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限期申请被上证所驳回 PT水仙大限临头

  作者:证券时报    日期:2001.04.21 07:54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上海证券交易所今天发布公告,驳回PT水仙申请宽限期的请求,并已将该决定上报中国证监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关于发布〈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规定,PT水仙将被证监会处以“极刑”——终止上市,从而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第一家退市公司。

  2001年2月24日发布的《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决定其股票终止上市。”其中第二款即为:“自暂停上市之日起45天内未提出宽限期申请的或申请宽限期未获证券交易所批准的”。2001年4月10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向PT水仙、PT农商社、PT网点、PT双鹿、PT红光和PT中浩发出《特别警示》强调:“上述公司在公布年报后,如果宽限期申请未获证券交易所批准的将终止上市,证券交易所不再为其股票提供PT转让服务。”

  截至目前,上述公司中除PT中浩尚未公布2000年年报外,其余5家均已公布年报并向上市地交易所申请延长暂停上市期限。在PT水仙被终止上市后,PT农商社、PT双鹿、PT网点、PT红光均处于暂停“特别转让”服务状态。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证所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是否接受公司宽限期申请作出决定,可见,这4家公司申请宽限期是否能被批准,是否会步PT水仙后尘成为退市公司,也将于近期有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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