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2半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目的仅是为公众提供公司上半年的简要情况,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国际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程正明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参加本次董事会的表决。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1、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法定英文名称:XIAMEN ROAD & BRIDGE CO.,LTD
2、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厦门路桥
股票代码:000905
3、公司注册地址:厦门市嘉禾路侨星大厦八楼
公司办公地址:厦门市嘉禾路侨星大厦八楼
邮政编码:361009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amoy-roadbridge.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4、公司法定代表人:黄灵强
5、公司董事会秘书:刘翔
证券事务代表:林瑞昭
联系地址:厦门市嘉禾路侨星大厦八楼
联系电话:0592—5326897、5049881
传 真:0592—5326893
电子信箱: liuxiang-[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6、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登载公司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财务指标 单位 2002年1-6月 2001年1-6月
净利润 元 40,551,615.23 11,360,500.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元 30,652,548.28 9,981,776.99
每股收益 元/股 0.137 0.039
净资产收益率 % 3.862 1.15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股 0.243 0.240
财务指标 单位 2002年6月30日 2001年12月31日
调整后 调整前
股东权益(不含 元 1,049,990,460.20 1,009,438,844.97 1,009,592,826.28
少数股东权益)
每股净资产 元/股 3.559 3.422 3.422
调整后的每股 元/股 3.499 3.361 3.361
净资产
*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单位:元)
委托理财收益 10,000,000.00
营业外收入 40,775.34
营业外支出 141,708.39
第二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股本结构没有发生变化。
二、截止2002年6月30日,本公司股东总数为64185户。
三、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情况介绍
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 厦门市路桥建设投资总公司 162,620,000 55.13 国家股
2 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 37,380,000 12.67 国家股
3 通乾证券投资基金 2,152,956 0.73 流通股
4 科瑞证券投资基金 1,463,107 0.50 流通股
5 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1,199,231 0.41 流通股
6 兴和证券投资基金 869,244 0.29 流通股
7 金元证券投资基金 670,421 0.23 流通股
8 隆元证券投资基金 599,592 0.20 流通股
9 兴业证券投资基金 306,000 0.10 流通股
10 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304,799 0.10 流通股
注:前十大股东持股相关情况说明:
1、前两名股东所持股份为未上市流通的股份,共计200,000,000股,占股份总数的67.8%,后八名股东所持股份均为已上市流通的股份,共计7,565,350股,占股份总数的2.56%;
2、上述前十名股东中,其中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金元证券投资基金及隆元证券投资基金同属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兴业证券投资基金及兴和证券投资基金同属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其余五名股东未发现存在关联关系;
3、前两名股东所持股份本年度内未发生增减变动,亦无质押、冻结或托管情况,但第一大股东厦门市路桥建设投资总公司现已向厦门市财政局提出申请,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6262万股国家股中的50%进行质押,尚未获得批准。
第三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1999年3月至2002年3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情况如下:
1、2002年4月9日,公司召开了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黄灵强、程正明、江孔雀、曾超、缪鲁萍、陈卫文、张杨、朱军、陈甬军、陈汉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其中陈甬军、陈汉文为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张亚明、蔡佩珍、梁超、马宁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并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林美德、周毅榕、毛育铭组成第二届监事会。
2、2002年4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黄灵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聘任缪鲁萍女士为公司总经理,洪鹤翔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刘翔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同时,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张亚明女士为监事会主席。
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分别刊登于2002年4月10日及2002年4月11日的《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上。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及变化分析
主营业务收入等指标与上年同期的增减变化
项目 金额(元) 增减比例(%)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主营业务收入 141,251,530.46 116,319,673.15 21.43
主营业务利润 73,880,790.37 59,411,241.16 24.35
净利润 40,551,615.23 11,360,500.30 256.9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123,326.00 -67,662,767.67 110.53
上述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增长21.43%,主要系:
(1)过桥费收入增长21.04%,由于过桥车辆增加及车型计量标准变化所致;
(2)建材生产销售增长22.32%,主要系建材产品的生产能力及市场占有率提高导致建材产量增加。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利润增长24.35%,主要系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所致。
3、报告期内净利润增长256.95%,主要系:
(1)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有较大程度的增长;
(2)2001年度资产委托管理产生收益1000万元;
(3)由于公司所贷的日本输出入银行1.3亿美元的贷款年利率由去年同期的7.56%下降到报告期的3.02%,导致此项财务费用大幅减少。
4、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增长110.53%,主要系与上年同期相比,投资减少从而导致现金流量增加。
二、报告期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涉及的主要行业未发生变化,主营业务为:厦门大桥、海沧大桥过桥费的征收及经营、维护与管理;控股子公司-路桥建材有限公司建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由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财务费用有较大幅度下降,以及2001年度进行资产委托管理的收益在报告期内得到体现,因此,公司在2002年上半年实现税后利润405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56.95%,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
主营业务行业构成情况
项目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
行业 收入(元) 比例(%) 利润(元) 比例(%)
交通运输辅助业 97,110,511.00 68.75 62,334,488.59 84.37
建材业 44,141,019.46 31.25 11,546,301.78 15.63
主营业务地区分布情况
地区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
收入(元) 比例(%) 利润(元) 比例(%)
福建省 141,251,530.46 100 73,880,790.37 100
注: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之子公司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厦门市金路桥石料有限公司在上年度将本应计入费用的192,959.04元误计入固定资产,本报告期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相应调减152,204.14元,盈余公积调减1,777.17元,固定资产调减192,959.04元,少数股东权益调减38,977.73元。
三、报告期投资情况
1、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募集资金,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募集资金延续到本报告期内使用的情况。
2、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投资1400万元与厦门市路桥建设投资总公司共同设立厦门市路桥房地产有限公司”议案,公司于2002年2月4日与厦门市路桥建设投资总公司签订了《合资成立厦门市路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书》(有关公告已刊登在2002年2月6日的《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并于报告期内完成第一期投资计700万元,所投入项目——厦门市路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毕工商注册登记。该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的开发、经营与管理,本公司拥有其股东权益比例为70%。
四、下半年经营计划
2002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贯彻执行董事会制订的业务发展目标,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严格控制落实综合目标管理各项指标,加强和完善公司的内控制度,以进一步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
2、采取措施继续加强两桥的征费管理工作和稽查力度,深入推行ISO9002质量体系的运行,并重点抓好BMMS养护管理模式的成果转化应用;
3、关注收费方式改革新动向,积极准备适当的应对措施,并做好各项持续信息披露工作,以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五、对2001年年度审计报告解释性说明段解决情况的说明
2002年1月23日,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01年财务报告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报告中有两条解释性说明段,内容涉及“财政专项补贴款2300万元”和“国家开发银行三亿元贷款本息帐务处理”事项(详见2002年3月8日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由于上述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属政府行政性行为,本公司无能力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故无法提出具体措施予以解决。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无以前期间拟定、在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及发行新股方案。
二、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或处置以及企业收购兼并、资产重组事项。
四、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购销商品、提供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本年度继续委托厦门市路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厦门大桥和海沧大桥的收费和日常维护,根据合同约定,全年委托管理费为14,866,100元。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实际支付委托管理费6,500,000元。
2、租赁发生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占用的厦门大桥、海沧大桥直接建设用地,由本公司向厦门市路桥建设投资总公司租赁使用,使用期限30年。根据合同约定,报告期内本公司共支付两桥上半年土地使用权租金2,740,000元。
3、公司与关联方债权、债务或担保事项
(1)厦门市路桥建设投资总公司以其拥有的厦门火烧屿土地使用权为本公司于1997年向国家开发银行三亿元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2)截止报告期末,厦门市路桥建设投资总公司共为本公司1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由于厦门市路桥建设投资总公司于1997年以其拥有的厦门火烧屿土地使用权为本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三亿元贷款提供了抵押担保,因此,本着互保原则,本公司于1999年度相应为其流动资金贷款10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后在《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后,本公司意识到上述互保行为已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立即督促路桥总公司尽快采取措施以解除本公司的担保责任。其中截止报告期末已解除担保6800万元,尚有4000万元未解除。目前路桥总公司正在积极申请将所持有的本公司16262万股国家股中的50%进行质押,一旦获厦门市财政局批准,即可通过股权质押替换本公司为之提供的4000万元担保责任。
4、投资产生的关联交易
详见“三、报告期投资情况”中的“2、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上市公司资产的事项:
详见“四、重大关联交易”中的1、2两项。
2、公司对外提供重大担保事项
(1)本公司于1999年为控股股东厦门市路桥建设投资总公司的流动资金贷款10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01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已解除6800万元,本报告期尚余4000万元未解除。
(2)根据本公司于2001年5月25日与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震集团”)签订的《互保协议》(内容详见2002年3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本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与雄震集团的互保情况如下:
本公司为雄震集团在中国光大银行厦门支行贷款3000万元(贷款期限从2001年9月13日到2002年9月7日)以及在福建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续贷2000万元(贷款期限从2002年3月5日到2003年3月5日)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雄震集团相应为本公司在福建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贷款2000万元(贷款期限从2001年8月16日到2002年7月26日)以及在厦门市商业银行杏林支行贷款2000万元(贷款期限从2001年12月25日到2002年10月25日)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根据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2002年1月14日召开的临时会议作出的决议,本公司于2002年3月25日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海沧支行贷款1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从2002年3月25日到2003年3月25日)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委托理财情况
(1)延续到报告期的委托理财合同
根据本公司与天同证券责任有限公司于2001年度分次签订的合计金额为10500万元的资产委托管理合同,本公司已分别于2002年4月9日、2002年4月19日收回本金10000万元,并取得投资收益1000万元;同时,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将尚余500万元的委托管理期限延长一年。
(2)报告期内签订的委托理财合同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及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详见2002年4月11日及2002年5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报告期内,本公司以自有资金15000万元分两次委托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管理,其中10000万元的委托期限从2002年4月10日至2003年4月9日,另5000万元的委托期限从2002年4月23日至2003年4月23日。
六、报告期内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可能产生重要影响的承诺事项。
参见“四、重大关联交易”中的第3项之第3点说明。
七、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由于本公司原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2000年初扩大规模后业务日益繁忙,加之本公司与其签订的聘期也已届满,因此,经公司于2002年5月29日召开的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改聘福州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八、其他重要信息
2001年5月24日厦门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关于“改革厦门大桥的收费办法,促进岛外经济发展”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提出将对本公司所属的厦门大桥和海沧大桥的收费管理办法进行改革,并具体交由厦门市政府办理。2002年1月8日,厦门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厦门市政府提交的关于“改革厦门大桥的收费办法,促进岛外经济发展”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就实行资产置换、实行电子钱包制度、年费制度以及由市、区财政直接给予经济补偿等改革方案进行了讨论,但最终将会采取何种改革方案尚无法知晓,因此,对两桥收费管理办法进行改革将会对本公司产生何种影响,目前仍无法估计。(该事项已在2001年5月26日及2002年1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
第六节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 财务报表(见附表)
二、会计报表附注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由厦门市路桥建设投资总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将其拥有的厦门大桥管理分公司的全部净资产和在建的海沧大桥工程的相关资产、负债,经评估后折股投入,并于1999年2月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票于1999年4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厦门大桥的经营和维护;海沧大桥的投资、经营和维护;国内外大中型桥梁、中高等级公(道)路、隧道、港口、码头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及配套工程的投资及经营管理;土地及房地产的综合开发;批发、零售建筑材料、机械、电子设备、旅游商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首饰)、日用百货、食品;停车场及配套服务设施的投资及经营管理;提供游览区、上桥观光服务、运动健身、儿童游戏休闲服务;餐饮及茶室;桥梁科普展示;开发旅游品;旅馆;仓储运输;信息咨询服务;高科技园区配套服务设施的开发、建设及管理。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公司目前执行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本公司日常会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年度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所载财务信息的会计期间为2002年1月1日起至2002年6月30日止。
3、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并以历史(实际)成本为计价基础。
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发生的非本位币经济业务, 按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的中间价(“市场汇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所有货币性外币资产和负债的期末余额均按期末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 由此产生的折算差额全部计入当期的财务费用。
6、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7、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本公司短期投资在取得时按照投资成本计量,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于实际收到时先行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在处置时,将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的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于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系按单个投资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市价的差额提取,预计的短期投资跌价损失,业已计入当期损益类的账项。
8、应收款项坏账确认标准、坏账损失核算方法及坏账准备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坏账损失的核算采用备抵法,按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坏账准备,具体提取比例为:
账 龄 提取比例(%)
1年以内(含1年,以下类推) -
1—2年 10
2—3年 20
3—5年 50
5年以上 100
注:应收关联方的款项、公司员工暂借款及存放其他单位的押金不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确认坏账损失的标准为:
a.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
b.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清偿义务,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并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9、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销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资等,包括各类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产成品、低值易耗品等。
存货在取得时,以实际成本计价, 领用或发出存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
本公司存货盘存采用定期盘存制。
低值易耗品按一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报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量。存货跌价准备系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预计的存货跌价损失,业已计入当期损益类的账项。
10、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本公司的长期投资均系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为:对拥有被投资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的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于直接或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以上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并对会计报表予以合并。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投资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处理,股权投资差额按照10年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本公司期末对长期投资按照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并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1、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计价、折旧政策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以实际成本计价。取得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须的支出。
固定资产中,厦门大桥和厦门海沧大桥折旧采用工作量法计算,两座大桥总车流量均根据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所做的《厦门市进出岛交通量预测报告》预测,其中厦门大桥预测总车流量自1994年至2029年,厦门海沧大桥预测总车流量自2000年至2029年。其余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各类固定资产的估计经济使用年限、预计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年)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桥梁道路及附属 30-36年 10% 2.50%-3.00%
房屋及建筑物 5-35年 0-10% 2.57%-20.00%
机器设备 6-11年 0-6.3% 8.52%-16.67%
运输工具 5-10年 0-10% 9.00%-20.00%
其他设备 5-10年 0-10% 9.00%-20.00%
固定资产于期末按照账面净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按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净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2、在建工程核算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建工程以实际成本计价。其中为工程建设项目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外币折算差额在固定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前计入工程成本。在建工程在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之日起不论工程是否办理竣工决算均转入固定资产,对于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待办理完毕后再作调整。
本公司于期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则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按单项工程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并计入营业外支出。
13、无形资产计价、摊销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均按取得成本计价,摊销方法如下:
项 目 摊销方法 摊销年限
大桥维护管理系统 平均年限法 10年
软件 平均年限法 5年
本公司于期末对无形资产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4、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如下:
项 目 摊销方法 摊销年限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平均年限法 5年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 平均年限法 修理间隔期
其他 平均年限法 受益期间
15、收入确认方法
A、大桥过桥费收入,在车辆通过大桥并取得过桥费时确认。
B、商(产)品销售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 已将商(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 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出售商(产)品实施控制;
(3)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
(4) 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C、商品代购代销收入在代购代销款已结算,发票已开具时予以确认。
16、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应付税款法核算企业所得税。
17、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公司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18、会计差错更正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之子公司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厦门市金路桥石料有限公司在上年度将本应计入费用的192,959.04元误计入固定资产,本报告期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相应调减152,204.14元,盈余公积调减1,777.17元,固定资产调减192,959.04元,少数股东权益调减38,977.73元。
19、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根据财政部财会字[1995]11号《关于印发<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以公司本部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进行编制。公司本部以及本公司拥有50%以上表决权股份的控股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范围。本公司采用完全合并法合并会计报表。
本公司与子公司间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所有投资、重大交易、资金往来以及公司间交易未实现利润均在会计报表合并时予以消除。
少数股东权益的数额系根据本公司所属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数额减去母公司所拥有的份额计算确定;少数股东应享损益系根据本公司所属各子公司于本年度内实现的损益扣除母公司投资收益后的余额计算确定。
(三)税项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的应纳税项列示如下:
1、流转税
税 目 税 基 税率(%)
营业税 营业收入 5
增值税 商品销售增值额 4、6或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营业税和增值税 7
社会事业发展费 营业税 4
社会事业发展费 增值税 3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和增值税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和增值税 1
注:社会事业发展费于2002年3月停征,2002年4月起改征地方教育费附加。
2、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15%。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厦府[1998]综086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给予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筹)税收返还政策的通知》,本公司从上市年度1999年始,所得税三年内先征15%后返还7.50%。根据国发(2000)2号文《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的精神,本公司不再享受上述税收返还政策。
3、房产税
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或以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房产税由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按规定自行申报交纳。
(四)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
1、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的基本概况如下:
公司全称 业务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投资额 所占权 是否
性质 (万元) 益比例 合并
厦门市路桥建材 生产 2000 建材生产、销售 45,636,100.00 95% 是
有限公司
厦门市路桥储运 运输 200 货物运输、仓储 1,900,000.00 95% 是
有限公司
厦门市路桥房地 房地产 1000 房地产开发、经营 7,000,000.00 70% 是
产开发有限公司 与管理
2、与上年度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情况:
本公司本报告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为厦门市路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2年2月正式营业。
(五)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A、关联方关系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公司 经济性质 法定
的关系 或类型 代表人
厦门市路桥建设 厦门市 路桥建设、管理;土地综合 母公司 国有企业 黄灵强
投资总公司 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
部分进口业务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末数
厦门市路桥建设投资总公司 35,385 1,655 - 37,040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金额 百分比 增加额 百分比 减少额 百分比 金额 百分比
厦门市路桥建设 16,262 55.13% — — — — 16,262 55.13%
投资总公司
4、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公司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厦门市路桥工程物资公司 同一母公司
厦门市路桥艺术工程公司 同一母公司
厦门市路桥广告公司 同一母公司
厦门市路桥管理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厦门路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拥有其40%股权
B、关联方交易
1、 关联方交易详见本报告第五节之(四)。
2、 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明细列示如下:
科 目 关联方 期初数 增加合计 减少合计 期末数
应收账款 厦门市路桥艺术工程公司 32,656.27 3,859.09 32,656.27 3,859.09
厦门市路桥工程物资公司 414,000.00 167,760.00 414,000.00 167,760.00
其他
应收款 厦门市路桥建设投资总公司 1,542,339.43 1,821,642.63 2,071,823.06 1,292,159.00
厦门市路桥广告公司 2,003,100.00 - 600.00 2,002,500.00
厦门市路桥艺术工程公司 4.07 - - 4.07
厦门市路桥工程物资公司 894,747.23 - 477,236.00 417,511.23
厦门市路桥管理有限公司 - 2,221,614.61 739,335.10 1,482,279.51
厦门市路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470,382.33 468,884.75 1,497.58
预付账款 厦门市路桥广告公司 2,055,537.00 - 2,055,537.00 -
厦门市路桥工程物资公司 86,325.16 1,305,111.85 - 1,391,437.01
应付账款 厦门市路桥工程物资公司 271,163.28 1,334,160.80 690,080.40 915,243.68
应付账款 厦门市路桥艺术工程公司 5,019,718.51 - 605,331.79 4,414,386.72
预收账款 厦门市路桥艺术工程公司 3,337.09 - - 3,337.09
其他
应付款 厦门市路桥建设投资总公司 3,632,416.15 2,876,951.04 2,882,696.15 3,626,671.04
厦门市路桥艺术工程公司 81,829.00 172,816.26 254,645.26 -
厦门市路桥管理有限公司 1,349,191.12 - 50,000.00 1,299,191.12
厦门路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446,798.96 - 446,798.96 -
厦门市路桥工程物资公司 80,000.00 - 80,000.00 -
(六)或有事项
1、对外担保
a、1999年度,本公司向厦门市路桥建设投资总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10,800万元,截至本期末止4,000万元担保余额尚未解除,该担保余额将于2002年12月30日到期。
b、本公司本年度向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5,000万元,其中3,000万元担保将于2002年9月7日到期,2,000万元担保将于2003年3月5日到期,。
2、抵押
a、本公司于2001年度将持有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8,000万股股权抵押给福建兴业银行,签订金额为8,000万的闽兴银厦营额质(2001)028号最高额质押合同。
b、本公司于2001年度依据与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签订的日本输出入银行转贷款抵押合同的规定,以厦门海沧大桥替换厦门大桥作为向日本输出入银行转贷款的抵押物。
(七)承诺事项
本公司无重大承诺事项。
(八)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本公司于2001年7月26日以所持有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8,000万股股权作质押向福建兴业银行所贷的3000万元已于2002年7月26日归还。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本公司于2001年1月8日收到厦门市财政局根据厦财基(2000)34号《关于拨付财政补贴2,300万元的批复》转入的财政专项补贴2,300万元;2002年2月21日厦门市财政局又以《关于收回原拨付的财政专项补贴2,300万元的函》收回该项财政专项补贴。
2、根据1998年6月19日《厦门市财政局关于承担海沧大桥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三亿元人民币本息偿还的函》,厦门市财政局承诺在本公司成立后承担本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人民币3亿元的本息,并以财政补贴的形式安排每年的本息偿还。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0年5月10日厦府办[2000]函011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厦门海沧大桥建设的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问题的审计整改处理意见的函》和厦门市财政局2000年7月10日厦财基(2000)17号《关于国家开发银行三亿元贷款本息的偿还及一亿元无偿补助款剩余部分账务处理的函复》,厦门市有关政府部门进一步明确了原有承诺的内容和性质:厦门市财政局继续代本公司偿还国家开发银行3亿元人民币贷款的本息,但代为偿还的贷款本金作为本公司对厦门市财政局的债务,待今后本公司实施配股或增发新股时,再将该债务转为对本公司的股权;代为偿还的贷款利息不计入本公司财务费用。
3、厦门市财政局于1998年6月19日出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补助1亿元、专项借款2亿元用于厦门海沧大桥的函》,承诺给本公司无偿补助1亿元,专项无息贷款2亿元。截至2002年6月30日止,其中的1,549.76 万元无偿补助款及1亿元专项无息贷款尚未兑现。
4、本期委托理财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五节之五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载有董事长亲笔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文本;
四、公司章程文本。
文件存放地:厦门市嘉禾路中段侨星大厦八楼董事会秘书处。
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黄灵强
200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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