及财务总监兼资金财务部总经理赵卫群女士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2.3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注:公司原股东上海三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国有法人股345,671,808股、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国家股84,899,814股转让给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后股权性质全部为国有法人股。
3.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 √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上海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外合作企业,本公司占上海实业开发有限公司32.27%的出资额及相关权益。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商品房销售和房屋租赁,与去年同期(钢铁销售)相比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原因系本报告期重大资产重组后行业发生重大变化,由冶金企业转型为房地产企业,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也随之发生重大变化。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利率为29.59%,与上年毛利率2.35%相比发生了重大变化,原因系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主营业务改变所致。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行业发生重大变化,由冶金企业转型为房地产企业,所以利润构成也发生重大变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5.8.2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测本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发生50%以上的增幅,原因系本报告期内公司由于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由钢铁经营全部转型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公司盈利能力大幅度提高所致。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02年度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的资产重组,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登记手续,全部资产已完成交易,全部款项均已付清,出售与购买的资产已在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办理了产权交割手续。目前尚有金钟广场部分楼层的产权证过户手续及控股子公司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之中。整个资产重组按计划实施,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无任何影响。详见2003年3月28日、4月29日、5月28日、6月28日、7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司公告。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5.1 2003年2月24日,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公司名称由"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自2003年3月3日起,公司证券简称由"浦东不锈"变更为"上实发展"。详见2003年2月25日、2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司公告。
6.5.2 2003年2月24日,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公司经营范围由原来的钢铁生产变更为"房地产开发和经营,实业投资,资产经营,国内贸易,信息服务"。详见2003年2月2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司公告。
6.5.3 2003年3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人民币20亿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于4月9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签署了均为人民币4亿元授信额度的银企合作协议。详见2003年3月28日、4月1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司公告。
6.5.4 2003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对坏帐核算方法、存货核算方法、固定资产及折旧、收入确认原则、借款费用等项目根据房地产行业的有关规定及特点进行了调整。本次变更自2003年1月1日起实行。详见2003年4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司公告。
6.5.5 2003年5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河南国基家和万世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及进一步增资的议案》,《关于增补二名董事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增补公司董事杨云中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增补公司董事董建明先生为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虹桥支行申请壹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虹桥支行签署了《银企合作协议》。
6.5.6 2003年6月28日,公司办公地址搬迁,新办公地址为上海市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7层。详见2003年6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司公告。
§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金额单位:元
7.3 报表附注
7.3.1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业发生了重大变化,由钢铁企业转型为房地产企业,故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也发生了部分变更,具体变化如下:
会计政策的部分变更:
一、存货核算方法
变更前:存货包括库存商品、在产品、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取得存货时按计划成本方法计价。发出存货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变更后:存货主要由开发成本与开发产品构成。对于开发用土地,公司以购入或支付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在土地投入开发时转入开发成本核算。公共配套设施费用支出直接计入开发成本;开发成本转入开发产品时,按照工程预算成本在开发成本中计提尚未发生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并结转入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及周转房的摊销按房屋建筑物的实际成本扣除预计残值以及估计经济使用年限,采用直线法计算出月摊销额,计入相关经营成本费用;对于改变房屋用途用作出售的,按相关开发产品摊余价值结转相应营业成本。公司将计提并预计将支付物业管理公司的维修基金计入开发成本。
二、收入确认原则
在原收入确认原则的基础上增加了两点房地产收入确认的方法:
A、销售房地产具体在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收入:
①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开始预售,预售商品房所取得的价款作为预收账款入账。
②商品房开发建设工程完工后并具备入住交房条件后,将有关房地产实物移交给买方,公司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和控制权。
③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相关销售价款已经取得或者确信可以取得。
④相关成本可以可靠计量。
B、出租开发产品收入确认方法:
经营租赁的租金应当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收入。
三、借款费用
变更前: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在发生时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成本,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在发生时直接计入财务费用,其他借款费用均于发生时确认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变更后:
A、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在发生时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成本,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在发生时直接计入财务费用,其他借款费用均于发生时确认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B、房地产项目在项目建设期借入的资金利息计入开发成本。开发完工后,则计入当期费用。
会计估计的部分变更:
一、坏账核算方法
变更前:坏账准备计提根据年末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余额的15%计提。
变更后:坏账准备根据年末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余额,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除经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全额提取坏账准备外,其余按以下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1年以内 0.3%
1~2年 5%
2~3年 10%
3年以上 50%
二、固定资产及折旧
变更前:
类别 使用年限 残值率 折旧率(年)
房屋建筑物 8-45 4% 2.13%-12%
机械设备 7-25 4% 3.84%-13.71%
电器及运输设备 4-12 4% 8%-24%
其他设备 5-28 4% 3.43%-19.20%
变更后:
类别 使用年限 残值率 折旧率(年)
房屋建筑物 20-40 5% 2.375%
电器及运输设备 5 5% 19%
其他设备 5 5% 19%
生产设备 10 5% 9.5%
根据财政部财会(2003)10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的要求,企业对外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原处理方法是按投资期限或10年平均摊销计入损益,现改为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XX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XX单位(投资成本)"科目,并按规定的期限摊销计入损益;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XX单位(投资成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7.3.2 如果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原因及影响数。
本报告期内,由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也发生重大变化,资产重组后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1)公司持80%控股权的上海上实置业有限公司在本报告期为公司创造净利润5,773,975.68元;(2)公司持60%控股权的河南国基家和万世置业有限公司在本报告期为公司创造净利润4,436,708.74元。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伟恕
二○○三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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