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咨询:我在某证券公司办了深圳股票转托管,次日我到新开户的证券公司要卖出股票,发现账上没有股票,经过咨询才知道是原证券公司在办理转托管手续时出了错,将我的股票转入了内地一家券商处,而该证券公司办理股票调账又需要两天时间。这期间,上市公司出了有关公告,我的股票因此跌了七、八个百分点,我与证券公司进行协商,证券公司同意赔偿交通费、误工费,但不肯赔偿股票损失。问能否通过法律程序要求证券公司赔偿?
咨询意见:证券公司由于自己的错误将客户的股票转错,责任在于证券公司。作为股民应该与证券公司及时协调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果与证券公司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但是损失需要股民举证,这方面存在一定难度。(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黄远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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