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孙绍德董事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董事会,授权委托王洪信董事行使表决权。
1.3本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柯朝南先生、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邵建聪先生和财务部负责人江国书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2.2 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2.3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10217户。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本公司属橡胶制品业和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和所涉及的行业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主产品炭黑的原材料乙烯焦油、煤焦油和主产品高岭土的原材料柴油价格一直居高不下,使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比去年同期上升52%,为克服原材料价格上涨的不利因素,公司采取了加大产品产量、扩大市场占有率和抓紧催收货款等措施。报告期内,生产炭黑4558吨,生产高岭土17734吨,主营业务收入4615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41%、2%和20.20%,但仍未能扭转亏损的局面,今年1-3月实现利润总额-722万元,净利润-794万元。
3.1.1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重要事项
4.1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吴柱文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聘任邵建聪先生任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
4.2 2003年1月17日茂名市财政局与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集团”)签订了《国有股转让协议》,市财政局拟将持有的本公司占总股本26.33%的国有股2,928.82万股转让给海印集团,每股转让价格2.98元人民币,转让总价款8,727.88万元人民币。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海印集团持有2,928.8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33%,成为第一大股东,茂名市财政局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目前相关股权转让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
茂名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董事长:柯朝南
200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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