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本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3公司董事长沈光宇先生、总经理丁明国先生、总会计师郑立标先生、财务部部长丁萍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基本信息
2.2财务资料
2.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2.2利润表
单位:元
2.3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为25407户。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本年度既定经营方针和经营目标继续做大做强主业,实现主营业务利润2532.34万元、净利润1527.2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43.72%、112.41%,经营业绩显著增长主要得益于公司粘胶长丝产品销售价格有所回升以及母公司根据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由按33%改为按15%的税率计提。报告期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江苏金羚纸业有限公司和南京维卡纤维有限公司强化内部管理和加紧生产调试,争取早日生产达标,产生效益。
3.1.1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3.1.2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不适用
3.1.3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4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5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由于2002年半年度母公司按33%计提企业所得税,本年度母公司根据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按15%的税率计提企业所得税,同时公司粘胶长丝产品销售价格有所回稳,因此按公司持续经营情况预计,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实现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会出现较大幅度增长。
3.6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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