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投资者是“黑庄”?

  日期:2001.02.22 09:23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中国经济时报  董  晨 

    最近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恐怕会真正感到了些许威胁,“机构投资者虽是市场宠儿但不等于可以为所欲为”;“严厉打击机构投资者违规操作,操纵市场”;“机构投资者是庄家”等呼声纷纷见诸报端。 

    2000年上半年,管理层明确提出要“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并作为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一条重要战略决策,其长远意义不容否认。但令人遗憾的是,这项政策短期执行结果并不乐观,随着三类企业入市,大量机构融资进行炒股,由于一时找不到好的投资品种,垃圾股股价暴涨;导致市场整体市盈率过高,并潜藏了极大的下跌风险和金融风险,中科系股票问题、郑百文重组问题等的集中爆发说明了这一点。种种现象说明,长短期政策效果不配比;很可能引来证券市场较大幅度的波动;仅仅依靠资金推动型的股市发展是不牢固的。 

    那么,是不是因为一些违法违规现象的存在,就可以认定管理层不应该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恐怕会有人直接把它等同于“庄家”),进而得出结论:应放慢发展机构投资者呢?答案当然是相反的,理由有三: 

    第一;我国证券市场投机严重的根源,恰恰是由于机构投资者太少,而不是太多。如果机构资金有可能通过坐庄赚去超额利润,他何必要费尽心机去研究什么投资组合,可见坐庄是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甚至可以说是不可逾越的一个阶段;消除它应主要采取市场化发展的手段。 

    第二,加快发展规范的机构投资者;正是这样一个市场化手段。但应该看到,机构资金之间的较量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有时表面看到股价指数在平稳上涨,实则内地里斗争异常激烈,由于规范的投资基金总资产不到流通市值的8%,当然在这场较量中处于劣势。要想解决机构资金运作结构上存在的问题,同样不应仅停留在已经发生的问题上,而应进一步通过发展解决问题。 

    第三,众所周知,1985年、1988年、1993年前后我国经济都出现了快速增长而每次快速增长之后,又都会出现一些所谓的“瓶颈”,如基础设施、能源建设等滞后因素制约了经济增长,这是任何高速成长后的必然规律。我国股市在经历了2000年的双向大发展后;也存在“瓶颈”现象,集中表现为监管环节薄弱。但应看到,加强监管是股票市场完善薄弱环节,在更高级层次上发展的内在要求;它不应成为主观打击市场、阻碍市场前进的力量。 

    作为证券业工作者,我有机会和一些有一定资金的企业业主交流投资经验,可能是我修行不够,法力有限;这些人中几乎没有一个在进行法律定义上的操纵市场。从业经验告诉我,机构投资者至少不完全等于庄家,矫枉不必过正,因噎不能废食,为我国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进行理性投资创造条件,证券市场会向健康、成熟的方向发展。有关部门应在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基础上,坚持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战略决策。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