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方式名词解释

  作者:中国证券报    日期:2001.05.24 10:44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申购倍率改进法:在申购结束后,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的、不低于10%的扣除比例,按申购价格从高到低对申购量累计统计,当累计达到上述确定的扣除比例后,该比例所在的临界申购价格之上的(不含临界价格)所有申购视为无效申购。然后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选定的超额认购倍率,对投资者高于底价的预约申购按报价由高到低排序。当某一申购价位上的累计申购数量达到超额申购倍率所对应的股票发行数量时,此价位即为新股发行价格。主承销商对所有有效申购按相同比例配售新股或采用摇号抽签的方式配售新股。

  基准价格法:在申购结束后,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告的方法确定基准价格牞以基准价格为中心、以0.10元为一个价格变动单位向基准价格上下移动扩大价格区间,直至累计申购量满足拟发行总量为止,在上下两个临界价位(含临界价位)以内的所有申购均为有效申购,最终发行价格确定为低于基准价格的临界价格(下临界价格)。

  完全竞价法:在申购结束后,主承销商对投资者的全部预约申购按报价由高到低排序,当某一申购价位上的累计申购数量达到股票发行数量时,此时的价格即为最终发行价格。该价位之上的投资者按实际申购数量和最终发行价认购新股。当最终发行价价位上的投资者为一人以上、且该价位上的申购量大于可售量时,主承销商可采用摇号或同比例配售的办法分配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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