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独立董事米建国先生因公出差在外,无法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陈永泉先生、苏颖倩女士因事未出席会议,已分别委托刘天金董事长、周立成副董事长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1.3公司董事长刘天金先生、总经理吴冰文先生及会计主管人员张嘉玲女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董事长:刘天金
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2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基本信息
2.2财务资料
2.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2.2利润表
利润表
200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2.3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
本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为239,835户。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抓住国际、国内纸品市场需求增长的有利时机,以营销为龙头,巩固国内重点市场份额,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今年一季度分别完成系列纸袋纸、卡纸销售16,663.27、38,590.66(吨,其中纸袋纸出口达4,989.63吨,同比分别增长12.41%、29.89%。但因原木、木片、废纸等大宗原辅材料采购成本同比呈现一定幅度增长,造成了纸袋纸、卡纸综合成本上升。一季度公司共完成主营业务收入223,447,691.41元,同比增长39.58%;主营业务利润31,724,222.07元,同比下降0.78%;实现净利润4,919,179.33元,同比下降28.42%。
3.1.1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3.1.2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不适用
3.1.3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4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5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持股37.5%的深圳市恒宝鼎投资有限公司于2002年5月1日委托深圳市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乡营业部理财资金400万元,期限两个月,该理财资金本息均未收回。2002年12月27日,深圳市恒宝鼎投资有限公司已就此事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3年2月10日、4月8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两次开庭审理,该案目前正在争取进入裁定执行阶段。
(2)公司持股37.5%的深圳市恒宝鼎投资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黄河证券)之间因1000万元备用金纠纷,深圳市恒宝鼎投资有限公司已决定委托深圳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此案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3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6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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