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暨2001年中期报告

  作者:    日期:2001.08.24 14:08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上海市浦东新区桃林路18号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上市推荐人: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上海能源 

  股票代码:600508 

  总股本:401,510,000股 

  可流通股本:110,0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股本:110,000,000股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01年8月29日 

  股票登记机构: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全体董事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的

义务和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

保证。 

  2000 年公司上海总部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提所得税,2001 年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浦税核Q2(2001)000

4 号《税收优惠核定通知书》,核定上海总部2000 年免征所得税,公司本期对该事项按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调

整了期初留存收益及相关项目的期初数。根据公司第一届第七次董事会《关于2000 年度上海总机构经营所得免征

所得税形成的未分配利润归属的决议》,上述未分配利润由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新老股东共享。详情请参见本上

市公告书暨2001 年中期报告中会计报表附注"其他重要事项"中相关内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01 年7 月31 日刊载于《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www.sse.com.cn 网站的本公司招股

说明书全文。 

  第二节 概览 

  1、股票简称:上海能源 

  2、股票代码:600508 

  3、总股本:401,510,000股 

  4、可流通股本:110,000,000股 

  5、本次上市流通股本:110,000,000股 

  6、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7、上市日期:2001年8月29日 

  8、股票登记机构: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9、上市推荐人: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10 、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公司发起人所持有的国有法人股和社会法人股

暂不上市流通(按国务院有关减持国有股的规定而流通的1000 万股除外)。 

  1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所定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

出具承诺,承诺在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第三节 绪言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 号--股票上市公告书》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的基本情况和本次股

票上市的有关资料。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1 ]43 号文和财政部财企便函[2001 ]59 号文批准,本公司已于20

01 年8 月7 日以上网定价发行的方式成功的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11000 万股,每股面值1.0 元,发行价格9.0

 元/股。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1 ]128 号《上市通知书 》同意,本公司11000万股A 股将于2001 年8 月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上海能源",股票代码"600508 "。 

  本公司已于2001 年7 月31 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上海大屯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招股说明书正文及其附注材料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

om.cn)查询。招股说明书及其附注材料距今不足三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或《招股说明书》全文。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 、发行人名称: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DATUN ENERGY RESOURSES CO.,LTD. 

  2 、法定代表人:曹祖民 

  3 、成立时间:1999 年12 月29 日 

  4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桃林路18 号 

  5 、经营范围:煤炭的开采、洗选加工、煤炭销售,铁路运输(限管辖内的煤矿专用铁路),实业投资,国内

贸易(除专项审批项目) 

  6 、主营业务:煤炭的开采、洗选加工和销售 

  7 、所属行业:采掘业 

  8 、电话:(021)58218560 

  传 真:(021)58513101 

  9 、互联网网址:http://www.sdtny.com 

  1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11 、董事会秘书:凌永华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家经贸委国经贸企改[1999]1263 号文批准,由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宝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上海煤气制气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和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共同发起,以大屯煤电所属的姚桥煤矿(老井)、孔庄煤矿、徐庄煤矿、龙东煤矿、大屯选煤厂

、徐沛铁路管理处及销售分公司、供应处(以下简称"四矿、一厂、二处、一公司")为主体,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9 年12 月29 日。公司总股本30151 万股。大屯煤电所属的"四矿、一厂、二处、一公

司"经评估确认后的生产经营性净资产43485.80 万元,按65%的折股比例折为28266 万股;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以

现金出资1500 万元,按65%的折股比例折为975 万股;宝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以现金出资1100 万元,按65%

的折股比例折为715 万股;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以现金出资100 万元,按65%的折股比例折为65 万股;上述股权性质

均为国有法人股。上海煤气制气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200 万元,按65%的折股比例折为130 万股,为法人

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1]43 号文和财政部财企便函[2001]59 号文批准,公司已于2001 

年8 月7 日以上网定价发行的方式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系统成功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000 万股(其中

包括国有股存量发行1000 万股),每股面值1.0 元,每股发行价9.0 元,扣除发行费用及国有股减持资金后共募

集资金87542 万元。本公司已于2001 年8 月15 日办理了验资手续。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本总数变更为40151 万

股,其中发起人股份为29151 万股,社会公众股11000 万股。有关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参见本上市公告书

"第五节、 五、2 、公开发行后的股本结构"。 

  三、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情况 

  (一)公司生产经营概况 

  1 、公司的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煤种为1/3焦煤和气煤、气肥煤,主要产品为五级精煤、六级精煤、九级精煤、洗混中块、混末煤和

动力精煤。用于:炼焦配煤、制气、出口、蒸汽机车、玻璃制造、陶瓷制造、小型炼钢厂、工业锅炉、水泥制造、

发电厂、民用、电厂、印染厂和建材行业。 

  2 、生产能力 

  公司原煤设计生产能力(含租赁经营的姚桥新井)为585 万吨/年,2000 年实际生产煤炭665.99 万吨;设计

煤炭入洗能力为405 万吨/年,2000 年实际入洗量为310.88 万吨,生产精煤144.77 万吨。自营铁路设计运输能力

为600 万吨/年,2000 年实际完成货运量1036 万吨(含站搬量)。预计2005 年煤炭产量达到720 万吨,精煤产量

达到200 万吨。 

  3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1998 年度、1999 年度、2000 年度各主要产品销售额及所占比例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00年       1999年       1998年 

  项目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原选煤    70764.66 55.58%  45224.88 44.07%  33941.87 32.74% 

  内销洗精煤  28553.68 22.43%  32977.24 32.13%  42887.01 41.37% 

  外销洗精煤  7719.91  6.06%  1559.81  1.52%   283.13  0.27% 

  洗块煤    2746.21  2.15%  3329.56  3.24%  3811.28  3.68% 

  其他洗煤   4260.00  3.35%  6693.40  6.52%  9222.90  8.90% 

  铁路运输   13278.92 10.43%  14382.73 14.02%  13511.21 13.03% 

  合计    127323.38  100% 102623.41  100% 103657.40  100% 

  4 、产品销售情况 

  公司产品主要为原煤、冶炼精煤和动力精煤,主要销往华东地区和部分出口,近三年市场区域分布情况大致如

下:上海占28%,江苏占32%,浙江占25%,江西占3%,广东占5%,其他地区占7%;从行业分布看,近三年来,冶金

占21.3%,电力占16.5%,建材占22%,焦化占8%,其它占32.2%。公司产品客户多为宝钢、上海煤气、上海焦化等国

内知名企业,长期稳定客户的销售量占总销售量的80.1%。公司近四年产销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 

  (二)公司的经营优势和劣势 

  1 、公司的经营优势主要表现在: 

  (1)地理位置优越,处于华东这一经济相对发达、能源消费相对较大的地区;铁路、陆路、水路交通便利,

有171 公里的自营铁路与陇海铁路相连,京杭大运河从矿区穿境而过,运输条件优越; 

  (2)拥有一批长期、稳定、合作友好的客户单位,业已建立了长期的信赖关系; 

  (3)营销策略灵活,方式多样,建立了统一的销售网络,信息渠道畅通,反馈及时;在上海、广州、连云港

、日照港、南京港等均有销售网点; 

  (4)在新产品的开发上不遗余力,产品种类多样,质量稳定,信誉良好; 

  (5)产、销、运各环节质量控制严密,售后服务快捷、及时、到位。1999年通过ISO9002 质量体系认证。 

  2 、公司的经营劣势主要表现在: 

  (1)生产成本较高,商品价格下行空间不大,在价格竞争上缺乏优势; 

  (2)与其它企业相比,缺少区域、行业的政策倾斜优惠或保护。 

  (三)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 

  1 、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截止到2001年6 月30 日,公司流动资产480,151

,719.39 元,固定资产520,869,801.31 元,资产总计1,058,246,420.93 元,流动负债445,209,036.84 元,长期

负债51,400,000.00 元,股东权益561,637,384.09 元。 

  主要利润指标 2001年1-6月   比去年同期增长 

  主营业务收入 739,165,155.86     23.39%% 

  主营业务利润 234,788,869.45     27.08%% 

  营业利润    95,291,709.82     31.97%% 

  利润总额    95,173,013.64     32.36%% 

  净利润     66,714,859.58     48.29%% 

  2 、财务指标情况 

  财务指标      2001年中期 2000年 1999年 1998年 

  流动比率         1.08  0.88  0.81  0.73 

  速动比率         0.91  0.68  0.59  0.54 

  应收帐款周转率      3.66  5.87  4.81  7.18 

  存货周转率        5.97  9.59  7.46  8.09 

  无形资产/总资产     5.41%  5.96%  0.23%   -- 

  资产负债率        0.47  0.52  0.49  0.62 

  每股净资产        1.86  1.61  1.50   --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   0.6081 0.2865   --   --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2000 2001* 2000 2001* 2000 2001* 2000 2001* 

  主营业务利润    76%  42%  80%  44% 1.22  0.78 1.22  0.78 

  营业利润      28%  17%  30%  18% 0.46  0.32 0.46  0.32 

  净利润       21%  12%  22%  13% 0.34  0.22 0.34  0.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2%  12%  22%  13% 0.35  0.22 0.35  0.22 

  注:2001*中所标明的指标数据是以2001 年中报相关数据为计算口径的指标,每股收益计算中股本口径为3015

1 万股。 

  (四)公司享受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公司1998 年和1999 年两个会计年度按照33%的所得税税率计列所得税。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上海市浦

东新区税务局浦财字(1994 )第26 号文"关于浦东新区内资企业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通知",公司作为注册

在上海浦东新区的内资企业,自1999 年12 月31 日设立之日起,上海本部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江苏分公司

仍按33%的所得税率计列所得税。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沪浦管[1998]132 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服务全国推动中央各部委和全国

各省市在浦东新区办公楼宇招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公司2000 年度享受由新区财政返还727,000 元。公司以后

年度不再享有该项财政补贴。 

  公司委托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出口煤炭,依照财政部税字(1999 )200号《关于出口煤炭有关退(免

)税问题的通知》,出口煤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 

  第五节 股票发行与股本结构 

  一、本次股票上市前首次公开发行的情况 

  1 、发行数量:人民币普通股11000 万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10000 万股,国有股存量发行1000 万股) 

  2 、发行价格:9.0 元/股 

  3 、募股资金总额:99000 万股(未扣除发行费用) 

  4 、 发行方式:上网定价发行 

  5 、发行费用及项目: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总额为2642.5 万元,平均每股0.24元。其中:承销费用为1683 万

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1530 万元,国有股存量发行153 万元)、会计师费为200 万元、资产评估费为128 万元

、土地评估费为140 万元、采矿权评估费为35 万元、律师费为110 万元、上网发行费为346.5万元(其中:首次公

开发行315 万元,国有股存量发行31.5 万元) 

  5 、中签率:0.37661059% 

  6 、有效申购户数:1357241 

  7 、持有1000 股以上(含1000 股)的流通股户数:91487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的情况 

  本次上网定价发行的11000 万股已全部被社会公众认购,承销团无余额包销。 

  三、募股资金验资报告 

  验 资 报 告 

  天衡验字(2001)40 号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截至2001 年8 月14 日止的实收股本变更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了审验。在审验过程

中,我们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 号-验资》的要求,实施了必要的审验程序。贵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

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我们的责任是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要求,出具

真实、合法的验资报告。 

  贵公司变更前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股本均为人民币301,510,0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1,510,000

.00 元。根据我们的审验,截至2001 年8月14 日止,贵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 万股,发行

价为每股人民币9.00 元,发行总收入为人民币900,000,000.00 元,扣除股票发行费用24,580,000.00 元后,余额

为人民币875,420,000.00 元,其中:实收股本人民币 100,000,000.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775,420,000.00 元。

 

  贵公司在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时按照国务院国有股减持的有关规定,实施了部分国有股减持方案,减持国

有股1000 万股。贵公司国有股持有单位将减持的国有股划拨给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由其委托贵公司在本次

公开募股时一并出售。 

  贵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后,实收股本已增至人民币401,510,000.00 元。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时使用,贵公司及其他第三者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本注册会计师及

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一)变更前后股本对照表 

  附件(二)验资事项说明 

  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虞丽新 

  中国·南京 

          2001年8月15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宏斌 

  四、募股资金入帐情况 

  1 、入帐时间:2001年8月14日 

  2 、入帐金额:881,550,000.00 

  3 、入帐帐号:316007 --00002000890 

  4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营业部 

  五、发行人上市前股权结构及各股东持股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权结构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权性质 

  股东情况            (万股) (%)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7323   90.62 国有法人股 

  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         943   3.13 国有法人股 

  宝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     692   2.30 国有法人股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           63   0.21 国有法人股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注1)   1000   3.31 国家股 

  上海煤气制气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130   0.43 法人股 

  合     计          30151    100 

  注1:公司设立时,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宝钢集团国际贸易总公司、煤炭

科学研究总院作为本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30021 万股,占总股本的99.57%,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减持国有股筹

集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并经财政部财企便函[2001 ]59 号文《关于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存

量发行有关问题的函》的批复,在公司本次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10000 万股股票的同时,按照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融资总额的10%减持国有股1000 万股,由公司四家发起人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

、宝钢集团国际贸易总公司、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分别将其所持有的国有股943 、32 、23 、2 万股划拨给全国社会

保障基金理事会。 

  2 、公开发行后的股本结构 

  股东单位               股本性质  发行后股本  比例 

                           结构(万股) (%) 

  非流通股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股     27323 68.05 

       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      国有法人股      943  2.35 

       宝钢集团国际贸易总公司    国有法人股      692  1.72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       国有法人股      63  0.16 

       上海煤气制气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法人股        130  0.32 

  小计                           29151 72.60 

  流通股                          11000 27.40 

  合计                           40151  1009 

  3 、本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7323     68.05 

  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             943      2.35 

  宝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         692      1.72 

  上海煤气制气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130      0.32 

  国通证券                 76.1      0.19 

  中信证券                 70.8      0.18 

  广发证券                 67.7      0.17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              63      0.16 

  国信证券                 59.4      0.15 

  华安证券                 54.4      0.13 

  合计                  29479.4    73.42.10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曹 祖民先生 本公司董事长,中国公民,男,49 岁,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中国煤炭工业优秀企业管理者

,江苏省优秀企业经营者,江苏省人大代表。曾任大屯煤电公司孔庄煤矿党委副书记、副矿长、矿长;多种经营总

公司常务副经理;姚桥煤矿矿长;大屯煤电公司副经理、经理;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党委副书记;2001 年2 月至今任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任中国

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董事。 

  孙明珊先生 本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公民,男,57 岁,大学文化,高级政工师。曾任枣庄矿务局基建公司组宣

处处长;大屯煤电公司干部处处长;大屯煤电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目前任大屯煤电(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 

  黄乐孺先生 本公司董事,中国公民,男,59 岁,大学文化,高级政工师。历任大屯煤电公司姚桥煤矿党委副

书记;大屯煤电公司党委副书记;现任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 

  王金余先生 本公司董事,中国公民,男,44 岁,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曾任大屯煤电公司徐庄煤矿副矿长

、矿长;大屯煤电公司副经理;现任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纪四平先生 本公司董事,中国公民,男,44 岁,大专文化,高级工程师。历任大屯煤电公司龙东煤矿副矿长

;大屯煤电公司生产处处长;大屯煤电公司副经理;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0 年10 月至今

任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雨忠先生 本公司董事兼经理,中国公民,男,46 岁,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曾任大屯煤电公司姚桥煤矿

总工程师;大屯煤电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姚桥煤矿矿长;大 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大

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00 年10 月至今任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

。 

  颛孙正宗先生 本公司董事,中国公民,男,57 岁,大学文化,高级政工师。曾任煤炭部第三建设公司副经理

,大屯煤电公司龙东矿筹建处副主任、科技环保处副处长、孔庄煤矿党委书记,大屯煤电公司工会主席,目前任大

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工会主席。 

  宋振德先生 本公司董事,中国公民,男,59 岁,高中文化,高级工程师。历任黑龙江鸡西矿务局小恒山煤矿

副矿长、滴道矿副矿长、工会主席,大屯煤电公司徐庄煤矿副矿长、矿长、生产处付处长、张双楼矿矿长、龙东煤

矿矿长,大屯煤电公司安全监察局局长,1997 年11 月至今任大屯煤电(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局长。 

  张 启先生 本公司董事、副经理兼总经济师,中国公民,男,55 岁,中专文化,高级工程师。曾任大屯煤电

公司选煤厂副厂长、厂长,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选煤厂厂长,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济

师、发展计划处处长。 

  张振声先生 本公司董事,中国公民,男,51 岁,大专文化,经济师。曾任宝钢集团物资部党办主任、部办主

任、原燃料处副处长、副部长;宝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原料一本部副部长,1998 年10 月至今任宝钢集团国

际经济贸易总公司原料部副部长。 

  杨列克先生 本公司董事,中国公民,男,43 岁,大学文化,工程师。曾任中国煤炭进出口总公司综合计划部

总经理兼任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1997 年5 月至今任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总经理。 

  (二)监事会成员 

  于 反修先生 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公民,男,54 岁,大专文化,高级政工师。历任大屯煤电公司纪委办

公室主任、副书记,大屯煤电公司纪委书记,1997 年11 月至今任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纪委书记

。 

  翁 庆安先生 本公司监事,中国公民,男,45 岁,大学文化,高级会计师。曾任大屯煤电公司财务处副处长

、处长,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处长,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

2000 年9 月至今任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 

  殷 华东先生 本公司监事,中国公民,男,48 岁,大学文化,高级经济师。曾任煤炭部第三建设公司二处党

委办公室副主任,大屯煤电公司原张双楼矿办公室主任,大屯煤电公司办公室秘书、副主任、主任任大屯煤电(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2000 年11 月至今任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高丕银先生 本公司监事,中国公民,男,53 岁,大专文化,政工师。历任煤炭部三公司二处纪委副书记,大

屯煤电公司纪委副处级纪检员、监察处副处长、法律顾问处副主任、政策法律处处长,1997 年11 月至今任大屯煤

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政策法律处处长。 

  刘冬冬先生 本公司监事,中国公民,男,37 岁,大专文化,会计师。曾任金陵审计事务所敬业分所所长,大

屯煤电(集团)公司审计处副处长,2000 年12 月至今任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副部长。 

  敬守廷先生 本公司监事,中国公民,男,49 岁,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曾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办公室副主

任、主任、院长助理,1998 年7 月至今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副院长。 

  李玉峰先生 本公司监事,中国公民,男,50 岁,大学文化,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市煤气公司杨树浦煤气厂

团委书记,上海市煤气公司综合计划科科长,1997 年6 月至今任上海煤气制气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 

  凌永华先生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公民,男,48 岁,大专文化,工程师。曾任大屯煤电公司姚桥煤矿党办

副主任,大屯煤电公司办公室秘书、副主任、计划处副处长、处长、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处长。符小民先生 本公司副经理兼总工程师,中国公民,男,42 岁,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大屯煤电公

司张双楼矿、徐庄煤矿副总工程师,大屯煤电公司孔庄煤矿总工程师、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处

副处长、处长。 

  许之前先生 本公司总会计师,中国公民,男,39 岁,大专文化,会计师。曾任大屯煤电公司财务处会计、副

科长,大屯煤电公司驻青岛办事处会计师,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管理处总会计师,副处长。 

  二 、上述人员的有关声明 

  1 、本公司未与上述人员签订借款、担保等协议。 

  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互相之间没有配偶关系、三代以内直系和旁系亲属关系。 

  3 、上述人员在发行前不持有本公司或本公司关联企业的股份。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股份公司的关联企业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以及相互间的关联关系股份公司的关联企业包括:作为控股股东的

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上海大屯煤电有限公司、中煤大屯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中煤大屯矿建工程公司、中煤大屯特

凿基础工程公司、大屯煤电集团公司铁路工程处等;作为发起人的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宝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总

公司、上海煤气制气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和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及其下属各控股、参股公司;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中国煤

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情况 

  1 、公司与控股股东大屯煤电及其控制法人存在的同业竞争情况 

  大屯煤电为本公司的主发起人和控股股东,已将可能与本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姚桥新井资产租赁给本公司经营

,并将于股票发行上市后由本公司用募集资金收购姚桥新井资产。公司与控股股东大屯煤电及其下属企业之间不存

在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 

  2 、避免同业竞争的安排 

  为 避免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避免因此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集团公司向股份公司郑重承诺: 

  (1)集团公司在今后的经营中将尽量避免与股份公司的同业竞争,不再进行与股份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新的

项目投资。 

  (2)在煤炭生产设备租赁、技术改造、水电供应等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个方面给予股

份公司与其自身及其他下属企业平等或优先的地位,保证不因同业竞争而影响股份公司的生产及经营。 

  (3)承诺股份公司享有优先购买集团公司与其构成同业竞争的资产及业务的权利。且该项优先购买权由股份

公司持续享有并可视其自身情况及本身意愿行事。 

  (4)如股份公司愿意,经双方协商,股份公司可以采取承包、租赁、托管等方式经营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构

成同业竞争的资产及业务,从而避免或减少双方的同业竞争。 

  (5)如股份公司愿意,经双方或多方协商,还可以采取其他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及第

三方共同组建项目子公司等。 

  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以及其部分下属子公司目前从事煤炭相关业务。中国煤炭

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之间这种实际控制关系是由于煤炭行业管理体制的改变,大屯煤电作为部属煤炭企

业于1999年5 月被划归到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而形成的。虽然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是股份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但其对下属公司和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不干预。 

  三、关联交易情况 

  (一)公司与集团公司的关联交易 

  1 、关联交易协议 

  因 地理环境、历史渊源关系等客观因素的影响,股份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在生活服务、生产辅助等方面难以

避免地存在着若干关联交易。为此,股份公司与集团公司签署了一系列的有关关联交易协议。 

  (1)《综合服务协议》及《综合服务补充协议》:集团公司向股份公司提供办公场所租赁、综合仓库租赁、

火药库和坑木场租赁、轮班制职工住宿、供暖、供水、洗浴服务、矿山救护、治安保卫、机械制修、通信服务等。

根据协议,集团公司提供服务的价格为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若无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则为当

地市场价格;若无可比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价或成本价为基础确定的价格,作为协议价格。该协议有效期为五年

,自2000 年1 月1 日起计算。 

  (2)《煤、电供应协议》:在公平、合理的原则下,公司与集团公司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原则签订了该协议

。根据协议中的约定,集团公司按照规定的标准向公司所属单位提供生产、经营所需的电力,公司负责按有关标准

向集团公司提供动力煤。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00 年1 月1 日起计算。供电的定价原则是以江苏省物价局、江

苏省计划与经济委员会、江苏省电力局苏价工[1999 ]256 号《关于在全省实行统一销售分类电价的通知》中的大

工业电价。煤炭销售价格按当地市场价结算。公司为电厂用煤提供铁路运输服务,运量按电厂实际用煤量结算,价

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结算。 

  (3)《设备租赁协议》:股份公司租赁集团公司综采设备、综掘设备及其相关附件用于各矿的煤炭生产,以

租用设备的成本费用为设备租赁费结算依据,经测算,公司每年按租赁设备价值的15%向集团公司支付设备租赁费

。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00 年1 月1 日起计算。 

  (4)《姚桥新井资产租赁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及《姚桥新井资产租赁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依照上述两个协议,股份公司租赁使用集团公司姚桥新井经营性资产。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00 年1 月1 

日起计算;若在此期间,股份公司经批准发行股票并上市,将收购姚桥新井资产,则协议终止。双方同意以姚桥新

井资产及生产经营状况为基础,协商确定租赁费用2000年为10,910 万元,经补充协议调整后2001 年租赁费为9855

 万元,2002 年租赁费为9505 万元。 

  (5)《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股份公司租赁使用集团公司73 宗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2,107,741.81 平方

米,年租金共计189.697 万元;租金额每两年调整一次,调整幅度按当时的江苏省国有土地年租金最低保护价标准

执行。协议有效期为二十年,自2000 年1 月1 日起计算。 

  (6)《采矿权转让协议书》:股份公司以经北京海地人资源咨询有限公司评估并经国土资源部确认的徐庄煤

矿、孔庄煤矿、姚桥煤矿和龙东煤矿四矿的采矿权评估结果为依据,按6,027.32 万元的转让总价款向集团公司购

买上述四矿的采矿权;转让总价款自2000 年起由公司于每年12 月31 日前通过银行向集团公司支付3013.66 万元

,两年内付清。 

  (二)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宝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持有本公司2.37%的股份,是公司的第三大股东。宝钢集团作为大屯煤电销售客

户和供应商,两者之间的销售和供应活动按照一般市场经济关系公平进行,在价格方面执行市场价格。 

  (三)本次募股资金运用所涉及的关联交易 

  经股份公司200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中煤投资字[2001 ]第52 号文

批准同意,股份公司拟在公开发行股票后,运用部分募股资金受让集团公司姚桥新井资产,双方就此事项于2000 

年12 月11日签订了《姚桥新井资产转让协议》,并于2001 年4 月29 日签订了《补充协议》。双方以经评估确认

的资产值为基础,协商约定转让价格为评估值57,975.99 万元扣除评估日与收购日之间发生的折旧和损耗后的金额

。根据财政部企便函[2001 ]061 号文《关于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评估结果有效性问题的复函》,

股份公司在本次股票发行后实施收购,中企华资产评估报告结果有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0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0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对收购姚桥新井表决时,关联股东及有利益冲突的董事已回避

。 

  (四)公司律师和主承销商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的法律意见 

  1 、公司律师意见 

  本 公司律师认为,已对发行人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问题予以充分披露。经公司律师审

查,股份公司与集团公司就有关关联交易分别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及《综合服务补充协议》、《煤、电供应协

议》、《设备租赁协议》、《姚桥新井资产租赁协议》、《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采矿权转让协议书》等,并

提交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0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该两次

会议上分别予以了回避。且股份公司监事会发表了专项意见,认为公司与集团公司2000 年度在综合服务、设备租

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等方面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管理层履行了应尽的诚信义务。基于上述情形,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关联

交易的定价政策合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损股份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之处。 

  2 、主承销商意见 

  本 次发行主承销商认为所披露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已充分披露,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 公司提醒投资者,有关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的详细情况请见招股说明

书全文。 

  第八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公司聘请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1 年1-6 月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鉴于本公司截至2000 年12 月31 日的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已于2001 年7月3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招股说明书摘要》中进行披露,相同内容在此不再重复。欲了解本公司经审

计的财务报表及主要财务指标的详细内容,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报纸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

om.cn )查阅《招股说明书》全文。本上市公告书中仅对公司2001年1-6 月份的财务资料进行补充披露。以下财务

资料引自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衡审字(2001 )304 号审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 计 报 告 

  天衡审字(2001)304 号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2001 年6 月30 日资产负债表和2001 年1-6 月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及现金流量表

。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

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

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

了贵公司2001 年6 月30 日的财务状况和2001 年1-6 月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

一贯性原则。 

  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虞丽新 

  中国·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杨宏斌 

  2001 年8 月19 日17 

  二、主要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200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注释    年初数      期末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   30,998,858.72  114,475,567.91 

  短期投资 

  应收票据           2   45,360,451.48   67,409,339.84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应收帐款           3  202,893,669.37  200,867,884.15 

  其他应收款          4   3,022,634.43   3,753,826.86 

  预付帐款           5   8,411,115.61   7,593,619.92 

  应收补贴款          6   6,649,906.96   11,427,483.64 

  存货             7   90,166,288.50   74,623,997.07 

  待摊费用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387,502,925.07  480,151,719.39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投资合计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8 1,066,865,471.99 1,070,697,560.29 

  减:累计折旧         8  508,842,165.80  550,304,849.89 

  固定资产净值           558,023,306.19  520,392,710.40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净额           558,023,306.19  520,392,710.40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9    158,160.00    477,090.91 

  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合计           558,181,466.19  520,869,801.31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10   58,264,093.33   57,224,900.23 

  长期待摊费用        11   1,638,014.26 

  其他长期资产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59,902,107.59   57,224,900.23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资产总计            1,005,586,498.85 1,058,246,420.9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2   53,000,000.00   60,000,000.00 

  应付票据 

  应付帐款          13  103,043,595.74   75,823,990.91 

  预收帐款          14   28,976,025.71   23,776,761.17 

  应付工资          15   67,878,072.40   93,821,667.60 

  应付福利费             17,927,058.66   26,159,854.51 

  应付股利              72,280,749.47 

  应交税金          16   -2,606,360.82   35,188,619.27 

  其他应交款         17   1,187,871.08   1,495,111.40 

  其他应付款         18   87,576,962.10   70,505,987.91 

  预提费用          19            28,437,044.07 

  预计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20            3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29,263,974.34  445,209,036.84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21   81,400,000.00   51,4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其他长期负债 

  长期负债合计            81,400,000.00   51,400,000.00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贷项 

  负债合计             510,663,974.34  496,609,036.84 

  股东权益: 

  股本            22  301,510,000.00  301,510,000.00 

  减:已归还投资 

  股本净额             301,510,000.00  301,510,000.00 

  资本公积          23  162,347,986.87  162,347,986.87 

  盈余公积          24   22,715,129.60   22,715,129.60 

  其中:法定公益金          11,357,564.80   11,357,564.80 

  未分配利润         25   8,349,408.04   75,064,267.62 

  股东权益合计           494,922,524.51  561,637,384.0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005,586,498.85 1,058,246,420.93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1年1-6月 

  编制单位: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注释 2001年1-6月   2000年度 

  一、主营业务收入       739,165,155.86 1,273,233,784.37 

  减:主营业务成本       492,299,276.40  884,883,598.15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6  12,077,010.01   19,450,808.48 

  二、主营业务利润       234,788,869.45  368,899,377.74 

  加:其他业务利润     27  3,279,779.88   4,628,081.11 

  减:营业费用          51,484,597.47  101,863,728.11 

  管理费用            86,633,932.78  127,279,225.81 

  财务费用         28  4,658,409.26   6,864,088.24 

  三、营业利润          95,291,709.82  137,520,416.69 

  加:投资收益 

  补贴收入                      727,000.00 

  营业外收入             31,429.83     13,508.25 

  减:营业外支出          150,126.01   2,667,640.79 

  四、利润总额          95,173,013.64  135,593,284.15 

  减:所得税           28,458,154.06   22,017,636.18 

  五、净利润           66,714,859.58  113,575,647.97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8,349,408.04  -10,230,360.86 

  其他转入 

  六、可供分配的利润       75,064,267.62  103,345,287.11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1,357,564.80 

  提取法定公益金                  11,357,564.80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提取储备基金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 

  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75,064,267.62   80,630,157.51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72,280,749.47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八、未分配利润         75,064,267.62   8,349,408.04 

  项目          2000年1-6月 

  一、主营业务收入    599,044,769.84 

  减:主营业务成本    403,991,928.23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0,298,677.07 

  二、主营业务利润    184,754,164.54 

  加:其他业务利润     1,949,898.63 

  减:营业费用       50,657,257.61 

  管理费用         60,698,003.06 

  财务费用         3,139,205.03 

  三、营业利润       72,209,597.47 

  加:投资收益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          7,318.25 

  减:营业外支出       314,117.81 

  四、利润总额       71,902,797.91 

  减:所得税        26,913,420.86 

  五、净利润        44,989,377.05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0,230,360.86 

  其他转入 

  六、可供分配的利润    34,759,016.19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提取储备基金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 

  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34,759,016.19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八、未分配利润      34,759,016.19 

                  现金流量表 

                  2001年1-6月 

  编制单位: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注释   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47,552,893.31 

  收到的税费返还                4,723,626.63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024,577.60 

  现金流入小计                856,301,097.5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4,273,606.9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41,155,859.39 

  支付的各种税费                64,850,111.7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  72,685,059.80 

  现金流出小计                672,964,637.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336,459.6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29,339,419.21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29,339,419.2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339,419.2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70,0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70,00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63,000,000.00 

  分配股利或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77,520,331.22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140,520,331.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520,331.2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3,476,709.19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企改(1999)1263 号文批准

,由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宝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

、上海煤气制气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和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作为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9

 年12 月29 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注册登记,注册号3100001006294,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151 万元。公司建立了

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成立了综合部、人事部、财务部、生产技术部、发展计划部、物资部和运销部等职能机构;

经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公司在生产基地设立了江苏分公司,负责姚桥煤矿、龙东煤矿、孔庄煤矿、徐

庄煤矿、大屯选煤厂和铁路处的生产经营管理。 

  在发起设立过程中,集团公司以所属的徐庄煤矿、孔庄煤矿、姚桥煤矿(老井)、龙东煤矿、大屯选煤厂、铁

路管理处、销售分公司、供应处经评估并经财政部确认后的生产经营性资产及相关的负债所形成的净资产43,485.8

0 万元作为出资,按65%的折股比例折为国有法人股28,266 万股;其他发起人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

1,500 万元、宝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1,100 万元、上海煤气制气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货币资

金出资200万元、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以货币资金出资100 万元,共计2,900 万元,按65%的折股比例折为1,885 万股

。主发起人集团公司投入公司评估后的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形成的净资产已经财政部财评字[1999 ]617 号文确认,

其确认的评估增减值公司已按有关规定进行了相应的账务处理。 

  公司属工业企业(采掘业),业务范围包括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煤炭销售、铁路运输(限管辖内的煤矿专用

铁路),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项目)。公司主要产品有6 级、9 级精煤及洗煤等。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1 、会计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2 、会计年度:以公历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 、记账本位币:人民币。 

  4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5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

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 、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1)短期投资包括购入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股票、债券等投资。 

  (2)短期投资按实际成本计价;短期投资处置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扣除短期投资的实际成本及已计未领取

的现金股利、利息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3)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期末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并按投资总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7 、坏账损失核算方法: 

  (1)公司的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按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账龄分析计提坏账

准备。公司根据债务单位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情况,确定的坏账准备提取比例为: 

  账龄1 年(含1 年,以下类推)以内的,按其余额的5%计提; 

  账龄1-2 年的,按其余额的10%计提; 

  账龄2-3 年的,按其余额的20%计提; 

  账龄3-4 年的,按其余额的40%计提; 

  账龄4-5 年的,按其余额的80%计提; 

  账龄5 年以上的,按其余额的100%计提; 

  另外,对有确凿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收回难度较大的,根据实际情况提取特别坏账准备。 

  (2)坏账的确认标准为: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或者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且有充分证据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8 、存货核算方法: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辅助材料、产成品、低值易耗品等。 

  (1)原材料、辅助材料日常核算按计划成本核算,按月结转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将发出材料的

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2)产成品日常核算按实际成本核算,产成品发出计价采用加权平均法。 

  (3)低值易耗品采用领用时一次摊销法核算。 

  (4)存货盘存采用永续盘存法。 

  (5)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

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采用备抵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9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1)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确定的价值记账; 

  (2)公司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

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成本法核算;公司对其他单位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

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公司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

额50%以上(不含50%),或虽投资不超过50%,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3)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成本与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有的份额的差额,

在"股权投资差额"核算,并在年度终了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摊销期限,如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

限摊销,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按十年平均摊销。 

  10 、长期债权投资核算方法: 

  (1)长期债券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支付的税金和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以及分期付息债券包含的自发

行日起至取得日止的利息后的余额作为实际成本记账;实际成本与债券面值的差额,作为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

期内采用直线法摊销;债券投资按期计算应计利息,应计利息减债券投资溢价(或加折价)摊销额后的金额,计入

当期投资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入账;按期计算应计利息,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11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核算方法: 

  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且这

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时,按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

值准备。 

  12 、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公司设立时发起人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值计价。 

  (2)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

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 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

作为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折旧 

  A 、井巷建筑物根据财政部(89 )财工字第302 号文规定,矿井建筑物按产量计提折旧,计提比例为2.5 元/

吨; 

  B 、其他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并按固定资产估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3%确定其分类折旧率如下

: 

  固定资产类别折 旧年限(年)年 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0-30  4.85-3.23 

  机器设备        7-15 13.86-6.47 

  运输设备          8    12.13 

  工具仪器          7    13.86 

  (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期末对固定资产逐项检查,如果固定资产的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

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则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时

按单个项目进行计提。 

  13 、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1)公司在建工程核算为建造或修理固定资产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和安装工程,包括固定资产新建工程、改扩

建工程、大修理工程等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以及改扩建工程等转入的固定资产净值。 

  (2)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汇兑差额

等),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3)公司以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时作为确认固定资产的时点。 

  (4)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期末对在建工程逐项检查,如果存在①在建工程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 年内不

重新开工的;②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对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③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减值的情形。则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在建工程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提取时按单个项目进行计提。 

  14 、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受益年限采用直线法摊销;期末对无形资产

按帐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5 、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以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

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并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

商品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以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劳

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 

  (3)他人使用本公司资产收入的确认:以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确认他人使用本公司资产收入的实现。 

  16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采用应付税款法。 

  17 、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原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根据财政部财会[2000 ]25 号文《关于印发〈

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和财会字[2001 ]17号文《关于印发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规定

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公司从2001 年1 月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 

  公司会计政策将做如下变更: 

  (1)开办费原按5 年摊销,现采用一次性进入企业开业当期损益处理; 

  (2)期末固定资产原按帐面净值计价,现改为固定资产帐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对可收回金额低于

帐面价值的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期末在建工程原按帐面净值计价,现改为在建工程帐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对可收回金额低于

帐面价值的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4)期末无形资产原按帐面净值计价,现改为无形资产帐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对可收回金额低于

帐面价值的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开办费摊销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影响当期利润-143.33 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采用追溯调整法,但由于公司不需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对报告期的经营成果无影响。

 

  三、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如无特别说明,以下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1 、货币资金:截止2001 年6 月30 日货币资金余额114,475,567.91 元,其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项目   年初数     期末数 

  现金     75,426.62    51,139.65 

  银行存款 30,923,432.10 114,424,428.26 

  合计   30,998,858.72 114,475,567.91 

  货 币资金余额较年初数上升269.29%,其主要原因是煤炭市场好转,货款回笼较好,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增加

。 

  2 、应收票据:截止2001 年6 月30 日应收票据余额67,409,339.84 元,其有关情况列示如下: 

  (1)按票据种类列示如下: 

  票据种类   年初数     期末数 

  银行承兑汇票 41,616,153.98 60,235,921.84 

  商业承兑汇票  3,744,297.50  7,173,418.00 

  合计     45,360,451.48 67,409,339.84 

  (2)应收票据余额中无已贴现、抵押的票据。 

  (3)本账户余额中无应收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票据。 

  应 收票据余额较年初数上升48.61%,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商品销售货款以承兑汇票方式结算较以前有所增加。 

  3 、应收账款:截止2001 年6 月30 日应收账款余额200,867,884.15 元,其主要情况列示如下: 

  (1)账龄分析: 

       年初数                 期末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1年以内 146,491,407.46  67.40%  7,324,570.37 110,586,263.38 

  1-2年   70,560,060.20  32.47%  7,056,006.02  82,018,406.57 

  2-3年    278,472.63  0.13%   55,694.53  27,420,770.63 

  3年以上                        96,252.53 

  合计   217,329,940.29 100.00% 14,436,270.92 220,121,693.11 

  账龄   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50.24%  5,529,313.17 

  1-2年   37.26%  8,201,840.66 

  2-3年   12.46%  5,484,154.13 

  3年以上  0.04%   38,501.00 

  合计   100.00% 19,253,808.96 

  (2)本账户余额中无应收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3)应收账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名的明细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           金额 

  上海焦化有限公司       80,095,072.51 

  上海梅山冶金有限公司     31,986,981.80 

  上海中源煤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9,849,919.66 

  徐州先亚工贸有限公司      9,524,758.73 

  上海浦大工贸有限公司      9,354,341.34 

  4 、其他应收款:截止2001 年6 月30 日其他应收款余额3,753,826.86 元,其主要情况列示如下: 

  (1)账龄分析: 

       年初数              期末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2,827,257.14  87.5% 141,362.86 3,504,558.34  86.34% 

  1-2年   135,852.52  4.2%  13,585.25  259,188.45  6.38% 

  2-3年   268,091.10  8.3%  53,618.22   68,783.54  1.69% 

  3年以上                   227,000.00  5.59% 

  合计   3,231,200.76 100.0% 208,566.33 4,059,530.33 100.00% 

  账龄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175,227.91 

  1-2年   25,918.85 

  2-3年   13,756.71 

  3年以上  90,800.00 

  合计   305,703.47 

  (2)本账户余额中无应收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3)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较大的项目明细情况列示如下: 

  项目      金额     款项性质 

  备用金     2,251,382.99 暂借款 

  上海煤炭交易所  200,000.00 保证金 

  5 、预付账款:截止2001 年6 月30 日预付账款余额7,593,619.92 元,其主要情况列示如下: 

  (1)账龄分析: 

       年初数         期末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8,312,552.50  98.83% 7,571,547.23  99.71% 

  1-2年    98,563.11  1.17%   22,072.69  0.29% 

  合计   8,411,115.61 100.00% 7,593,619.92 100.00% 

  (2)本账户余额中无预付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3)预付账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名的明细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       金额 

  北京煤机厂      4,500,000.00 

  中船气体开发公司   1,296,951.00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80,000.00 

  天津车辆改装厂      88,000.00 

  武钢集团汉口轧钢厂    82,000.00 

  6 、应收补贴款:截止2001 年6 月30 日应收补贴款余额11,427,483.64元,均为委托中煤进出口集团公司出

口煤炭,按税收政策实行先征后退,尚未退还的增值税税款。 

  7 、存货:截止2001 年6 月30 日存货余额74,623,997.07 元,其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项目     年初数     期末数 

  原材料    43,268,873.13 45,702,875.75 

  产成品    38,153,178.49 23,474,354.27 

  在途材料    5,258,989.34  2,517,314.51 

  委托加工材料  3,485,247.54  2,929,452.54 

  合计     90,166,288.50 74,623,997.07 

  [ 注]年末存货可变现净值均高于存货账面价值,故不需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8 、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截止2001 年6 月30 日固定资产原值1,070,697,560.29 元,累计折旧550,304,849

.89 元,固定资产净值520,392,710.40 元,其主要情况列示如下: 

  (1)2001 年1-6 月固定资产原值及累计折旧增减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原 值 

  房屋建筑物   166,815,040.61       -     - 

  铁路线路    235,495,066.15       -     - 

  井巷建筑物   247,916,129.30       -     - 

  机器设备    373,955,782.09  3,573,460.00     - 

  运输设备     15,081,398.92       -     - 

  铁路运输设备   11,544,011.00       -     - 

  工具仪器     16,058,043.92   258,628.30     - 

  合 计     1,066,865,471.99  3,832,088.30     - 

  累计折旧 

  房屋建筑物    55,219,828.15  3,201,494.15     - 

  铁路线路    120,559,539.70  8,545,764.38     - 

  井巷建筑物   133,209,069.81  7,316,232.50     - 

  机器设备    176,598,787.41 20,261,907.09     - 

  运输设备     7,929,452.25   781,250.19     - 

  铁路运输设备   7,070,919.40   597,853.26     - 

  工具仪器     8,254,569.08   758,182.52     - 

  合 计      508,842,165.80 41,462,684.09 注- 

  净 值      558,023,306.19 

  项目     期末数 

  原 值 

  房屋建筑物   166,815,040.61 

  铁路线路    235,495,066.15 

  井巷建筑物   247,916,129.30 

  机器设备    377,529,242.09 

  运输设备     15,081,398.92 

  铁路运输设备   11,544,011.00 

  工具仪器     16,316,672.22 

  合 计     1,070,697,560.29 

  累计折旧 

  房屋建筑物    58,421,322.30 

  铁路线路    129,105,304.08 

  井巷建筑物   140,525,302.31 

  机器设备    196,860,694.50 

  运输设备     8,710,702.44 

  铁路运输设备   7,668,772.66 

  工具仪器     9,012,751.60 

  合 计      550,304,849.89 

  净 值      520,392,710.40 

  注:累计折旧本期增加数包括集团公司以现金方式返还的其投入公司固定资产评估增减值应计提的评估基准日

至调帐日的折旧3,644,449.27 元。 

  (2)固定资产无用于抵押、担保的情况。 

  9 、在建工程:截止2001 年6 月30 日在建工程余额477,090.91 元,其有关情况列示如下: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固 其他减少数 

                    定资产数 

  沉淀池改造      - 360,055.91      -      - 

  其他    158,160.00 494,185.00 535,310.00      - 

  合 计    158,160.00 854,240.91 535,310.00      - 

  项 目    期末数   工程进度 资金来源 

  沉淀池改造 360,055.91    30% 自筹 

  其他    117,035.00      自筹 

  合 计    477,090.91 

  注:本期在建工程发生额中无利息资本化支出。 

  10 、无形资产:截止2001 年6 月30 日无形资产余额57,224,900.23 元,其有关情况列示如下: 

  项目  取得方式 原始金额    本期摊销额  累计摊销额 

  采矿权 购入   60,273,200.00 1,039,193.10 3,048,299.77 

  项目  期末余额    剩余摊销年限 

  采矿权 57,224,900.23 28.5 年 

  11 、长期待摊费用:截止2001 年6 月30 日长期待摊费用余额为零,其有关情况列示如下: 

  项 目  年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期末数 

  开办费 1,638,014.26     - 1,638,014.26    - 

  12 、短期借款:截止2001 年6 月30 日短期借款余额60,000,000.00 元,其主要情况列示如下:28 

  借款类别  年初数     期末数 

  银行借款: 

  担保借款  53,000,000.00 60,000,000.00 

        53,000,000.00 60,000,000.00 

  13 、应付账款:截止2001 年6 月30 日应付账款余额75,823,990.91 元, 

  本账户余额中无应付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14 、预收账款:截止2001 年6 月30 日预收账款余额23,776,761.17 元,本账户余额中无预收持有公司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15 、应付工资:截止2001 年6 月30 日应付工资余额93,821,667.60 元,较年初数上升38.22%,其主要原因

是公司根据2001 年度工资计划以及上半年效益完成情况提取的部分尚未发放的工资及奖金。 

  16 、应交税金:截止2001 年6 月30 日应交税金余额35,188,619.27 元,其主要情况如下: 

  (1)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税 种    年初数     期末数 

  企业所得税  2,017,636.18  21,761,485.40 

  增值税   -7,766,897.44  10,602,911.84 

  矿产资源税  1,188,334.20   1,050,220.38 

  营业税     989,067.39    946,465.22 

  城建税     536,276.50    586,733.02 

  房产税     397,638.35    240,803.41 

  土地使用税   31,584.00        - 

  合 计    -2,606,360.82 注35,188,619.27 

  注:比上年报告数减少10,436,760.06 元,原因参见本附注八。 

  (2)公司适用的有关税收政策: 

  A、流转税: 

  (1)增值税: 

  ①煤炭销售收入按13%税率计缴; 

  ②材料销售收入按17%税率计缴。 

  (2)营业税: 

  ①铁路运输收入按3%税率计缴; 

  ②固定资产出租收入按5%税率计缴。 

  B、矿产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按原煤销售量1 元/吨计缴。 

  C、城建税:公司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7%计缴;公司所属江苏分公司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5%计缴。 

  D、所得税: 

  公司在上海浦东新区注册,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浦税核Q2(2001)0004号《税收优惠核定通知书》,公

司上海总机构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00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公司所属江苏分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

计缴所得税。 

  E 、房产税: 

  从价计征: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按1.2%的税率计缴; 

  从租计征:房产租金收入按12%的税率计缴。 

  17、其他应交款:截止2001 年6 月30 日其他应交款余额1,495,111.40元,其主要情况列示如下: 

  项 目      年初数    期末数 

  矿产资源补偿费  762,617.48   31,307.49 

  教育费附加    425,253.60 1,463,803.91 

  合 计      1,187,871.08 1,495,111.40 

  公司适用的有关税费政策: 

  A、矿产资源补偿费:按原煤销售收入与开采回采系数的乘积的1%计缴。 

  B、教育费附加:公司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3%计缴;公司所属江苏分公司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4%计缴。 

  18、其他应付款:截止2001 年6 月30 日其他应付款余额70,505,987.91元,其主要情况列示如下: 

  (1)主要往来单位列示如下: 

  项 目       金额     款项性质 

  沛县卞庄村委会  8,761,310.80 应付迁村费 

  徐州铁路分局   4,006,036.22 代收运费 

  职工教育经费   3,056,241.78 

  中国煤田地质总局 2,080,000.00 应付勘探费 

  张楼乡张楼村委会 1,915,348.64 应付塌陷赔偿费 

  (2)截止2001 年6 月30 日本账户余额中应付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列示如下: 

  股 东 名 称         金额     款项性质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948,218.29 按合同尚未支付的购采矿权款 

  19 、预提费用:截止2001 年6 月30 日预提费用余额28,437,044.07 元,其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项 目      金 额 

  地面塌陷赔偿费  7,466,516.78 

  货车使用费    2,504,293.80 

  机车租赁费    1,482,401.39 

  大修理费用    9,300,000.00 

  复垦费      3,216,907.70 

  大坝加固费    4,466,924.40 

  合 计      28,437,044.07 

  预提费用2001 年6 月30 日有余额而年初无余额,其主要原因是以上费用年度中间尚未结算,故预提余额较大

,待年终结算后如有尚未支付的款项则转入其他应付款。 

  20、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截止2001 年6 月30 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余额30,000,000.00 元,其明细项

目列示如下: 

  借款类别  借款单位   金额      借款期限 

  银行借款: 

  担保借款  工行沛县支行 30,000,000.00 2000.05.31 -2002.05.31 

  合 计           30,000,000.00 

  借款类别  月利率 

  银行借款: 

  担保借款  4.95‰ 

  合 计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2001 年6 月30 日有余额而年初无余额,原因是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至本科

目。 

  21、长期借款:截止2001 年6 月30 日长期借款余额51,400,000.00 元,其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借款类别  借款单位   金额      借款期限 

  银行借款: 

  担保借款  工行沛县支行 30,000,000.00 2000.05.31 -2003.05.31 

  担保借款  工行沛县支行 21,400,000.00 2000.12.28 -2003.12.20 

  合 计           51,400,000.00 

  借款类别  月利率 

  银行借款: 

  担保借款  4.95‰ 

  担保借款  4.95‰ 

  合 计 

  长期债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36.86%,原因是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22、股本:截止2001 年6 月30 日股本余额301,510,000.00 元,本期无增减变化,其股本结构列示如下: 

  股 东 名 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82,660,000.00  93.75% 

  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       9,750,000.00   3.23% 

  宝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   7,150,000.00   2.37% 

  上海煤气制气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1,300,000.00   0.43%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         650,000.00   0.22% 

  合 计             301,510,000.00  100.00% 

  23、资本公积:截止2001 年6 月30 日资本公积余额162,347,986.87 元,均为股本溢价,本期无增减变化。 

  24、盈余公积:截止2001 年6 月30 日盈余公积余额22,715,129.60 元,本期无增减变动,其明细项目列示如

下: 

  项 目     金额 

  法定盈余公积 11,357,564.80 

  法定公益金  11,357,564.80 

  合 计注    22,715,129.60 

  注:比上年报告数增加2,087,352.02 元,原因参见本附注八。 

  25、未分配利润:截止2001 年6 月30 日未分配利润余额75,064,267.62元,其形成过程列示如下: 

  项 目         金额 

  年初未分配利润    8,349,408.04 注 

  加:本期净利润     66,714,859.58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公益金 

  应付普通股股利 

  未分配利润       75,064,267.62 

  注:比上年报告数增加8,349,408.04 元,原因参见本附注八。 

  26、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001 年1-6 月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发生额为12,077,010.01 元,其明细情况列示

如下: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矿产资源税  3,615,697.82 3,168,279.0031 

  营业税    3,200,725.00  3,132,348.56 

  城建税    2,991,185.41  2,221,180.20 

  教育费附加  2,269,401.78  1,776,869.31 

  合 计    12,077,010.01  10,298,677.07 

  27、其他业务利润:2001 年1-6 月其他业务利润发生额为3,279,779.88 元,其明细情况列示如下: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材料物资   657,402.13  756,121.26 

  煤泥及矸石 2,468,243.89 1,132,666.61 

  其他     154,133.86   61,110.76 

  合 计    3,279,779.88 1,949,898.63 

  28 、财务费用:2001 年1-6 月财务费用发生额为4,658,409.26 元,其明细情况列示如下: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利息支出   5,239,581.75 3,343,640.26 

  减:利息收入  590,910.54  217,043.42 

  手续费      9,738.05   12,608.19 

  合 计     4,658,409.26 3,139,205.03 

  29 、2001 年1-6 月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72,685,059.80 元,其主要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项 目       金额 

  支付的运输费   44,681,176.33 

  支付的综合服务费 15,009,000.00 

  支付的运输代理费  1,320,287.40 

  支付的差旅费     892,639.95 

  支付的办公费     731,416.96 

  支付的招待费     637,911.02 

  支付的咨询费     371,094.00 

  支付的技术开发费   308,099.95 

  四、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情况 

  企业名称: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徐州市沛县大屯 

  注册资本:柒亿玖仟陆佰捌拾捌万元整 

  主营业务范围:火力发电,公路运输,机械制造、地质勘探、勘察设计、金属冶炼、建筑安装,电力经销等 

  与本企业关系:母公司 

  持股比例:93.75%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钟奇 

  (二)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情况 

  企业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上海大屯煤电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中煤大屯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同一母公司 

  中煤大屯矿建工程公司      同一母公司 

  中煤大屯特凿基础工程公司    同一母公司 

  上海梦彤洗涤用品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上海瓯沪物资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青岛增广工贸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深圳鹏海工贸公司        同一母公司 

  大屯煤电(集团)公司铁路工程处 同一母公司 

  (三)关联方交易事项 

  1 、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电力、修理加工、设备租赁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单位名称        交易内容 2001年1-6月 2000年1-6月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电力   5,038.53   4,493.27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修理加工   2,944.35   1,679.82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租赁   1,396.05   1,503.20 

  合 计                  9,378.93   7,676.29 

  2 、关联方向公司出让采矿权 

  2000 年1 月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签订了"采矿权转让协议",向公司出让徐庄煤矿、孔庄煤矿

、姚桥煤矿(包括老井、新井)、龙东煤矿等四个矿的采矿权,出让总金额为6,027.32 万元。该笔价款由公司在二

年内分期支付,2000 年1-6 月未支付,2001 年1-6 月支付2,518.84 万元。 

  3、关联方向公司出租姚桥新井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签订了"姚桥新井资产租赁协议"及"姚桥新井资产租赁补充协议",向公司

出租姚桥新井所属设备、辅助设备等,2000 年1-6 月的租赁费为5,455.00 万元,2001 年1-6 月的租赁费为4,927

.50万元。 

  4 、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综合服务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各种综合服务,2000 年1-6 月共计收取综合服务费为1,248.86 万元

,2001 年1-6 月共计收取综合服务费为1,500.90 万元。 

  5、关联方向公司出租土地使用权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向公司出租土地使用权,2000 年1-6 月

共计收取租金为94.85 万元,2001 年1-6月共计收取租金为94.85 万元。 

  6、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煤炭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单位名称        2001年1-6月 2000年1-6月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35.81   2,639.54 

  上海大屯煤电有限公司            2,498.60 

  合 计             3,035.81   5,138.14 

  7 、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 

  其他应付款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单位名称        2001.6.30 2000.12.31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94.82 3,014.8533 

  五、或有事项 

  截止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没有为公司股东以及公司股东的控股子公司、附属企业或者个人债项提供担保。公司

也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六、承诺事项 

  截止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1)43 号文核准,公司2001年8 月7 日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采用上网定价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 万股(不包括按照国务院有关减持国有股的规

定,国有股存量发行1,000 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 元,发行总收入为人民币900,000,0

00.00 元,扣除股票发行费用元24,580,000.00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875,420,000.00 元。本次股票发行后,公

司股本增至人民币401,510,000.00 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 

  2000 年公司上海总部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提所得税,2001 年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浦税核Q2(2001)000

4 号《税收优惠核定通知书》,核定上海总部2000 年免征所得税,公司本期对该事项按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调

整了期初留存收益及相关项目的期初数,2000 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已按调整后的数字填列。其中:调减2000 年

度所得税10,436,760.06 元,调减2000 年末应交税金10,436,760.06 元,调增2000 年末未分配利润8,349,408.04

 元,调增2000年末盈余公积2,087,352.02 元。根据公司第一届第七次董事会《关于2000 年度上海总机构经营所

得免征所得税形成的未分配利润归属的决议》,上述未分配利润由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主要财务指标 

  1 、公司财务报告期间的各项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01年中期 2000年 1999年 1998年 

  流动比率         1.08  0.88  0.81  0.73 

  速动比率         0.91  0.68  0.59  0.54 

  应收帐款周转率      3.66  5.87  4.81  7.18 

  存货周转率        5.97  9.59  7.46  8.09 

  无形资产/总资产     5.41%  5.96%  0.23%   -- 

  资产负债率        0.47  0.52  0.49  0.62 

  每股净资产        1.86  1.61  1.50   --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   0.6081 0.2865   --   -- 

  2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九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公司2000 年

度和2001 年中期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列示如下: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2000  2001*   2000 2001*   2000 2001* 

  主营业务利润   76%  42%     80%  44%   1.22  0.78 

  营业利润     28%  17%     30%  18%   0.46  0.32 

  净利润      21%  12%     22%  13%   0.34  0.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2%  12%     22%  13%   0.35  0.22 

           加权平均 

             2000 2001* 

  主营业务利润     1.22  0.78 

  营业利润       0.46  0.32 

  净利润        0.34  0.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35  0.22 

  注:2001*中所标明的指标数据是以2001 年中报相关数据为计算口径的指标盈利预测数据 

  本公司对2001 年公司的盈利情况进行了预测,并委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衡专字(2001 )5 

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对预测结果予以审核。预计2001 年度本公司将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28976.83 万元,实现利润

总额18628.9万元,净利润13684.41 万元。 

  第九节 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后至上市公告书公布之日时间间隔较短,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无重大变化,主要业

务发展目标的进展状况正常,主要投入产出、供求关系及市场价格无重大变化。 

  2 、在上述期间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无重大资产(或股权)的收购、出售行为。 

  3 、在上述期间内,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无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师事务所的

变动,未发生新的重大负债并且重大债项未发生变化。 

  第十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

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0 年修订本》等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股票上市之日起承诺作到: 

  (一)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和及时的公布定期报告,批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二)承诺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

开澄清;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

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常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本公司股票的买卖活动; 

  (四)本公司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第十一节 上市推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推荐人情况 

  本公司聘请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证券")担任本次11000 万A 股股票的上市推荐人。 

  上市推荐人: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 号 

  联系人:卢涛 王姝 

  电话:(010 )65515588-2043 

  传真:(010 )65516423 

  二、推荐人的推荐意见 

  华夏证券认为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

上海证券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条件。 

  华夏证券保证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了解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股票上市协议规

定的董事的义务与责任,并协助公司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与保密制度。华夏证券已对

上市文件所载的资料进行了核实,保证公司的上市申请资料、上市公告书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保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华夏证券保证不利用在上市过程中获得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

益。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暨2001 年中期报告之签字页)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授权代表):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授权代表): 

  二OO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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