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媒体消息:由9月1日起,香港联交所将不再有权摊分交易征费份额,而将引进相同份额的交易费。交易费的单边收费,按每宗交易金额的0.005%计算(买卖双方均须缴付);或交易费的总数按每宗交易金额的0.01%计算。
同时,须缴付予证监会的交易征费,单边收费将由按每宗交易金额的0.005%增加至0.007%计算(买卖双方均须缴付);或交易征费的收费总数按每宗交易金额的0.014%计算。交易征费百分比增加的收入会拨入新设立的投资者赔偿基金。
交易征费单边收费由每宗交易金额的0.01%减至0.007%的法例,以及反映有关改变和引进交易费的上市规则修订,自9月1日起生效。
今年4月4日,政府宣布拟将收入(修订)第3号条例草案刊登宪报。草案建议(其中包括)取消联交所分摊交易征费份额的权利,将交易征费的单边收费,由每宗交易金额的0.01%减至0.007%。同日,香港交易所宣布,在获得证监会批准后,主板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上市规则将作修订,以反映联交所取消其所摊分的交易征费份额,引进相同份额的交易费。政府19日宣布通过上述草案成为法例,而有关修订将于9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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