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3季度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报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高嶙、陈汉文、陈炳生、林威先生因故未参加,陈汉文、陈炳生、林威委托董事长黄建民先生、高嶙委托董事盖小健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公司本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董事长:黄建民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重要提示 见另文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福建水泥
股票代码:600802
2、公司董事会秘书:林成潮
联系电话:0591-7527300或0591-7517808转1560
传真:0591-7517018
证券事务代表:林国金
联系电话:0591-7517808转1508
传真:0591-7517018
电子信箱:dmcement@pub5.fz.fj.cn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路118号宏杨新城建福大厦
3、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财务指标 2002年1-9月
净利润(万元) -1616.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423.91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2.34
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0.057
2002年9月30日 2001年12月31日
股东权益(万元) 68992.16 70156.40
每股净资产(元) 2.44 2.48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2.20 2.28
注: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合计-192.32万元,涉及项目:
1、营业外收支净额(扣除所得税影响数)-192.32万元。
三、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对比年初未发生变化。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户数79521户,其中:国家股股东1户,法人股股东12户,社会公众股股东79508户。
(三)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类别
1 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145145000 51.32 国家股
2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698500 0.25 法人股
3 开元基金 550239 0.19 流通股
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50000 0.19 法人股
5 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 550000 0.19 法人股
6 鹏华成长 540231 0.19 流通股
7 福建省石化经济发展公司 419100 0.15 法人股
8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330000 0.12 法人股
9 傅培珍 303039 0.11 流通股
10 安徽证券 277349 0.10 流通股
说明:
1、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并由其代表国家持有公司国家股,其所持股份中12025万股为本公司作贷款担保质押,其中6400万股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质押,质押期限为1999年9月30日至2004年9月29日;5625万股向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质押,质押期限为2000年3月16日至2006年3月16日。
2、2001年11月26日,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闽国资委[2001]9号文授权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行使本公司国家股股权出资者职能。因此,该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公司于2002年3月5日收文后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上。
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福建省政府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国有独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7年4月3日,注册资本168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黄建民,主要经营授权的国有资产及其收益管理;对外投资经营;咨询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矿产品,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煤炭,水泥包装袋的批发、零售标准砂的制造。
3、除上述情况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股权质押、冻结、托管等情况。
4、前十名股东,除法人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外,未详其他股东有否存在关联关系。
四、经营情况阐述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1-9月份生产水泥176.14万吨,比上年同期增产23.32万吨,增长15.26%;销售水泥171.95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销22.39万吨,增长14.97%;销售商品熟料30.90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578.11%。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9127.97万元,利润总额-1614.30万元,净利润-1616.23万元,比上半年减亏115.15万元。
今年是公司最为困难的时期,市场的持续低迷及竞争的加剧,给公司的销售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困难。本报告期公司以全面拓升营销能力为重中之重点,一方面致力于″降成本拓市场″工作,一方面紧抓″三项制度″的改革工作,使公司的各项工作有了初步改观。尤其是本季度的8、9两月份,公司水泥产量及炼石牌水泥销量等多项指标连续刷新历史记录,遏止了今年1--7月连续月份的亏损,实现8、9两月份的连续盈利。第四季度,公司面临的形势仍然非常严峻,公司将继续改进营销工作和抓紧改革工作,力争各方面能有根本改观。
(二)投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进度投入,本报告期未增加投入。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也没有增加重大投入。
(三)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1、经营成果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同比增减变化
项目 2002年1-9月(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49,127.97
主营业务利润 144,988.82
净利润 -1,616.23
因本公司上年同期报表未合并且未披露,故未列示上年同期数。
由于公司四号窑于上年年底正式投产,公司产、销量同比分别增长了15.26%和14.97%,因水泥售价下滑、原燃材料价格上涨导致主营业务利润未能同步增长;同时期间费用也有较大的上涨,投资收益亏损176.50万元,而去年同期因兴业银行股权投资及短期投资等收益613.21万元,以上原因导致本报告期出现较大亏损。
(2)收入及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及变动原因
项目 2002年1-9月 2002年1-6月 增减幅度%
金额(万元) 占利润总额比例% 金额(万元) 占利润总
额比例%
主营业务利润 14,498.82 -898.15 9,381.52 -540.40 -357.75
其他业务利润 203.42 -12.60 135.06 -7.78 -4.82
期间费用 15,853.00 -982.04 10,854.85 -625.27 -356.76
投资收益 -176.50 10.93 -143.59 8.27 2.66
补贴收入 0.00 0.00 0.00 0.00 0.00
营业外收支净额 -287.04 17.78 -254.18 14.64 3.14
以上主营业务利润、期间费用占利润总额比例的重大变化原因,主要是公司通过加强和改进营销工作,第三季度产、销量均有提高并实现单季盈利,使1-9月的累计亏损额比1-6月有所降低所致。
(3)报告期内无重大季节性收入及支出,无重大非经常性损益等。
2、财务状况
(1)主要资产项目占总资产的比例及重大变化
项目 2002年9月30日 2001年12月31日 金额增减%
金额(万元) 占资产总额比例% 金额(万元) 占资产总额比例%
总资产 160,502.61 159,187.07
货币资金 4,719.69 2.94 14,711.14 9.24 -67.92
应收帐款 19,663.80 12.25 15,035.22 9.45 30.78
其他应收款 15,086.73 9.40 12,856.78 8.08 17.34
预付帐款 2,420.44 1.51 1,458.97 0.92 65.90
存货 10,882.20 6.78 9,757.82 6.13 11.52
长期投资 6,133.04 3.82 7,185.34 4.51 -14.65
固定资产净额 73,058.40 45.52 72,634.05 45.63 0.58
工程物质 695.69 0.43 1,749.89 1.10 -60.24
在建工程 9,339.55 5.82 6,585.88 4.14 41.81
长期待摊费用 3,616.09 2.25 2,067.30 1.30 74.92
注:
①货币资金减少主要系应收帐款增加及归还银行贷款等;
②应收帐款增加主要是报告期销售货款回笼周期增长及产销增长所致;
③预付帐款增加,主要系增加预付四号窑设备款;
④工程物质比年初减少60.24%,主要系四号窑工程等生产设备结转在建工程所致;
⑤在建工程比年初增加41.81%,主要增加四号窑配套工程漳州粉磨站和新水泥库投入;
⑥长期待摊费用比年初增加74.92%,主要增加鹧鸪山、后门头和寨岩三座矿山的征地费用。
(2)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委托理财、资金借贷行为;
(3)本报告期内无逾期债务。
3、或有事项与期后事项
(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①公司诉鞍山证券公司等证券交易代理合同纠纷一案,诉鞍山证券上海陕西北路证券营业部因擅自同意合作方上海泰和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单方划走共管保证金人民币3400万元承担偿付责任。审理期间被告不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其有关财产予以保全冻结的裁定,并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至上海高级法院(详细情况见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8月21日,经上海高院终审裁定,已驳回被告的上诉,维持上海二院原裁定。鞍证于8月9日被中国证监会撤销并进入清算后,我司已就案情事实向有权部门作了进一步的申诉请求,并已致函鞍证清算组要求其按有关规定优先偿还我司被挪用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现我司正抓紧进行该案的诉讼工作。
②本公司诉厦门世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货款纠纷一案,被告不服厦门市中院一审判决上诉至省高院。因被告未按通知要求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省高院于9月10日裁定被告上诉案件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终审裁定。厦门市中院原裁定″判令被告厦门世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我司水泥货款及铁路运费、综合服务费等共计人民币1731.1214万元,案件受理费9.6566万元、财产保全费8.707万元由被告负担″,目前正处强制执行阶段。
(2)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共计12143万元,其中对外贷款担保11443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担保700万元,具体如下:
①贷款担保
被担保单位 起 续 保日 担保金额(万元) 担保期限
三明新型建材总厂 2002年06月 2743 1年
福建省建福散装水泥联合公司 2002年04月 400 1年
福建省建福散装水泥联合公司 2002年09月 400 1年
福建省福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02月 4900 1年
福建省福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01月 3000 1年
合 计 11443
②银行承兑汇票担保
被担保单位 担保金额(万元) 担保期限
厦门建福散装水泥运输公司 200 2002.6.12~2002.10.12
厦门建福散装水泥运输公司 200 2002.7.10~2002.11.10
厦门金福鹭建材有限公司 300 2002.9.4~2002.12.12
合 计 700
(3)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永安建行10月17日到期流贷2000万元及顺昌建行10月20日到期流贷4000万元,由于资产抵押相关手续正在办理,目前已逾期,预计10月底可办妥抵押相关手续及转贷工作。
4、其他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生产经营环境、政策法规对公司的影响未发生重大变化;
(2)2002年3月25日,公司与福建省顺昌水泥厂劳动服务公司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本公司将所持有的常州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5%的股权(股权净值为10099451.08元)与福建省顺昌水泥厂劳动服务公司所拥有的水泥粉磨厂资产(评估价值为9,957,964.78元)进行置换,置换日为2002年3月31日。
(3)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购并行为,无重大关联交易,未签定重大合同等。
(四)关于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报告期,中国证监会福州特派办对本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就上述方面提出以下事项:
1、特派办认为,我司坏帐准备率偏低,坏帐准备计提不够谨慎。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在本年度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坏帐准备政策,依据谨慎原则,适当提高坏帐计提比例,具体比例将在下次董事会研究决定。
2、特派办认为,我司对鹧鸪山、后门头、寨岩三座矿山开采权的取得,未按合同价格核算资产和负债。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对上述矿山开采权的取得按实际发生额核算,并于本期对″长期待摊费用″和″长期应付款″科目调增了1842.5万元。该项″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同样按原合同规定方式进行摊销,对未来公司损益不会产生不同以往的影响。
(五)2002年全年度业绩的预测
鉴于本报告期累计亏损额仍然较大及本年度将提高坏帐计提比例等,预计2002年全年度公司仍将亏损。
五、财务会计报告
(一)会计报表(未经审计)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2002年9月30日 200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54,150.48 55,427.52
长期投资 6,133.04 7,185.34
固定资产净值 84,888.91 84,464.56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17,109.40 15,604.38
资产总计 160,502.61 159,187.07
流动负债 67,226.42 62,137.74
长期负债 24,155.10 26,757.60
股东权益 68,992.16 70,156.40
2、简要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2002年7--9月 2002年1--9月
主营业务收入 17,403.05 49,127.97
主营业务利润 5,117.30 14,498.82
其他业务利润 68.36 203.42
期间费用 4,998.15 15,853.00
投资收益 -32.92 -176.50
营业外收支净额 -32.86 -287.04
所得税 1.31 8.35
净利润 115.15 -1,616.23
(二)财务报表附注
1、与2001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以及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本季度财务报告采用的会计政策(主要指对不均匀发生费用的确认、计量等)与年度财务报告无重大差异;
3、本公司投资270万元拥有90%权益的厦门金福鹭建材有限公司本报告期未予合并,原因如下:
该公司成立于今年年初,现处试营业阶段,该公司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及当期净利润额三项指标均在本公司母公司资产总额与本公司所有的子公司资产总额的合计额的10%以下,为保持与前一定期报告合并范围的一致性,故未予合并。本公司将在本年度的报表中予以合并。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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