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宏证券投资基金2000年年度报告

  作者:    日期:2001.03.31 15:18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重要提示: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已于2001年3月26日复核了本公告。本基金的管理人、托管人愿就报告中所

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本报告中的内容由本基金管理人负责解释。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名称:景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基金景宏 

  基金交易代码:4691 

  基金发起人: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发行日期:1999年4月27日 

  基金成立日期:1999年5月4日 

  基金单位总份额:20亿份基金单位 

  基金类型: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存续期:15年 

  基金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金上市日期:1999年5月18日 

  (二)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报社大院报业大厦12层C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七层 

  邮政编码:100031 

  公司网址:http://www.dcfund.com.cn 

  法定代表人:姜继增 

  总经理:龙小波 

  信息披露负责人:杜鹏、胡勇钦 

  电话:010-66413888 

  传真:010-66416268 

  (三)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光华路7号汉威广场西座1603室 

  邮政编码:100004 

  法定代表人:刘明康 

  托管部总经理:陈儒 

  信息披露负责人:高平 

  电话:010-65612136 

  传真:010-65612140 

  (四)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33号瑞安广场12层 

  法定代表人:周忠惠 

  注册会计师:周忠惠、王笑 

  电话:021-63863388 

  传真:021-63863300 

  (五)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注册及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阜外大街7号国投大厦711--715 

  法定代表人:苌宏亮 

  经办律师:苌宏亮 

  电话:010-68095613 

  传真:010-68095616 

  (六)信息披露报纸及网址: 

  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指标名称          2000年     1999年 

  基金可分配净收益    649,245,699   385,741,756 

  单位基金净收益        0.3246     0.1929 

  期末基金资产总值   2,944,586,926  2,441,368,35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929,581,635  2,419,313,073 

  单位基金资产净值       1.4648     1.2097 

  基金净资产收益率(%)     29.65      19.29 

  本期基金可分配收益率(%)   31.37      19.29 

  本期基金净值增长率(%)    41.57      20.97 

  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    63.98      20.97 

  三、基金管理人报告 

  (一)本基金业绩表现 

  截至2000年12月31日,本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1.4648元,本期基金净值增长率41.57%;同期上证A股指数上涨

51.73% ,深圳综指上涨58.07%。 

  (二)基金经理工作报告 

  2000年工作回顾: 

  二○○○年宏观经济形势良好,国民经济发展质量提高,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达到预期目标,经济结构有所调

整,经济效益明显改善,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所有这些都为证券市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作为宏观

经济的晴雨表,证券市场也在规范中得到了稳步发展。 

  一年来,国家鼓励和促进证券市场发展的措施相继出台,市场化的程度逐步提高。允许券商抵押融资和三类企

业入市、扩大保险机构资金入市比例、 大力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等,这一系列措施加大了证券市场改

革的力度,疏通和扩大了资金流入证券市场的渠道。另外,转配股的上市,以及预期国有股的流通和二板市场的筹

备设立等举措,在规范和完善证券市场的同时,也对短期走势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证券市场总体处于发展中规范的

格局,趋势是良好而健康的。 

  本年度沪深两市指数经过上半年大幅的上升,下半年调整的时间较长。综合来看,上证A股指数上升51.73%,

深证综指上升58.07%。本基金管理人运作的基金景宏单位净值由年初的1.0347元上升到年末的1.4648元,同期基

金资产净值增长41.57%。 

  本年度证券市场的特点是上半年上升幅度较大,下半年在高位震荡不已,指数屡创新高,但行业和板块的走势

差异很大。受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的影响,上半年网络股行情得到充分的演绎,但回调的速度很快,幅度也很深。除

了第三季度通讯股板块有所表现外,其它科技股板块在下半年基本没有行情,虽然低价类股票在下半年总体走势较

好,但整个市场的热点仍不够突出。沪深两地的证券市场与国外市场的联动性越来越大,但由于我们的经济与产业

结构、证券市场的成熟程度、投资环境、投资理念以及机构投资者的规模等与国外有很大的差异,因此加大了国内

市场机构投资者的操作难度。 

  年初基金景宏的投资组合比较偏重于家电类、电子信息类和涉足网络的股票,经过一年行情的演变和投资理念

的逐渐成熟,年末基金景宏的投资重点已改为以通讯为主的电子信息行业、房地产和公用事业类上市公司。不仅继

续维持较大的投资比例在以通讯为代表的增长较快的行业里,而且还提高了以电力为代表的传统行业中高增长公司

的投资比重,并适当兼顾了价值型股票的投资。基金景宏在总体上仍将保持成长型基金的投资风格,并体现在我们

的主要持仓对象上;但在组合投资品种上,我们将以市场的实际情况为出发点,充分发挥投资组合的灵活性和兼容

性。 

  本年度基金景宏的投资组合经历了两轮调整。第一季度从以家电为代表的价值型投资调整为以高科技为代表的

成长型投资;第二、三季度再调整为以有良好业绩支持的高科技(如通讯)股票投资为主,以其它行业的成长性股

票投资为辅,并适当结合市场普遍认同的板块投资和价值型投资,形成一种较为完善的投资组合结构。虽然在两次

组合调整中的损耗在客观上影响了基金的净值,但调整后的组合结构所体现的投资方向,无疑反映了我们对未来基

金资产增值的信心。通讯板块下半年已经有了较好的市场表现,虽然后来出现了较大的回落,但我们仍判断该行业

存在着跨年度的投资机会,从而坚定了我们长期持有的信心,因而没有过分追求从短期的波动中博取差价收益。我

们坚信,基金景宏目前的组合结构及其体现出来的投资理念,会在二○○一年的市场中逐步得到印证和认同。 

  2001年展望及我们的投资思路: 

  展望二○○一年,宏观经济环境将更加宽松,伴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经济增长的质量将有明显的提高。“十

五”计划的蓝图突出了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西部开发的力度,这为证券投资基金提供了较大的行业性投资机会和区域

性投资机会。民间投资和消费的进一步启动,对经济增长起到了直接的推动作用,与此相关的行业增长和投资机会

将逐步凸现。 

  二○○一年,随着以开放式基金为主的集合投资工具的产生,基金业将得到更大的发展。需求的增加不仅直接

构成对证券市场的支持,同时促使居民储蓄和其它闲散资金的边际投资倾向加强,从而为证券市场的长期繁荣奠定

了基础。发行方式的改革会在增加供给、引导资源流向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市场化的定价机制将迫使投资机构不断

提高自身的专业化程度。加强监管是市场进步的标志,证券市场将在规范中得以发展,机构投资者则将在监管中规

范、在规范中壮大。市场本身的这些重大变化都会折射到投资主体的理念变化上。我们认为,今后的投资理念将主

要体现在这几个方面:规范运作、注重投资、适度分散和顺应市场。这也是基金景宏在新一年中的基本运作思路。

 

  基金景宏的投资将顺应市场的发展,在规范化运作的基础上,突出我们的投资理念,注重投资性、成长性和企

业内在价值,着力把握通讯、电力、石化和房地产等行业性的投资机会,把重仓投资和组合投资放在同等重要的位

置来全盘考虑,并结合市场的波动进行灵活的调整,同时加强对新股的研究与投资。基金景宏的运作,从总体上将

以行业分析作为组合构造的基本框架,以公司分析作为具体投资的行为指南,使我们构造的投资组合体现基金景宏

的投资理念,并反映经济结构变化中的机会和上市公司的经营水平。 

  二○○一年的基金景宏,将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坚持规范运作、面向国际、立足本土

的方向。首先,我们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更新投资理念,调整和完善基金投资决策制度,以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

业绩取得投资人的信任和认同。其次,我们要提高认识,加强自律,明确自身的法律主体性质,在证券投资管理和

交易中竭诚为基金投资人服务,忠实履行对投资人及社会承担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另外,基金景宏将加强与国际同

行的合作与交流,学习国外证券投资基金的先进管理经验和投资方法,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把先进的投资理念

和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有机地结合起来,为推动我国证券市场健康、迅速、稳定的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我们希冀以优异的业绩来回报投资者! 

  (三)基金经理简介 

  杨赤忠先生,基金经理,本科学历,在读研究生。7年证券从业经历,7年基金管理经验。历任深圳蓝天基金管

理公司投资部经理、研究部经理、投资与研究部经理,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 基金同盛基金

经理。现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经理。 

  王军先生,基金经理助理,经济学博士,5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吉林省证券公司研究发展部、投资银行

部。 

  (四)内部监察报告 

  基金运作合规性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景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基金管理运作中,没有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契约的规定。对本基金出现的异常交易行为,本基金管理

人已向中国证监会作出说明。 

  内部监察工作报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基金契约以及内部监察稽核制度对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

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了内部监察、稽核。内部监察稽核的重点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基金契约的遵

守情况,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资讯管制和保密工作落实情况,员工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情况;目的是规范基

金资产的运作,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最大限度地保障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在本报告期内,为适应本基金管理人管理多只基金运作的监管要求,确保本基金运作的相对独立,防范不当关

联交易与内幕交易,以及本基金和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可能出现的违规交叉交易。本基金管理人采取

的主要措施有:一是修订和完善了基金经理部、交易管理部和研究发展部等部门管理制度,依据基金经理分开、投

资决策独立、基金交易集中的原则,为基金经理配备了基金经理助理和交易员,从人员和设施上保证了各基金运作

独立性,使之符合多基金管理的需要。二是加强监察力度,提高监察频率。通过对基金投资全过程包括研究报告、

投资决策、投资指令、交易指令及交易信息反馈等方面进行实时或事前事后的跟踪监察稽核,杜绝了各种可能违反

基金契约及法律法规事件的发生,确保各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三是建立监察业务反馈制度,加强监察

稽核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的交流与沟通。建立健全了各部门月度监察稽核细目表,每月完成各部门月度监察稽核报

告并将检查结果反馈到相应部门提出改进措施,取得了较好的监察效果。四是继续探索数量化风险管理方法的运用

。公司自主开发的三套数量分析系统,即投资组合分析系统、基金评价系统和大成指数分析系统,分别用于构造证

券组合、基金表现评估及行业个股指数化处理、计算行业及其个股的Var值、Vab值。定期出具风险管理报告,使公

司管理层和基金经理能够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并加强管理,从而达到主动控制风险的目的。五是加强员工行为守则和

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监察。通过定期培训与日常监察,提高公司员工的职业素养,严格员工行为规范,增强和促进员

工遵守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六是对基金自身的交叉买卖行为进行了自查自纠。发现本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所有基金中,本基金存在自身交叉买卖行为。本基金管理人在2000年已对有关行为进行了处理,并向中国

证监会报告;同时,采取了有效措施杜绝类似行为的再次发生。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发生重大违规行为;没有运用基金资产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以及有损基

金投资人利益的关联交易;基金投资运作与信息披露合法、合规;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投资严格按照招募说明书所披

露的投资决策程序进行;亦无任何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充分保障了基金持有

人的利益。 

  本基金管理人将更新观念,提高认识,树立严格自律意识,自觉遵规守法,继续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继续努力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四、基金托管人报告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依据《景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与《景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托管景宏

证券投资基金的全部资产。现对景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景宏基金)从2000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的2000

年度的托管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托管人在2000年度托管景宏基金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和

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契约以及托管协议的规定, 切实维护景宏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

尽的职责. 

  (二)本托管人在2000 年度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和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对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景宏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其在景宏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

的计算及每单位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等方面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和其他有关法

规、基金契约以及托管协议的规定,没有发现违规及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三)本基金托管人依法对景宏基金管理人在2000 年度所编制和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基金投资组合公

告、基金中期报告(未经审计)、基金年度报告等公告信息进行了认真核对,认为景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大

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2000年度内所编制和披露的基金信息是合法、真实和完整的。 

                               中国银行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五、基金年度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审字(2001)第69号 

  景宏证券投资基金全体持有人: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景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景宏基金”) 2000 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2000年度

的收益及收益分配表。这些会计报表由景宏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

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景宏

基金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景宏基金会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

施准则第五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景宏基金契约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

的基金行业的实务操作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景宏基金200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00年度的经营

成果,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周忠惠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    上海             注册会计师  王 笑 

                       2001年1月19日 

  (二)基金会计报告书 

  200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2000      1999  

  银行存款               94,137,340    39,826,861 

  清算备付金及交易保证金        8,878,962    6,590,857 

  股票投资-成本 (附 注 3 (c))  1,924,967,329  1,778,674,044 

  债券投资-成本 (附 注 3 (d))   585,725,000   484,958,185 

  股票投资-估值增值 (附 注 3 (c)) 276,455,936    31,981,933 

  债券投资-估值增值 (附 注 3 (d))  3,880,000    1,589,384 

  买入返售证券                 -    93,100,000 

  应收利息                 49,232     278,353 

  应收帐款               50,493,127    4,338,836 

  其他应收款项                 -      29,900 

  资产合计             2,944,586,926  2,441,368,353 

  负债及基金持有人权益 

  应付基金管理费            3,655,385    5,173,554 

  应付基金托管费             609,231     517,636 

  应付帐款               10,111,686    15,984,452 

  应付佣金                528,989     279,089 

  其他应付款项              100,000     100,549 

  负债合计               15,005,291    22,055,280 

  基金持有人权益 

  基金单位总额(面值)(附 注 3 (k),5) 2,000,000,000  2,000,000,000 

  未分配净收益 (附 注 3 (l))    649,245,699   385,741,756 

  未实现估值增值(附 注 3 (c) (d))  280,335,936    33,571,317 

  基金持有人权益合计        2,929,581,635  2,419,313,073 

  (2000:每单位基金资产净值:人民币1.4648元) 

  (1999:每单位基金资产净值:人民币1.2097元) 

  负债及基金持有人权益合计     2,944,586,926  2,441,368,353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报表的组成部分。 

  2000年度收益及收益分配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0      1999  

  收入 

  证券买卖差价 

      股票 (附 注 3 (e))     648,813,603   387,188,856 

      债券 (附 注 3 (e))     -24,663,076   -4,624,285 

  投资收益 

      股息收益 (附 注 3 (e))    2,375,396   12,810,445 

      债券利息收益 ( 附 注 3 (e ) 37,084,513   16,871,473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  ( 附 注 3 (e) )    98,549    2,321,833 

  其他收入  (附 注 6)         6,620,485    4,647,004 

  额定发行费用余额 (附 注 3 (j))      -    11,645,505 

  收入及额定发行费用余额合计      670,329,470   430,860,831 

  费用 

  基金管理费(附 注 3 (f))       41,904,401   40,859,181 

  基金托管费 (附 注 3 (h))      6,988,292    4,087,601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 ( 附 注 3 (i))    6,233,147       -  

  其他费用                1,699,687     172,293 

  费用合计               56,825,527   45,119,075 

  本期净收益              613,503,943   385,741,756 

  期初未分配净收益           385,741,756      -  

  本期已分配收益 (附 注 3 (l) ,7)  350,000,000       -  

  期末未分配净收益           649,245,699   385,741,756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报表的组成部分。 

  (三)会计报告书附注 

  1 基金简介 

  景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是由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经济开发

信托投资公司、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五家发起人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及其他有关的规定和契约发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1999]12号文批准,于1999年5月4日发起成

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封闭式,存续期为15年,发行规模为20亿份基金单位。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本基金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深证上(1999)第31号文审核同意,于1999年5月18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

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1999]12号批文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

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2 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五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如主要会计政策所述

的基金行业的实务操作约定而编制。 

  3 主要会计政策 

  (a)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b)  记帐原则和计价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原则,除股票和债券投资按市值计价外,其余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 

  (c)  股票投资 

  股票投资成本按购买时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出售成本按日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股票包括上市交易股票和未

上市交易股票。上市交易股票的估值按估值日当天各股票相应的市场交易均价进行计算,若当日无交易,则以最近

一日的市场交易均价计算;实际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估值增值/(减值)”科目。未上市交易股票采用成

本价计算。增加发行的股票在增发部分未上市之前采用成本价计算。 

  (d)  债券投资 

  债券投资成本按购买时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出售的债券成本按日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债券包括证交所交易

债券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债券。上市交易债券的估值按估值当天各债券相应的市场交易均价计算,若当日无交易

,则以最近一日的市场交易均价计算;未上市交易债券的估值以本金加计按债券票面利率与购入后持有时间计算的

应计利息。实际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估值增值/(减值)”科目。 

  (e)  收入确认 

  证券买卖差价指买卖股票及国债的差价。股票和国债差价在卖出时确认。投资收益中股息及国债利息,在股息

及国债利息的除权日确认。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按日计提。银行存款的利息

收入依约定利率按日计提。 

  (f)  基金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为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的报酬。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1999]12号《关于同意设立

景宏证券投资基金的批复》的规定,按逐日基金资产净值2.5%的年费率计提。基金成立三个月后,如果基金持有

的现金比例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超过部分不计提管理费。 

  经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决定并发布临时公告,从2000年1月1日起对基金管理人的报酬进行调整,调整后的

基金管理人报酬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基金管理费,按逐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如果基金持有的现金

比例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超过部分不计提管理费。 

  (g)  业绩报酬 

  基金管理人报酬的另一部分是业绩报酬,当基金的年度可分配净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一年定期储蓄存款利率20

%以上,且当年基金资产净值增长率高于同期证券市场平均收益率时,可以按照《景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 约》

规定的计提条件和比例,在年末一次性计提。 

  (h)  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1999]12号文《关于同意设立景宏证券投资基金

的批复》的规定,按逐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 

  (i)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按日计提。 

  (j)  额定发行费用余额 

  额定发行费用余额,即超面值发行部分,扣除实际发生的发行费用后的余额,该余额记入发行当期收益及收益

分配表。 

  (k)  基金单位总额 

  基金单位总额以基金单位面值乘以实际发行基金单位数入帐。 

  (l)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基金当年收益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当年亏损,

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每年分配一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 

  4 主要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主要税项规定如下: 

  (a)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 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

入,买入返售债券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5 基金单位总额 

  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元,基金单位总额按面值入帐。 

             2000      2000     1999      1999 

            基金单位数   人民币元   基金单位数   人民币元 

  发起人持有基金份额 

            30,000,000   30,000,000  60,000,000   60,000,000 

     - 非流通部分 

  发起人持有基金份额 

            18,000,000   18,000,000     -       - 

     - 可流通部分 

  社会公众持有基金份额 

          1,952,000,000 1,952,000,000 1,940,000,000 1,940,000,000 

  基金单位总额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6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主要包括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利息收入及因新股申购而产生的返还租用交易席位的款项。 

                     2000     1999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银行存款及清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5,374,092    2,821,604 

  申购资金冻结利息            -    1,118,883 

  其他               1,246,393     706,517 

  合计               6,620,485    4,647,004 

  7 收益分配 

  本基金于2000年3月29日宣告向截止至2000年4月4日在深圳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发放1999

年度现金收益人民币350,000,000元, 每10个基金单位可取得分配收益人民币1.75元,于2000年4月6日支付。 

  8 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 

  (a)  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发起人 

  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    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鹏证券”)    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中经开”)   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证券”)    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b)  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2000  

          买卖证券成交量         佣金     

          年成交量  占全年    年佣金  占全年占全年 

                 成交          佣金    

         人民币元   总量的  人民币元   总量的 

                 比例         比例           

  光大证券  1,587,591,119  17.04%  1,289,936  18.45%  

  大鹏证券  1,243,290,463  13.35%   559,690  7.96%  

  中经开   1,415,656,911  15.20%  1,150,243  16.45%  

  广东证券  1,548,937,411  16.63%  1,148,597  16.42%  

  续上表:1999 

买卖证券成交量       佣金        买卖证券成交量      佣金 

年成交量  占全年    年佣金  占全年   年成交量    占全年  年佣金    占全年 

成交         佣金           成交          佣金 

人民币元   总量的   人民币元  总量的   人民币元   总量的  人民币元   总量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光大证券  1,587,591,119  17.04%  1,289,936  18.45%  1,970,285,268  21.60%  1,591,008

  20.86% 

  大鹏证券  1,243,290,463  13.35%   559,690  7.96%  1,841,115,989  20.15%  1,564,933

  20.51% 

  中经开   1,415,656,911  15.20%  1,150,243  16.45%  2,758,538,037  30.24%  2,230,823

  29.23% 

  广东证券  1,548,937,411  16.63%  1,148,597  16.42%  1,261,216,245  13.82%  1,072,026

  14.05% 

  上述佣金包括上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取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 

  (c) 基金管理人费用 

  支付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费用本年度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1999

:2.5%),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5% / 当年

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年度需支付基金管理费人民币41,904,401元(1999:人民币 40,859,181元)。 

  (d) 基金管理人业绩报酬 

  本基金在本会计年度未达到《景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规定的管理人业绩报酬的计提条件,故未计提基金

管理人业绩报酬。 

  (e) 基金托管人费用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

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年度需支付基金托管费人民币6,988,292元(1999:人民币 4,087,601元)。 

  (f)   与基金托管人之间通过银行同业间市场进行的国债交易 

  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通过银行同业间市场进行的购买债券、债券现券交易和债券回购业务的情况如下列示。

此类交易是在正常业务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而订立。 

             2000     1999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买入国债金额    75,000,000      - 

  卖出回购债券支出  1,334,863      - 

  9 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基金获配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或以下规定期间,为流通受限制而不能自由转让的资产。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政策规定,基金在1999年11月11日至 2000 年5月18日期间获配的在新股发行

时单独向基金配售的新股,自该新股上市后50%可立即流通,50%于6个月后方可流通,在流通之前由证券交易所

实施冻结。本基金于2000年12月31日并无由上述政策规定造成的流动受限制而不能自由转让的资产。 

  2000年5月18日起新股发行时不再单独向基金配售新股。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帐户,比照个人投

资者和一般法人、战略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

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流通。 

  本基金截止至2000年12月31日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情况如下: 

  股票名称  申购日期  上市日期  可流通日期  申购价格  年末估价 申购股数   成本   

  市值 

  宝钢股份  2000.11.23 2000.12.12 申购日后3个月   4.18   5.42  16,810,000 70,265,800  9

1,110,200 

  兰州铝业  2000.07.04 2000.07.19 上市日后6个月   7.68   14.86  1,000,000  7,680,000  1

4,860,000 

  烟台万华  2000.12.20 2001.01.05 上市日      11.28   11.28   133,000  1,500,240  

1,500,240 

  西藏天路  2000.12.28 2001.01.16 上市日      6.88   6.88   197,000  1,355,360  

1,355,360 

  宁沪高速  2000.12.27 2001.01.16 上市日      4.20   4.20   152,000   638,400  

 638,400 

  金瑞科技  2000.12.25 2001.01.15 上市日      14.99   14.99   102,000  1,528,980  

1,528,980 

  东方通信  2000.09.06 2000.09.29 增发部分上    25.18   28.65  1,000,000 25,180,000  2

8,650,000 

                    市后4个月 

  京东方A  2000.12.25 2001.01.12 上市日      16.80   16.80   651,443 10,944,242  1

0,944,242 

  振华科技  2000.12.28 2001.01.12 增发部分上    15.68   15.68   579,710  9,089,853  

9,089,853 

                    市后1个月 

  合计                                       128,182,875 15

9,677,275 

  10  期后事项 

  本基金管理人拟定的2000年度分配收益为人民币590,000,000元,每10个基金单位可获得分配收益2.95元。 

  (四)基金投资组合                 

  1、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序号 分类    数量       市值     占净值比例  

  (1)交通运输  4784059    73,840,710.44     2.52% 

  (2)能源电力  4875911    75,974,438.24     2.59% 

  (3)建材建筑  5750428    99,220,863.06     3.39% 

  (4)冶金   18395100    112,107,899.00     3.83%  

  (5)机械制造  1346502    30,304,860.18     1.03% 

  (6)电子通讯 37184439    982,639,973.38    33.54% 

  (7)石油化工  5658194    106,722,710.26     3.64% 

  (8)生物医药  1374155    36,213,148.13     1.24% 

  (9)纺织服装  843251    14,454,892.94     0.49% 

  (10)家电   1261100    17,550,821.00     0.60% 

  (11)商贸旅游 2606248    43,145,688.76     1.47% 

  (12)金融地产  514660     9,325,639.20     0.32% 

  (13)农林牧渔 8038992    194,079,156.96     6.63% 

  (14)综合   13099424    405,842,463.84    13.85% 

    合计  105732463   2,201,423,265.39    75.14% 

  其中:交通运输包括公路、铁路、水运、航空、港口、仓储等;能源电力包括煤电、水电、矿业等;医药包括

中药、西药、生物制药等。 

  2、国债及货币资金合计 

  截止2000年12月31日,景宏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国债及货币资金为732,186,285.27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24.99 

%。 

  3、基金投资前10名股票明细 

  序号  名称   数量    市值   占净值% 

  1  银广厦A 7009622  263281402  8.99 % 

  2  中兴通讯 6137683  234275360  8.00 % 

  3  东方电子 10669512  204961326  7.00 % 

  4  新太科技 7652307  174319553  5.95 % 

  5  大唐电信 5192487  160551698  5.48 % 

  6  亿阳信通 1689918  95784552  3.27 % 

  7  宝钢股份 16810000  91110200  3.11 % 

  8  首创股份 2452907  53154495  1.81 % 

  9  深万科A 3297521  46066368  1.57 % 

  10  飞乐股份 3462119  46046183  1.57 % 

  4、报告附注 

  (1)  报告项目的计价方法 

  本基金持有上市证券采用公告内容截止日的市场均价,已发行未上市股票采用成本价计算。 

  (2)  基金持有每只股票的价值(按成本价计算)均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基金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付管理费、托管费、佣金及其他应收、应付款轧差为贷方余额4,027,915.64

元,抵减股票市值2,201,423,265.39元,国债及货币资金732,186,285.27元后,等于基金资产净值。 

  (五)截止至2000年12月31日基金投资股票情况 

  1、基金投资所有股票明细(按市值大小排序) 

  2、本报告期内新增股票(单位:股) 

  3、本报告期内基金剔除股票(单位:股)(附后) 

  六、基金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1、持有人结构 

                   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发起人             48000000   2.40% 

  其中: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000000   0.60% 

     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 12000000   0.60%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000000   0.60% 

     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000000   0.30%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   0.30% 

  社会公众           1952000000   97.6% 

  2、本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1  太平洋保险公司      152767300    7.64 

  2  平安保险公司       148300200    7.42 

  3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107471900    5.37 

  4  中国再保险公司       75600000    3.78 

  5  上海久事公司        45494700    2.27 

  6  国通证券公司        43741700    2.19 

  7  东风汽车公司        43235200    2.16 

  8  兴业证券公司        27430700    1.37 

  9  上海大陆物业有限公司    18960000    0.95 

  10 海通证券公司        15622900    0.78 

  七、重要提示 

  1、2000年2月22日,本公司在《证券时报》(第6版)上与其他四家基金管理公司联合公告:本公司与托管人

协商决定并报中国证监会批准,调低景宏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报酬,由原来的固定费率2.5%调整为固定费率1.5

%加计业绩报酬,管理人报酬追溯至2000年1月1日。 

  2、2000年3月29日,本公司在有关证券报刊上公布了《景宏证券投资基金1999年年度报告》和《景宏证券投资

基金1999年度收益分配公告》。本基金1999年度收益分配方案为每100份基金单位派发现金红利17.50元(暂免税),

权益登记日为2000年4月4日,除息交易日为2000年4月5日,派息日为2000年4月6日。 

  3、2000年5月17日,本公司在《证券时报》(第5版)刊登《关于发起人持有基金部分上市流通的公告》:本

基金发起人持有的可上市部分(3000万份)将于2000年5月19日上市流通,未上市部分(即3000万份)在基金存续

期内仍由各基金发起人持有。 

  4、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复核,本基金2000年不进行中期收益分配,纳入年末一次性分配。 

  5、2000年9月28日,本公司在《证券时报》(第19 版)刊登《更换基金经理的公告》:经本公司决定,从即

日起对基金景宏的基金经理进行变更,聘任杨赤忠先生担任基金景宏基金经理职务,免去蔡秋枫先生景宏基金经理

职务。 

  6、管理人和托管人在本期内未发生任何诉讼事项; 

  7、由于业务发展,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西苑饭店11号楼迁至北京市西城区复

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七层,住所由北京市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报社大院报业大厦12层C区。基金托管人

办公地址及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 

  8、基金景宏的投资组合严格按照《基金契约》和《招募说明书》中披露的投资策略执行,以为投资者减少和

分散风险,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长期持续稳定的投资收益为投资目标。 

  9、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本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处罚,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处罚; 

  10、本报告期内,各席位券商股票交易量和佣金情况如下: 

  序号  券商     股票交易量   占股票成交总量%   应付佣金  占年佣金% 

  1  光大证券   1,587,591,119.08    18.84%   1,289,936.20  18.45% 

  2  中经开信托  1,415,656,910.66    16.80%   1,150,242.62  16.45% 

  3  广东证券   1,351,301,107.17    16.03%   1,148,597.40  16.42% 

  4  申万证券   2,754,457,173.94    32.68%   2,283,024.41  32.65% 

  5  华夏证券    660,832,955.98    7.84%    561,698.47   8.03% 

  6  大鹏证券    658,469,526.65    7.81%    559,689.87   8.00% 

  总计       8,428,308,793.48   100.00%   6,993,188.97   100% 

  本报告期内,各席位券商国债、回购情况如下: 

  序号  券商  国债交易量  占年国债成交量  回购交易量  占回购成交量比例 

                   比例 

  1  广东证券 197,636,303.70   22.30%  1,192,100,000.00   34.14% 

  2  申万证券  23,365,000.00    2.64%  

  3  华夏证券  80,262,541.10    9.06% 

  4  大鹏证券 584,820,936.70   66.00%  2,300,000,000.00   65.86% 

  总计     886,084,781.50    100%  3,492,100,000.00    100% 

  八、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基金的文件; 

  2、《景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 

  3、《景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5、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种公告原稿。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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