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证券投资基金如何防止内幕交易?

  作者:中天财经    日期:2001.01.16 10:06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为了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受侵害,维护市场的“三公”原则,在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中必须严禁进行内幕交易,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在运作中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以防止内幕交易的产生。

    首先,在组织体系上必须建立相互制约的机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准则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行政上、财务上应相互独立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经营性机构兼任任何职务;在基金运作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各负其责,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如发现对方有违规违法行为的,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要求对方立即予以纠正。因此,在防止内幕交易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都可以监督对方。

    其次,在内部管理上建立严密的自律机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都必须制定内部工作人员操守规则,对于信息进行密级管理,对于不宜公开披露的信息,必须严格控制在最小范围内。订阅严格的规章制度,并严格禁止内部从业人员直接或间接为自己进行证券买卖;各个部门之间应相对独立,办公室之间应相互隔离,不同部门之间的人员不得随意串门串岗;基金管理公司的研究、决策和执行应严格按程序执行,有关信息不得外汇,基金管理公司的所有电话均有录音,真正建立起隔离信息的“中国墙”。

    第三,加强内部和外部稽核。一方面,基金管理公司应建立内部稽核部门,该部门直接向董事长负责,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金管理公司内部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职员操守情况以及各项制度的严密性和完整性等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直接向董事长汇报。如发现基金管理人的重大违规行为须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另一方面,中国证监会将加大监察和稽核的力量,强化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监管力度,定期或不宅基地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进行检查,发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工作人员有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对相差单位和当事人从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当事人,应列入证券市场禁入者。

    第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加强社会监督。对基金的中报、年报、资产净值公告和投资组合公告,基金管理人要按时、按规定予以披露。基金动作过程中发生的可能对投资者权益或对基金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基金管理人必须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予以公告,以便让投资者及时、充分地了解相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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