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没有董事声明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所有董事均出席董事会。
1.4 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无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董事长王之先生、总裁谭文鋕先生、财务总监管志湛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3.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表
单位:股
4.2 前十名股东持股表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3.2控股股东和其他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5.2 在股东单位任职的董事监事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3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6 董事会报告
6.1 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或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 采购和销售客户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6.5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人民币)万元
6.6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7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8 经营成果和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整体财务状况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6.9 对生产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产生重大变化已经、正在或将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10 完成盈利预测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11 完成经营计划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13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14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15 董事会新年度的经营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新年度盈利预测
□ 适用 √ 不适用
6.16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7.4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7.5 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与控股股东存在个别高管人员双重任职情况,公司董事会已在调整并尽快解决。
(2)报告期内持股5%以上股东无承诺事项。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及深科技工会与深圳市三九工程开发总公司、吕少麟、深圳市三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纠纷案
2000年11月20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向深圳市三九工程开发公司[本案被告一]和吕少麟[本案被告二]投资组建的深圳市三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三九物业"-本案被告三]投资。2001年3月,公司按照《出资协议书》累计出资262.50万元(含设备、清洁物资及现金),占16.14%股权,但被告三方至今没有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导致公司无法行使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002年12月13日,公司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解除有关《出资协议书》及返还出资款、材料物资费和设备折旧费(设备已归还)等计1,030,143.50元人民币并要求三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之诉讼请求。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当中。为避免经济损失,公司已申请罗湖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一的部分债权采取了适当的诉讼保全措施。
(2)公司与深圳市三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洁服务合同纠纷案
2002年1月8日,"三九物业"与公司签订了保安、清洁服务合同,为公司提供保安、清洁服务。但由于上述之股权纠纷,"三九物业"于2002年10月只返还了设备,而材料物资和现金未予归还。为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停付其部分保安、清洁服务费,并于2003年2月终止了与"三九物业"的保安、清洁服务合同。
公司于2003年2月19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传票,"三九物业"向该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偿付其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赔偿金等计2,651,123.10元人民币,本公司将积极应诉。目前,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3)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开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开发")在美国的一位债务人已申请破产,其破产管理委员会在美国内华达州破产法庭提请诉讼,要求归还已由该债务人转回香港开发的一笔金额为美元4,421,313元(折合人民币36,570,000.00元)的资金,香港开发已经委任律师处理该事务。该案件尚在审理之中。
7.8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2002年6月30日,本公司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姚小聪、司徒维新为本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两名独立董事能够按照《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的各项运作,按时参加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所议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同时发表独立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会计师蔡晓东和刘明对本公司2002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9.2 资产负债表(附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附表)、现金流量表(附表)。
9.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本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均未发生变化。
9.4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开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昂纳光通信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由73.33%降为46.46%,由于报告期末,本公司对其不再拥有实质控制权,故本年度不再将昂纳光通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4月2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