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档案:吹嘘高回报 坑苦投资者

  作者:中国证券报    日期:2001.07.02 13:44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投资良机”千载难逢1997年某月中旬,一家“年年盈利、有着十分美好前景”的甲股份公司吸引了投资者小D的目光。该公司招股文件披露的信息显示,“公司到2000年彩管产量达250万只,彩色玻壳产量500万只,实现销售收入34亿元,税后利润3.4亿元目标。扩建彩色显像管生产线项目,预计1998年底竣工,届时将为公司带来23亿元的年销售收入2.8亿元的年利润”。这样的许诺实在诱人!正是相信了该公司公开披露的上述信息,小D将手里的股票全面清仓,以便尽可能多地去认购“甲股份”。同样,这份优秀的承诺书吸引着千千万万像小D一样的投资者,使“甲股份”新股中签率高达2.77%,而未中签的申购者还为错失了一次投资良机而叹息。好景不长美梦破灭一年过去了,正当小D调整投资策略,作好长期持有“甲股份”的打算,憧憬2000年美景时,甲公司公布了1997年年度财务报告,小D看后如五雷轰顶,惶惶不可终日。年报显示,甲公司1997年每股收益为-0.863元,主营业务利润完成-2.031亿元,净利润-1.984亿元。甲公司成为中国证券市场上首家上市当年便亏损的公司。接着的两年,甲公司无法止住下滑的脚步,1998年5月公司股票被特别处理(ST),2000年5月被暂停上市(PT)。

    小D心中无数次描绘、计算过的2000美景、利润,就这样被无情地蹂躏了。浮出水面激起民愤对于类似“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的道理,小D非常清楚,赔与赚本是很正常的事。但小D对原来的“绩优公司”为何上市一年即发生如此严重的亏损,还是百思不得其解。终有一日,证券监管机构的调查结果,证实甲公司存在数种违法行为:一是采取虚构产品销售、虚增产品库存和违规账务处理等手段,编制虚假利润,骗取上市资格;二是上市后将亏损报为盈利,欺骗投资者;三是故意隐瞒关键生产设备废品率上升的重大事项,不予披露;四是擅自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却只字未提,投资者无从知晓。看罢监管机构的调查结果,小D对甲公司愤怒申讨,“这简直是犯罪,竟然置我们投资者的信任于不顾,拿着我们的钱去还银行贷款和填补公司的亏损”。欺上瞒下终将受罚证券市场应当是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任何发布虚假信息、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2000年底,法院的判决给了小D们一个交代:以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甲公司罚金人民币100万元;4名被告人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到三年。小D心想,看谁还敢用作假帐、发布虚假信息来“包装”自己,骗取上市资格,损害我们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当然,如再遇此等事情我们定要寻找律师,状告发行人及其董事、主承销商及其它专业中介机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有关责任,以取得民事赔偿。从此以后,小D的眼睛也睁得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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