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财经委《信托法》、《投资基金法》工作组组长王连洲:信托法、投资基金法将提交审议

  作者:中国证券报    日期:2001.02.26 15:12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全国人大财经委《信托法》、《投资基金法》工作组组长王连洲昨日在此间透露,备受关注的《信托法》、《投资基金法》很有可能分别在今年4月份、6月份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目前正紧锣密鼓地进行提交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王连洲在此间召开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研讨会上介绍,中国人民银行今年1月颁布并实施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是从《信托投资公司暂行条例》到《信托法》的一个过渡,它明确了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性质、功能、业务范围和发展方向。

    王连洲认为,《办法》实际上确定了信托投资公司是中长期的资产管理公司,既可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又可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还可从事投资基金、企业资产重组、企业并购、项目融资、财务顾问、债券承销等业务。待其走上规范之路后,将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一支生力军。

    王连洲强调,《信托法》可称得上是《投资基金法》的母法,因为投资基金实际上也是一种信托关系。从这个层面上理解,《投资基金法》的出台时间药晚于《信托法》,只有等《信托法》出台以后,才能出台《投资基金法》。而《办法》的颁布,将不仅仅结束信托业长期在金融领域定位模糊、问题多多的“浪子”生涯,使其重拾规范之路,更重要的是加快了《投资基金法》的出台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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