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公有制单位职工首次购房免征契税

  作者:    日期:2001.02.04 08:30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据《北京晚报》消息:对于购买住房的人来说,契税是笔不小的支出。为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减轻城镇职工购房负担,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已联合发文,对公有制单位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将采取免征契税的政策。

    据悉,按照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对各类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均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的规定,免征契税。

    记者了解到,新规定已正式开始实施,而对于新规定实施前,已征的税款,将不予退还。 


关闭窗口】 【今日全部财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