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洋(000658)发布公告称,公司被一审判决对九州股份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告称,ST海洋近日接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厦门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厦门工行偿还其向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所借的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的本金及利息、罚息。ST海洋对被告九州股份的上述借款本息向厦门工行履行连带责任。目前ST海洋正与九州股份磋商、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如果九州股份不能偿还由ST海洋提供担保、且已判决的债务(本息合计约1.1亿元人民币),将对ST海洋资产重组的进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ST海洋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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