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亏还魂术”值得警惕

  作者:中国证券报    日期:2002.05.16 11:17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记者昱宇

     上市公司巨亏频曝作为2001年年报披露的一大景观,引起了投资者和市场人士的广泛关注。在以“突击扭亏”为主要方式的重组在操作上的难度日渐增大之后,目前一种反其道而行之的“巨亏还魂”新做法正渐渐风行,这种现象值得警惕。

    据统计,去年沪深两市每股亏损超过0.5元的上市公司有40余家之多,无论是亏损公司数量还是亏损严重程度,都远远超过往年。有意思的是,这其中有约一半的公司是在2000年仍盈利的基础上,2001年突然巨额亏损的;即便是在连续亏损的公司中,也有相当部分在2000年只是略微亏损,因此巨亏的出现让人始料不及。如东北一家公司2000年每股收益还有0.23元,2001年就突然降至-0.76元;另一家深市科技公司的每股收益也由2000年的0.25元骤降为去年的-1.69元。一些“T族”公司更是亏得让人胆颤心惊,如ST石化和ST中华每股亏损分别高达5.195元和4.188元,如此亏法在以往年度是比较少见的。

    是什么原因使得上市公司纷纷在2001年引爆业绩“炸弹”呢?新的退市制度及会计政策环境的变化无疑是个重要的因素。一方面,目前的退市对象仍基本只针对“三连亏”公司,对每股净资产等其它财务指标还并无严格要求,只要上市公司不出现连亏三年的情形,就可“有效”地避免退市。另一方面,从2001年起,上市公司全面施行新的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四项计提”变更为“八项计提”,这一政策变化的原意是强调会计稳健原则,让上市公司通过对有关潜亏因素进行适当的帐务处理,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经营风险,并更真实地体现企业财务状况。然而,“全面实施新会计制度”却为一些公司利用非谨慎性计提、计提变更等手段,一举消灭可能导致公司连续亏损的“心腹大患”提供了借口。于是乎,在“债务重组收益不得计入利润”等规定使得扭亏难度越来越大之后,一些公司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一次性地把包袱全部卸掉,然后再到次年伺机扭亏“还魂”,这就构成了一些上市公司在新制度环境下的新重组思路。

    无论是“突击扭亏”,还是“巨亏还魂”,都是为了规避或消除因连续亏损而可能带来的退市风险。值得注意的是,除了“T族”公司外,一些原来所谓的绩优公司也已开始“未雨绸缪”。如一家著名的家电类公司此前曾被看作是绩优股,2001年却突然每股亏损0.85元,致亏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该公司在去年通过变更计提政策,提取了高达12049万元的坏帐准备,比2000年多提高达630%!很快,该公司的季报又显示,一季度已经扭亏为盈。很明显,如果公司不变更计提政策,年报及季报的结果很可能又是另外一个样。

    权威人士指出,从财务管理的角度看,上市公司的经营目的应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及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但相当多的上市公司在财务管理上追求的目标更确切地说,是为了实现再融资、规避退市风险以及其他非正常目的,这就造成了随意操纵利润、会计信息失真等等弊端。不少公司纷纷“先巨亏后还魂”的做法,实际上就是在新制度环境下实现其某种财务目标的具体体现。然而这种做法的结果,一是致使会计信息缺乏真实性,业绩不能真实地反映上市公司该年度的经营状况,极易对投资者形成投资误导;二是一些上市公司很可能借巨亏之机“混水摸鱼”,侵占中小投资者利益,比如将本不应该“处理”的所谓不良资产一笔勾消进而牟利等。

    专家认为,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质量,应是目前的当务之急。为此,应对“计提”中诸如计提比例等进行进一步细化,同时规范追溯调整的会计操作,大力规范中介机构的评估行为,确保评估价格的公允,同时进一步完善退市制度,通过这些措施来确保上市公司业绩的真实可靠性。只有建立在这种基础上的“重组”及“扭亏”才是具有真正意义的,类似“巨亏还魂”之术还是越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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