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半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局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目的仅是为公众提供公司上半年的简要情况,报告全文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投资者在做出重大决策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颜邦喜先生和高锦芬先生因公在外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粤 富 华
股票代码:000507
(二)公司董事局秘书:薛楠
证券事务代表:张金萍
联系电话:(0756)8886218
传真:(0756)888814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北岭工业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金额单位:元
项目 报告期数 上年同期数
净利润 16,009,359.49 22,641,625.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6,032,264.41 23,114,168.61
每股收益 0.046 0.066
净资产收益率(%) 1.68 2.3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47 -0.052
*注: 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金额单位: 元
项 目 金 额
处理下属部门、被投资单位股权损益 -775,246.08
委托投资收益 1,200,000.00
营业外收、支净额 5,499.47
摊销股权投资差额 -453,158.31
项目 报告期末数 年初数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954,328,259.00 938,318,899.51
每股净资产 2.766 2.72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2.70 2.67
二、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二)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有股东106522户。
(三)主要股东持股情况介绍
2002年6月30日前在册,拥有公司股份前十名股东情况:
名次 股东名称 本期末持 本期持股 持股占 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变动增减 总股本 的质押或
情况(+-) 比例(%) 冻结情况
1 珠海市港口企业
集团有限公司 71,754,000 20.80 国有法人股
2 珠海市纺织工业
集团公司 38,769,600 11.24 已冻结 发起人法人股
3 珠海市科技奖励
基金会 7,920,000 2.30 法人股
4 珠海经济特区冠
华轻纺总公司 6,468,000 1.88 已质押 法人股
5 中国化纤总公司 4,356,000 1.26 法人股
6 广东省纺织工业
总公司 3,300,000 0.96 已冻结 法人股
7 珠海珠光公司 3,300,000 0.96 已冻结 法人股
8 珠海经济特区发
展公司 3,300,000 0.96 已冻结 法人股
9 中国信达信托投
资公司 3,300,000 0.96 法人股
10 广东发展银行珠
海分行 2,200,000 0.64 发起人法人股
注:上述前十名股东所持股份均为未上市流通股份。
(四)本公司第四大股东珠海经济特区冠华轻纺总公司为第二大股东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五)股份冻结情况:因为富华集团的PTA项目出资担保,公司第二大股东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公司和第四大股东珠海经济特区冠华轻纺总公司分别以其所持股份2996万股和646万股向交通银行珠海分行提供质押担保。目前,上述股权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
(六)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股东未发生变化。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情况未发生变化。
(二)报告期内,公司新聘或解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与大股东实行“三分开”的有关规定,公司主管港口业务的副总裁杜志锭先生于2002年3月27日提出辞去其副总裁职务,并经2002年4月10日召开的富华集团第四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本公司是一家综合类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包括:港口交通运输、房地产开发、进出口、药品生产及销售等。截至2002年6月30日,公司上半年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689万元,净利润1601万元。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1、收入、费用、利润等项目增减变化:
项 目 金 额(元) 增减比率(%)
报告期数 上年同期数
主营业务收入 46,890,630.42 73,394,359.71 -36.11%
主营业务利润 15,291,944.89 20,814,931.81 -26.53%
净利润 16,009,359.49 22,641,625.55 -29.29%
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净增加额 -43,422,155.92 -59,329,664.40 26.81%
期间费用 15,579,325.55 12,513,353.71 24.5%
投资收益 16,702,306.93 15,367,152.42 8.69%
说明:A、主营业务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房地产收入减少所致;
B、主营业务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业务利润减少所致;
C、净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主营业务利润减少及计提坏帐准备所致;
D、期间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营业费用增加及计提坏帐准备所致;
E、投资收益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进出口合作贸易收益增加所致。
2、资产、股东权益项目变化:
项 目 金 额(元) 增减比率(%)
本期数 期初数
总资产 1,156,115,433.91 1,302,870,556.78 -11.26%
股东权益 954,328,259.00 938,318,899.51 1.71%
说明:A、总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债回购融资所致;
B、股东权益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增加所致。
(二)报告期内经营状况分析
1、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虽然部分港口业务收费费率下调和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但港口交通运输业务量仍保持平稳增长,最大限度的缓解了上述不利因素对业绩的影响。经统计, 外轮理货总数量159.94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10.7%,理箱总数13.189万TEU,比去年同期增长6.4%;外代公司上半年代理船舶3538艘次,比去年同期下降6.9%;代理集装箱13.059万TEU,比去年同期增长7.9%;报关行业务量亦较去年同期上升21%。三家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1768万元,净利润 387万元。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九洲)有限公司上半年实现集装箱吞吐量12.547万TEU,比去年同期上升6.6%,公司(持有50%的股权)从中获取投资收益1474万元。
针对贵州富华药业有限公司的经营现状,进行业务流程重组,把自产药的市场销售从公司剥离,由贵州富华药品销售有限公司统一对外销售,以期提高其市场开发力度和市场占有率;同时制定一套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及制药行业特点、且具操作性的薪酬制度及绩效考评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目前上述举措已初现成效,截止6月底,药业公司的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24%。
受珠海市房地产开发政策影响,公司目前不能开发新楼盘。为加大资金回收力度,报告期内采取大幅降价促销的手段,共销售“富华广场”一、二期尾盘面积约3491平方米,回收资金808万元。
根据董事局“关于关闭清算重庆富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有关决议”,上半年已组织人员进行相关业务的关闭清算工作,进展顺利。
2、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1)行业分布情况: 单位:元
项 目 本期累计数 上年同期数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房地产 8,073,997.00 8,005,536.00 36,969,813.01 30,235,231.70
制造及贸易 21,135,859.90 15,572,515.37 17,612,435.74 13,064,980.16
港口运输 17,680,773.52 6,167,796.45 18,812,110.96 5,607,537.09
合 计 46,890,630.42 29,745,847.82 73,394,359.71 48,907,748.95
(2)地区分部报表: 单位:元
项 目 本期累计数 上年同期数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地区:珠海地区 30,476,894.65 18,356,712.92 59,597,702.47 39,289,600.76
珠海以外地区 16,413,735.77 11,389,134.90 13,796,657.24 9,618,148.19
合计 46,890,630.42 29,745,847.82 73,394,359.71 48,907,748.95
(三)报告期内投资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以前期间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情况。
2、重大非募股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计划在2002年向珠海碧阳化工有限公司(PTA项目)投入注册资本金1128万美元,报告期内已投入300万美元。目前PTA 项目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整体工程建设已完成总量的92.4%。
(四)公司下半年经营计划
公司下半年将继续加大港口运输及进出口等业务的发展力度,挖掘药业、药品销售公司效益潜力,努力消除各种不利因素,保持稳步发展的势头,具体措施如下:
1、以专业化、现代化和大型化为目标,不断加强港口建设。根据港口运输市场变化特点,努力提升综合竞争力,提高服务质量,巩固现有的市场份额并寻求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加强港口运输企业成本核算,抵冲收费标准降低后带来的不利影响,争取实现年度利润指标。
2、房地产公司继续开展“尾盘促销活动”,加速回笼资金。
3、保障PTA项目注资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整体工程如期完成。
4、加大产业结构的调整力度,积极寻求新的投资项目。
5、强化基础管理,进一步改革用人、分配机制。
6、加大对应收帐款和股东欠款的清收力度。
五、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及执行情况
公司上年度未分配,也未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以前年度重大诉讼事项在本年度执行情况
(1)本公司与顺德万利包装厂出口业务合作投资纠纷一案,已经(1995)珠法经初字第1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并裁定顺德万利集团应返还人民币330万元及其利息,报告期内尚有54.5万元未收回。目前公司仍在积极追收。
(2)本公司1998年预付江门市巨裕服装有限公司货款至今未还,经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1999)珠香经初字第1420号和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珠法经终字第010号民事判决书判定,江门市巨裕服装有限公司应支付本公司预付货款1,109,999.25元及自1998年10月21日起至支付之日止按每天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至本报告日止,上述款项尚未收回。
(3)珠海经济特区富华进出口贸易公司诉贵州顺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货款纠纷一案,经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筑法经初字第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贵州顺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向珠海经济特区富华进出口贸易公司支付货款1249102.4元及相应利息(自2001年1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直至付清为止)。目前该案仍处于执行阶段,未有重大进展。
(三)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产收购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以现金48,802,650 元人民币和公司对香港华凌纺织有限公司21,197,350 元的债权受让珠海裕富通聚酯有限公司35%的股权。实施收购股权行为后,公司将成为珠海裕富通聚酯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截止2002年6月28日,我公司已按有关约定完成全部出资。日前珠海裕富通聚酯有限公司已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第一阶段的股东变更和验资手续,并将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陆仟万元。
该项目的产品——半消光聚酯切片所需的原料PTA,正是我公司近年来投入巨资参股的珠海阿莫科化工有限公司的产品。受让裕富通股权、投资生产年产15 万吨的半消光聚酯切片,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在工业原材料项目投资中产品链的延伸和上下游产品的衔接,有利于公司综合效益的充分发挥。
经过紧张的项目投资建设,珠海裕富通聚酯有限公司已于2002年6月5日进入试产阶段,生产能力达到项目设计能力的80%,其产品——半消光聚酯切片质量稳定,属优等品。(详见刊登于2002年7月3日《证券时报》《关于收购裕珠海裕富通聚酯有限公司35%股权进展情况的公告》)
(四)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购销商品、提供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为珠海裕华聚酯有限公司代理进口原材料PTA、MEG,并按每吨收取人民币10-20元的代理劳务费,共实现代理手续费收入119.6万元。
2、公司与关联方(包括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存在股权、债务往来、担保等事项的,应该披露形成的原因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 报告期内应收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公司往来款6559万元,其中约2058万元是我公司与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公司在历年合作开展纺织品进出口业务过程中发生的资金往来,属正常流动资金占用,报告期内分得合作收益200万元。其余4501万元是我公司为其垫付的款项。
我公司已于2002年7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清理第二大股东——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公司债务方案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公司以其拥有的全资子公司冠华房地产开发公司100%的股权作价4501万元抵偿欠我公司的债务。(详见2002年7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的《关于清理第二大股东——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公司债务方案的关联交易公告》)
(2)报告期内应收第一大股东——珠海市港口企业集团有限公司3312万元,是珠海市港口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政府项目工程建设所借用的款项;珠海市港口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已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和协调,有关问题正在解决过程中。
(五)重大合同及履行情况
1、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托管、
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上市公司资产的事项。
2、重大担保
2000年,公司为珠海阿莫科化工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金额为358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十年的基本建设贷款提供了信用担保。该担保事项经2000年11月28日召开的2000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属连带责任担保。(珠海阿莫科化工有限公司以63405万元的财产向国家开发银行提供财产抵押。)
3、委托理财事项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1年4月16日公司与海通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管理协议》,委托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用于国债市场投资。委托期限一年,自2001年4月16日至2002年4月15日止。双方约定当投资回报率达到6%以上时,6%以上部分由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收取其中50%作为业绩奖励报酬。
该委托理财事项于2002年4月16日到期清算,公司共收回委托本金2000万元及投资收益120万元。(详见2002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的《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六)报告期内,公司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含5%)的股东没有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可能发生重要影响的承诺事项。
六、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 会计报表
1、资产负债表(详见附表)
2、利润及利润分配表(详见附表)
3、现金流量表(详见附表)
二、 会计报表附注
1、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本期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合并报表范围:
由于本公司下属企业重庆富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关闭清算,本期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原纳入合并报表的重庆富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有关数据从2002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中扣除,本期形成清算损失775,246.08元。七、备查文件
(一)载有董事局主席亲笔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公告原稿;
(四)公司章程。
董事局主席 阎 前
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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