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2001年记帐式(十二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1]59号),2001年记帐式(十二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于2001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在本所上网发行(分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以面值(价格100元/每百元面值)发行(分销)。期限为10年,利息按年支付。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票面利率3.05%。本期国债起息日为2001年10月30日,每年的10月30日支付利息(逢节假日顺延,下同),2011年10月3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二、本期国债采用挂牌分销和合同分销两种方式。挂牌分销为承销商在本所交易市场挂牌卖出,各会员单位自营或代理投资者通过交易席位申报认购;合同分销为承销商同其他机构或个人投资者签定分销合同进行分销认购。
三、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认购本期国债,各会员单位如自营认购,须用本单位的自营股票帐户;各会员单位如代理客户认购,须用客户的股票帐户(或基金帐户)。根据财政部规定,各会员单位不得通过为投资者开立“证券二级帐户”及其他方式买卖本期国债。
四、本期国债分销认购的申报代码为“751***”,申报数量以手为单位(1手为1000元面值)。
五、采用挂牌分销方式认购本期国债的委托、成交、清算等手续均按本所业务规则办理。投资者办理本期国债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手续费用。各会员单位办理此项业务的手续费由挂牌的承销商按商定的比例划付。
六、采用合同分销的承销商,须按期向本所发出分销申请,以便本所及时进行债权登记。
七、本期国债在发行(分销)期间不得用于回购交易。
八、本期国债发行(分销)结束后,本所根据财政部通知安排上市。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01年10月27日附件:2001年记帐式(十二期)国债发行承销商分销代码一览表 2001年记帐式(十二期)国债发行承销商分销代码一览表
序号 代码 公司 序号 代码 公司
1 751001 浙江证券 2 751002 华夏证券
3 751003 南方证券 4 751004 国泰君安
5 751005 海通证券 6 751006 上海证券
7 751007 华泰证券 8 751008 银河证券
9 751009 广发证券 10 751010 泰阳证券
11 751011 河南财政 12 751012 申银万国
13 751013 辽宁东方 14 751014 江苏金信
15 751015 浙江财政 16 751016 开源证券
17 751017 哈财证券 18 751018 长江证券
19 751019 华西证券 20 751020 长城证券
21 751021 天同证券 22 751022 三峡证券
23 751023 北京证券 24 751024 大鹏证券
25 751025 中信证券 26 751026 光大证券
27 751027 国信证券 28 751028 国通证券
29 751029 湘财证券 30 751030 联合证券
31 751031 广东证券 32 751032 华安证券
33 751033 兴业证券 34 751034 沈阳财政
35 351035 东方证券 36 751036 闽发证券
37 351037 中金公司 38 351038 广州证券
39 351039 西部证券 40 751040 华龙证券
41 751041 民族国投 42 751042 中科国投
43 751043 浙江国投 44 751044 山西信托
45 751045 江西国投 46 751046 安徽国投
47 751047 浙江信托 48 751048 陕西国投
49 751049 宏源证券 50 751050 华宝信托
51 751051 湖北国投 52 751052 中国人寿
53 751053 华泰保险 54 751054 中国人保
55 751055 平安保险 56 751056 中国太保
57 751057 中国再保 58 751058 泰康人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