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背景资料

  作者:中国证券报    日期:2001.01.06 13:51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1995年8月9日,北旅发布公告称,日本五十铃自动车株式会社和伊藤忠商事通过协议一次性购买北旅未上市流通法人股4002万股,占北旅总股本的25%,成为第一大股东,开了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的先河。

    8月23日,江铃汽车发布公告称,已与美国福特汽车公司达成协议,后者以4000万美元购买江铃新发B股的80%,占新股发行后江铃总股本的20%,成为第二大股东,开创了外资通过大量增持外资股控股或参股我国上市公司的先例。

    9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关于暂停将上市公司国家股和法人股转让给外商的请示的通知》,指出:“一、在国家有关上市公司国家股和法人股管理办法颁布之前,任何单位一律不准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的国家股和法人股。在国家有关管理办法颁布后,按规定执行。二、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立即停止审批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的国家股和法人股事宜;已受理企业转让申请的,由受理机关通知申请企业立即停止转让活动。三、请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上市公司国家股和法人股转让的有关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1996年1月25日,广华化纤(现名英豪科教)发布国家股股权转让事项公告,公司与美国凌龙公司签定部分国有股转让合同,拟以每股2.1元将3500万股国家股以协议方式转让给后者,占所持国家股的60.5%。1月26日,中国证监会发文指出,广华发布部分国有股转让事项公告一事,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也不符合国家有关暂不对外转让上市公司国家股和法人股的要求,证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2000年4月,《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暂行办法》公布。该办法规定对有B股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可增发A股。

    7月,中国证监会秘书长屠光绍表示,鼓励境外上市企业在国内市场上市,试行允许中外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国内市场上市。

    8月,国家计委副主任李子彬表示,我国将再次出台包括允许外资企业在国内A、B股市场上市的一系列新举措,以促进吸收外国直接投资。

    11月,上海市经委在推出吸引外资新措施时明确表示,要更多地利用资本市场组建合资企业,在适当时候允许国外资金收购上海工业系统上市公司的国家股、法人股,推进合资企业在国内上市。


关闭窗口】 【今日全部财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