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公司副总裁李晓鹏谈ST猴王重组至少应有三个前提

  作者:中国证券报 思远 丁韬   日期:2001.03.28 08:48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李晓鹏昨日在京对本报记者表示,作为债权人,华融公司从来没有反对过ST猴王重组,也从未认定ST猴王的企业改造只能界定为破产一条出路。但无论是重组或破产,都应合规合法进行。ST猴王如果重组,至少应具备三大前提。

    这三个前提是:一、企业有重组价值。如果企业严重亏损,资不抵债,完全凭一个空的“壳资源”来重组,这样的重组没有实际意义,也不一定符合证监会的原则。二、有可靠的新投入。重组不仅是债权人的权利要减让,股东的股权要缩水,还涉及谁来进行新的投入问题,要注入新的资产,面临着重组以后企业发展方向的问题。三、相关各方须达成共识。企业选择改造方式,比如重组或破产,涉及各方面的利益,包括债权人、股东、政府、监管部门,不能由单纯一方说了算,而共同的决定就需要一个共同的思想基础。但现在还没有出现这种基础,债权人只看到猴王集团不合规则的破产和股份公司资产的继续流失,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只能选择破产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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