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家 是个模糊的概念

  作者:证券时报    日期:2001.02.17 14:24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近期关于庄家的讨论甚为火热,这里,我想谈一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首先,可以把“庄家”定义为“通过大量资金和证券进行买卖、成交的机构或大户”,这是一个中性的概念,以区别违规与不违规的“庄家”。不过,我觉得最好不要使用“庄家”这个概念,因为“庄家”、“筹码”之类的词,是赌场的术语,容易产生误解。最好直接用“机构”、“大户”这样的词,以区别违规与不违规。再确切点,应该用“违规者”和“不违规者”,因为无论“机构”、“大户”还是“散户”都不能违规。当然,我们至今为止还没有看到哪个中小散户违规,毕竟他们想违规也办不到。

    其次,任何股市都允许“大资金和股票的持有者”存在,所以才有坐市商和机构投资者,问题是不能违法违规。从这个意义上说股市允许“庄家”存在但不允许“庄家”和个人出现违法行为(例如美国曾经有人利用网络散布虚假信息,司法部门也照样抓,总之谁违法就抓谁,不管他是不是庄家)。

    再次,我对所谓的“庄家”(借用一下这个词)有独立的看法。在国际证券市场上,没有任何一个股市没有“庄家”(机构、大户),问题是“庄家”的行为必须遵守市场规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游戏规则。98年亚洲金融风暴时,美国的几家基金也到香港特区玩了一把,虽然做市的手法凶狠,但基本上没有走出游戏规则。香港特区政府也在游戏规则范围内采取了措施,包括提高贷款利率、直接入市等等,而且事先向一切投资者打招呼,说明是为了保卫联系汇率。事后多次向投资者说明,不会一次性抛出股票,每次适量卖出股票时,一定事先公告。特区政府也作了一回“庄”(正确的理解应该是稳定金融市场),但这是在法规范围之内。实际上,各国政府在一定条件下,运用中内银行的资金干预外汇市场是为了稳定市场,当然这也是有一定规则的,而且必须事先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打招呼。

    同样,在我们在股市中,最重要的问题也是不能违法违规,这就好象体育运动不能打兴奋剂,不能超载运动项目的规则一样,也就是赢要赢得光明正大,输也要让人输得服气,不能搞小动作。道理很简单,如果国际炒家在香港违规操作,成为“违规庄家”,那么香港政府早就动用法律手段,而不用通过提高借款利率、直接入市的方法了。由此可见,国际上的投机机构也要顾及法律,他们也怕法律。

    最后,我还想问问现在某些职业股评家。既然不愿让人把股市说是“象个赌场”(本人也不赞成“赌场”的说法),“庄家”、“筹码”这些赌场的术语在股评文章中频繁的使用,又为什么?什么“跟庄技巧”、“庄股大全”、“善庄”、“恶庄”、“笨庄”、各种庄家的分类,不是股评家写的吗?96年以前的文章也有“庄家”这个词,但是更多的词是机构、大户、主力、股票、黑马、白马。别总怪别人,股评家还是自己反思一下吧!我写这篇文章,本意是说,所谓“庄家”是指机构、大户,所以才有违规与不违规的区别,特别指出是借用这个词,入乡随俗吧!我们这个股市不要把人搞昏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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