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A股网上发行公告

  作者:    日期:2001.11.13 08:34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及风险警示

  1、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及发行方案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1]67号文批准。

  2、本次发行总量不超过35,000万股,其中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5,000万股,采用在价格区间内网下向战略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均为可流通股份;向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定向配售国有法人股10,000万股,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已书面承诺按照本次公开发行确定的价格全额认购,该部分股份在国家出台关于国有股和法人股流通的新规定以前,暂不上市流通。

  3、本办法仅适用于网上发行。有关网下发行事宜请参阅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A股网下对战略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累计投标询价预约申购公告》(“《网下预约申购公告》”)。

  4、每个股票帐户的申购量最少不低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申购量必须为1,000股的整数倍。

  6、本公告仅对网上发行的有关事宜做出说明,欲了解公司股票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招股意向书》”)。

  7、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8、在本次发行中,每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并使用一个帐户,任何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帐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融资进行申购。

  9、为方便投资者,本次发行的有关资料亦刊载于下列网址:

  http://www.sse.com.cn和http://www.hpi.com.cn

  10、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本次发行公开披露信息中没有包括公司2001年度盈利预测,请广大投资者自行判断公司盈利前景并注意投资风险。

  定  义

  除非特别提示,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定义:

  发行人/华能国际:指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华能国电:指发行人的控股母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

  主承销商: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指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35,000万股之行为。

  公开发行总量:指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不超过25,000万股股票,包括网下向战略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配售股份以及网上向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股份。

  网上申购日:指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日期,具体为2001年11月15日

  一、基本情况

  (一)本次公开发行总量不超过25,000万股,采用在价格区间内网下向战略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上对社会公众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相结合的发行方式,为可流通股份。

  (二)本次发行询价区间:本次发行的询价区间的下限为7.25元,上限为7.95  元(按照发行人2000年净利润及 2000年股本全面摊薄计算,下限价格相当于15.4倍市盈率,上限价格相当于16.9倍市盈率),非询价区间内(低于下限和高于上限)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三)本次发行价格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战略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和网上公众投资者的申购情况,按一定的超额认购倍数协商确定。本次战略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在网下竞价申购与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网上竞价申购同时进行,申购结束后由主承销商将战略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的有效预约申购和公众投资者的有效申购合计在一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对申购数量进行统计,最终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根据排序和统计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并结合募集资金需求最终确定公开发行总量、向战略投资者配售数量,剩余股份向证券投资基金和公众投资者按比例配售。证券投资基金和公众投资者配售比例相同。

  具体为:

  选定某一价格,同时使不低于此价格的战略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和公众投资者的申购量与公开发行总量的比例在一定的范围内,就确定此价格为发行价格。公式如下:

              申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的(战略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公众投资者)申购量

  超额认购倍数=——————————————————————————————————

                                           公开发行总量

                募集资金量

  总发行量≈————————

                 发行价

  每个社会公众投资者的配售量根据该投资者申购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有效申购量经抽签后确定,社会公众投资者的中签率与证券投资基金的配售比例相同。公式如下:

                               1

  配售比例≈———————————————————

           证券投资基金和公众投资者超额认购倍数

  证券投资基金和公众投资者超额认购倍数=申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的(证券投资基金+公众投资者)申购量/(公开发行总量-向战略投资者配售数量)

  如果发行价格下限未获足额认购,则采用发行价格下限为本次发行价格,向社会公开发行总量为25,000万股,未获认购部分按照《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约定由承销团包销。

  (四)上网发行申购缴款时间:2001年11 月15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进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在第二个工作日继续进行申购。

  (五)发行对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帐户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已参加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的战略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不得参与网上发行申购。

  (六)发行地区:全国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网的各证券营业网点。

  (七)本次申购简称为“华能申购”,申购代码为“730011”

    二、发行方式

  各地投资者在指定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营业网点,根据上述价格区间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缴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申购结束后,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价格与发行数量。

  公众投资者根据该投资者申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的有效申购量经抽签后确定,公众投资者的中签率与网下证券投资基金的配售比例相同。

  如果发行价格下限未获足额认购,则采用发行价格下限为本次发行价格,向社会公开发行总量为25,000万股,未认购部分由承销团按照《承销协议》的约定包销。

    三、申购股数的规定

  (一)本次上网发行,每个股票帐户申购量最少不得低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申购量必须为1,000股的整数倍。

  (二)每一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并且不能撤单。重复申购和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

  (三)投资者须在竞价区间内(包括上、下限价位)申报认购价格,每0.01元为一个申报价格价位。

  (四)本次发行对每一股票帐户申购股票的数量上限为99.9万股。

    四、申购程序

  (一)办理开户登记

  凡愿认购本次华能国际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帐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公开发行日(2001年11月15日)以前到当地证券登记公司办理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的开户手续,然后到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

  (二)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已开立资金帐户但没有存入足够资金的申购者,应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尚未开立资金帐户的申购者,必须在发行日之前在证券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三)申购手续

  申购程序与二级市场上买卖沪市股票的方式相同。

  1、申购者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申购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申购。

  2、使用电话委托的申购者应按该证券营业部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五、定价及配售

  若本次有效申购量(包括战略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和公众投资者)大于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的公开发行总量,则首先向符合要求的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然后将其余申购量的有效申购量累计数与公开发行总量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之比定为配售比例,证券投资基金按比例配售,公众投资者按比例(中签率)以每1000股为一签进行抽签配售。证券投资基金和公众投资者配售比例相同。

  (一) 申购配号确认

  2001年11月15日为上网发行申购日。2001年11月16 日,各证券营业部将申购资金划至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清算银行申购资金专户进行冻结。确因银行结算制度而造成的申购资金不能及时入帐的,须在2001年11月16日提供中国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汇款的划款凭证,并确保在2001年11 月19日上午申购资金入帐。

  2001年11月19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核实确认有效申购并对申购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查,由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依申购资金的实际到帐资金(包括按规定已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划款凭证的部分)确认各申购帐户的申购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战略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和公众投资者的申购情况,按一定的超额认购倍数和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与总发行量。

  申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的所有申购量为有效申购量。对每一笔网上有效申购按照时间顺序进行连续配号,并将申购配号记录传输给各证券营业部。

  (二) 公布A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及配售结果

  2001年11月20 日,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A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及配售结果公告》,主要公告以下内容:

  1、 发行价格;

  2、 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数量;

  3、战略投资者申购情况、配售数量、所需补交的认购股款金额;

  4、证券投资基金申购情况、配售比例及数量、所需补交的认购股款金额;

  5、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中签率;

  6、华能国电所需缴纳认购款。

  (三)摇号抽签

  2001年11月20 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并于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11月21日),在指定报纸上公布中签结果。

  (四)确定认购股数

  网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个中签号码认购1,000股。

    六、清算与交割

  (一)2001年11月16日到2001年11月20日(共3个工作日),全部网上申购资金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冻结在指定结算银行的申购专户,所冻结资金的利息(共3天)按同期银行企业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归发行人所有。

  (二)2001年11月20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中签情况进行清算交割和股东登记,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认购结果发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三)2001年11月2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资金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营业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资金余额,同时将中签的申购款扣除有关费用后划入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帐户。次日,主承销商在扣除承销费用后,按承销协议将认购款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七、 发行费用

  (一)  本次上网竞价发行,不向申购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二) 参与上网发行的各证券营业机构的手续费,由主承销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参与发行的各证券交易网点的实际认购量,按实际成交金额的0.35‰提取,并自动转至各证券营业机构的帐户。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联系办法

  (一)发行人

  名称: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南大街丙2号天银大厦C段西区

  电话:010-66491851、010-66491857

  传真:010-66491860

  联系人:谷碧泉、周迪

  (二)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冠城园冠海大厦14层

  电话:010-82001465,82001460

  传真:010-82001523,82001524

  联系人:李延新、梅挽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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