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王A(0535)今日公告称,由于经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1)宜中破字第1号文裁定,公司原第一大股东猴王集团公司已于2001年2月27日宣告破产,因此公司对猴王集团公司的债权已存在严重的不确定性风险。
猴王董事会称,根据公司去年中报,帐面应收猴王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款项5.9亿元,其他债权尚在进一步核实中,具体债权金额以经审计的公司2000年年报数据为主,这将对公司的资产状况产生巨大影响。公司特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进一步披露有关进展情况。
据了解,目前,猴王集团仍持有猴王A2034.9924万股股权,是后者的第二大股东。
资料:
1997年起,猴王集团成为猴王A第一大股东。
截至1999年底,猴王集团拖欠猴王A款8.9亿元,猴王A为大股东猴王集团提供的担保金额2.44亿元,两项共计11.3亿元。
2000年6月20日,因猴王A与控股股东猴王集团在人员、资产、财务上未分开等众多原因,猴王A遭到深交所公开谴责。
2000年7月31日,宜昌市政府以专题会议纪要,进一步明确猴王集团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股份公司从猴王集团中分离出来。
2000年8月2日,猴王A董事会对2000年6月15日公告的未入帐的借款在本期末未入帐的原因进行说明。
截至2000年中期,猴王A已连续一年半亏损,每股净资产也由2.15元跌至1.09元。
2000年12月8日,猴王集团公告称,拟将其持有的猴王A部分国有股转让他人,其中,宜昌市夷陵国资局得到股份公司2400万股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其余4834.9924万股股权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抵债、查封。
截至2000年12月底,猴王集团资产总额3.7亿元,负债23.6亿元,累计亏损25亿元以上,涉案金额高达14亿元,成为被告的经济纠纷案达230多件,涉及金额高达14亿元。
2001年2月27日,猴王集团破产申请案在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猴王集团进入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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