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作者:    日期:2003.04.23 13:33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董事邱启荣因公务未出席董事会,授权委托公司副董事长张景载行使表决权。

    1.3公司董事长徐林宝、总经理朱胜杰、财务总监金爱薇及财务部经理袁芯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4本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2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基本信息

    2.2财务资料

    2.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注1:因公司上年同期没有编制现金流量表,故无法进行比较。

    注2:正负数无法计算比例。

    2.2.2利润表

    编制单位: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3月金额单位:元

    2.3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

    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人数为123,701人。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3.1.1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3.1.2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投资及其高科技开发,智能化物业管理和商品房经营租赁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抓住上海申博成功及新一轮黄浦江两岸开发全面启动这一历史性发展机遇,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进一步加大房地产项目建设力度。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862.49万元,主营利润3,563.73万元。

    报告期内,我公司投资建设的东方中华园、金龙广场、淮海中华大厦等房地产项目,已陆续进入预销售阶段,销售形势良好,但根据房地产行业的特征和现行的会计政策,尚不具备在报告期内确认上述项目的销售收入及利润的条件,预计在2003年下半年确认销售收入和利润。

    

    3.1.3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注: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

    (1)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上升133.03%,主要是报告期销售的上海春城项目、虹桥中华园别墅项目的毛利较高,且利润总额基数相对较小;

    (2)期间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上升427.6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费用正常支出,但因主要房地产项目销售及利润体现均在下半年,因此造成期间费用占利润总额比例上升;

    (3)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上升306.2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完成了上海中华新苑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取得收益3938万元。

    3.1.4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5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投资重庆市袁家岗体育中心储备地块的议案。上述事项披露于2003年1月3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2、2003年3月14日,公司就与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该案,并向我公司发出了受理案件通知书。上述事项披露于2003年3月18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3、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大借款合同如下:

    (1)、2003年1月15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签署《短期贷款合同》,该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从2003年1月15日至2004年1月14日止,贷款月利率为3.9825‰。

    (2)、2003年2月20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卢湾支行签署《短期贷款合同》,该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从2003年2月20日至2004年1月20日止,贷款月利率为3.9825‰。

    (3)、2003年2月26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支行签署《短期贷款合同》,该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期限从2003年2月26日至2004年2月10日止,贷款月利率为4.20375‰。

    (4)、2003年2月11日,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闸北支行签署《短期贷款合同》,该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从2003年2月11日至2004年2月11日止,贷款月利率为3.9825‰。

    (5)、2003年2月21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支行签署《短期贷款合同》,该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期限从2003年2月21日至2004年2月20日止,贷款月利率为3.9825‰。

    (6)、2003年3月27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卢湾支行签署《短期贷款合同》,该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从2003年3月27日至2004年2月27日止,贷款月利率为3.9825‰。

    (7)、2003年3月31日,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上海浦东支行签署《短期贷款合同》,该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从2003年3月31日至2004年3月30日止,贷款月利率为3.9825‰。

    (8)、2003年3月13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签署<<短期贷款合同>>,该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3100万元,期限从2003年3月13日至2004年3月11日止,贷款月利率为3.9825‰。

    3.3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与上年度报告相比,本报告期内执行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无重大变化;合并报表范围减少二家,即:上海中华新苑置业有限公司和上海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上述两家公司的股权转让工作,故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4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由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具有一定的周期性,而我公司现有项目的收入确认阶段均在第四季度,因此估计公司下一报告期末的净利润约在1000-2000万元左右。

    

    3.6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4月23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