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王”的败落与国有股权管理漏洞

  作者:证券时报    日期:2001.05.23 09:48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陈平

    前段时期,猴王事件惹得证券市场沸沸扬扬,但极少有人关注猴王事件中国有股权管理混乱、国家资产随意流失的问题。

    打开猴王股份的档案资料,发现猴王股份的国家股从10418.688万股已经减少到2400万股,就这仅存的2400万国家股也遭到猴王集团债权人的异议。那么,猴王股份的国家股是如何管理?又是如何减少的呢?

    猴王股份于1992年成立,1993年底在深交所上市。从93年至97年间,宜昌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是猴王股份的大股东,截止1996年末,其持有国家股10418.688万股。这期间,猴王集团从未进入股东名单,但却实际控制猴王股份,大量占有、拖欠股份公司资金,虚构股份公司利润。即便如此,97年4月,宜昌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授权经营国家股的名义向猴王集团签发《关于持有经营猴王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的批复》,使猴王集团正式取得股份公司国家股股权,至此,猴王集团出现在猴王股份大股东名单上。而根据《公司法》对股东及股权的规定,宜昌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不再是猴王股份的股东,不拥有任何股权。宜昌市国资局以授权经营为名,实际已将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至猴王集团公司名下,这为日后猴王股份国家股的灭失埋下祸根。

    猴王集团长期以来利用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上拼命圈钱,在借贷市场上疯狂融资,由于缺乏监管,公司经营混乱,大量债务无法偿还引发诉讼上百起,猴王集团持有10418.688万国家股中的8018.688万股先后被数家法院查封冻结。99年底,猴王事件暴露,宜昌市国资局匆忙下文将猴王集团持有的国家股收回,但此时一纸收回股权的行政命令已无法象当初转让股权一样随意奏效,猴王集团的国家股先后被法院裁定抵偿相关债务,到2000年底,猴王股份仅剩2400万国家股,由宜昌市国资局另行授权给宜昌市夷陵国资公司持有和经营。

    以上便是猴王股份大股东变动、国家股急剧损失的基本过程。显然,宜昌市国资局在经营管理国有股权时,不仅未取得任何股权转让收益,而且还使股权数量及价值大幅缩水,给国有资产带来重大损失。

    猴王集团、猴王股份何去何从并不重要,破产也罢,重组也罢,均已无法弥补给投资者、债权人及国家造成的巨大亏损。笔者关注的是,猴王事件暴露出部分国有股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诸多漏洞。首先是国有股主体虚位,宜昌市国资局是猴王股份的大股东,却让猴王集团控制了猴王股份的经营权;其次是国家股授权经营与股权转让混淆,宜昌市国资局是授权猴王集团经营其所拥有猴王股份的国家股,却办成了股权转让,使猴王集团得以处分本无权处分的国家股;再次是国资局作为股东的权利与作为政府部门的权力混淆等。上述种种问题在国有股减持已经提上议事日程的今天,尤其应引人深思。

    避免猴王悲剧重演,必须完善国有股管理法律制度,这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程。目前,至少应予重正视以下问题。

    明确国家股的持股主体———

    在我国,国家股是国有股的一部分,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国家股由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或部门持有,实践中,国家股通常由国资局或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猴王股份的大股东一会儿是国资局、一会儿是猴王集团,可以看出国家股持股主体混乱,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办法及《公司法》对股东及股权的定义,宜昌市国资局只能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委托特定机构管理,而不能将有关国家股以行政命令方式随意向猴王集团转让或收回,宜昌市国资局违背市场规则的错误做法是导致国有股减少的直接原因。

    明确国有股权与行政权的界限———

    国有股是相对法人股、外资股、公众股而言的股票类型,说到底,国有股权属于私权范畴,是一种民事权利,体现的是代表国家持有股份的持股单位与公司之间的的民事法律关系,由《公司法》、《证券法》等民商法律调整;而行政权属于公法范畴,是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对企业进行管理的权利,由宪法、行政法调整。只有划清两者界限,才能保证政企分开,保证公司的独立性。实行股份制改革,也就是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关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猴王事件反映出的却是国有股权与行政权不分,公司体制混乱,夷陵国资董事长至今也认为,猴王股份与猴王集团本来就是一家人,无所谓“抽血”,只是左口袋的钱放进了右口袋。事情真是如此简单就好了,猴王事件也不会在证券市场上掀起波浪。看来,在某些国有资产管理者眼里,行政权与股权、大股东与控股公司没有区别,证券市场规则、现代公司制度、小股东利益都算不了什么。猴王股份公司的董事也曾对媒体提及,每次董事会的召开,均由宜昌市政府的人参加并发表意见,上市公司完全成为摆设。猴王集团及猴王股份的帐目至今还是一堆混乱,当地政府至今还代表上市公司公布一些几天一变的重大数据,还替上市公司遮遮掩掩一些关键问题。明确国有股权和行政权界限,清楚股东角色与政府角色的不同,仍将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面临的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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