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600625)第一大股东上海纳赛斯投资发展中心、第二大股东上海新工联实业有限公司于2001年1月18日分别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了转让。
具体为:上海纳赛斯投资发展中心原持有公司法人股5106.0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01年1月18日纳赛斯与上海同步电子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纳赛斯以人民币5487133.75元的价格转让给同步电子4389.70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7%。
上海新工联实业有限公司原持有公司法人股318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7%,为公司第二大股东,2001年1月18日,新工联与同步电子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新工联以人民币1899741.25元的价格转让给同步电子15197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3%。
2001年1月18日,新工联与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新工联以人民币886503.75元的价格转让给轻工控股709.20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以上三项协议的成立和生效均以公司将其因向银行累计欠付借款中的人民币2亿元借款本金债务于2001年3月18日(含本日)前转移给纳赛斯承担的行为成立和生效为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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