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投资人利益 是创业板健康运行的保证

  作者:中国证券报    日期:2001.11.12 08:55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环境中,在市场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有效地保护各类投资人的利益,保证创业板的健康发展,将是创业板成功的重要要素。任何一个健全的制度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而应该随着环境的变化不断改进、不断完善,只要在构建市场和其交易规则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了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并严格执行,创业板是可以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中健康运行的。

    定位明确  教育为先

  只有构建满足目标投资人需求的市场,才能有效地保护他们的利益。资本市场的不同投资群体有着不同的风险偏好,创业板吸引的是具有比主板略高风险偏好的投资人,他们期待的也是比主板要高的收益。构造什么样的市场,或者说允许什么样的企业来创业板上市,才能真正吸引上述有着较高风险和收益偏好的投资人,显然简单的照搬照抄其他国家的经验或是“闭门造车”都是不可取的。每个国家经济、技术和产业发展状况各不相同,一个成功市场的建设一定是基于对其所处的技术、经济环境的深刻认识和对构成上述环境的企业的充分了解,因而在广泛调查基础上的明确的市场定位,是创业板成功的关键。

  可能承担未来中国创业板管理工作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在过去的一年里,曾经在券商中进行过两次拟推荐企业调查,借助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队伍的力量完成对我国创业企业的基础调查,认为这批准备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集中了我国最优秀的人才和最有潜力的行业,它们构成了创业板最丰富的资源后备,这个调查结果对科学确定创业板的进入门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由于各证券公司选择拟推荐企业的标准和角度相差较大,仅仅通过他们完成对中国创业企业的整体调查,显然是不够的,这项工作还要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各省市经济管理部门以及自己组织力量抽样调查等多种方式、多渠道进行,才能把这项基础工作做扎实,从而把握好“准入”的尺度。

  高收益伴之以高风险是市场的铁律,让投资人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才能保护好他们的利益。回顾中国证券市场十年的发展历程,我们看到正是由于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缺乏正确的认识,才会在市场的正常波动中蒙受不必要的损失。创业企业未来的不确定性决定了创业板的高风险,这就要求参与其中的投资人中树立更高的风险意识、更成熟的投资理念。“市场兴旺,教育先行”,投资教育对创业板的健康发展尤为重要。

  健全制度  把握关键

  制度的健全、完善是有效保护投资人利益的关键。中国证券市场十年风雨的历练,为创业板市场的制度建设提供了很多有益的经验。但创业板不同于主板市场,这些不同点恰恰是创业板制度建设的关键环节。

  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市场最主要的特点就是高风险性,主要体现一是进入门槛较低导致的流动性风险。流动性是衡量一个市场是否成功的主要标准之一。而上市企业的总体质量又是决定一个市场交换活跃的决定性因素。创业板主要的功能是为中小型创业企业提供直接融资的场所,因此与在主板上市的企业相比,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平均资产规模较小、持续营运记录较短、当前盈利水平较低,这就增加了其未来经营成绩的不确定性,从而使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整体质量受到影响。

  二是“恶意套现”引致的道德风险。这一风险在我国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将尤为突出。在缺乏有效的市场监管和公司治理结构普遍不健全的情况下,公司的主要股东可以通过对公司的实质控制,粉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前景,从而达到欺骗其他中小投资人,恶意套现的目的。而创业板股权的“全流通”,使这种恶意套现的行为更具诱惑力,因此中国创业板的道德风险尤为突出。如果不能有效地防范上述风险,中小投资人的利益受到严重侵害。

  如何在制度建设上把握住关键环节,有效地降低上述风险,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建立风险预警制度、调整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的要求,使其更能反映创业板企业的真实面貌,增强信息披露的实用性、可靠性。

  强化保荐人等中介机构的责任。由于创业板比主板的进入门槛低,为保证在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质量,就要从强化保荐人的职责入手。

  建立和健全退市机制。创业企业经营前景的不确定性,使通过“优胜劣汰”来提高上市企业的整体质量变得尤为重要。

  科学地制定创始股东、管理层股票的禁售期,并对其售出行为的信息披露作出具体规定,防止其利用欺骗的行为恶意套现。

  多层次监督  多方面监管

  只有有效的监管才可以保证市场交易行为的公平、公正,从而保护各交易主体(投资人)的利益。门槛的降低对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国目前还没有摸索出一套成熟、有效的监管经验,因此从多方面入手,进行多层次的监督和监管是我国创业板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监督和监管可以在以下三个层次展开:

  在上市公司层面上,提高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真正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审核机制的建立以及在董事会中的比例,可以形成三方制衡的局面,从而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创业板可以在资产规模、持续营运记录、当前赢利水平等方面放宽条件,但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一定要从严要求,以防止因为任何一方滥用权利,损害其他市场投资人的利益。

  在中介机构的层面上,强化其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导和监督。上市前的辅导要更加细化和全面;在保荐期内,在已承诺事项追踪、重大信息披露定期报告的制定等环节尤其要加强。

  在市场管理者层面上,加强对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管。制订并执行严格的交易制度,以杜绝利用内幕消息操纵市场或其他投机行为的发行。

  以科技成果转化带动经济发展在各国实践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一个成熟的创业投资体系的建立无疑可以有效地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提高科技竞争能力,进而提高国家经济整体的竞争实力。创业板是这个完整的创业投资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吴凡  郑一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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