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向我们走来

  作者:    日期:2000.12.19 09:39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中国经营报 綦久竑 

    目前仍处于灰色地带的私募基金已经是资本市场中的一个巨大现实,也是一个迄今仍未纳入监管方程式中的巨大变量。直到11月,私募基金被写入《投资基金法》草案第四稿并在立法咨询会议上得到海外专家一致赞同的消息传出后,它们才开始真正引起了公众的关注。 

    何为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和公募基金相对而言的。和面向公众投资者的公募基金相对照,私募基金是面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设立的基金,圈子虽小但门槛很高,一般是为富人和一些大机构度身定做的理财工具。通常情况下,它是由一个在市场上有良好业绩和声誉的基金经理人先设计出一个投资计划,再去游说一些大的投资者投资组建而成的。像巴菲特、索罗斯这些国际上最著名的基金经理掌管的都是这种私募基金。 

    公募基金相当于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私募基金则类似于不公开上市的有限责任公司。私募基金就那么几个股东,只要相互有协议就行了,不必要公开。在国外,私募基金完全是当事人按照民商法上所谓的“意思自治”原则而达成的商业契约,只要有人愿意把资金交给你去运作就行了,无需经过监管当局审批。 

    目前国内学者对私募基金存在种种争议,比较流行的看法是:私募基金应该主要侧重于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而不是证券投资基金。其实,这几个概念是相互交叉的。 

    有钱出钱,有人出人 

    事实上,目前在证券市场上,一直处于地下状态的私募基金性质的机构已经很多了,这也是市场人士彼此心照不宣的现实。这些私募基金的组成可谓五花八门,业内人士说,有的是由某些券商的操盘手离开后,利用原来的关系从社会上募集资金形成的;有的是从银行等金融机构下海的人士,利用原来的关系筹资投资于证券市场形成一定的势力;还有的则是几家国有企业(包括上市公司)联合各自的机动资金进行操作的基金;也有一些名义上的合资公司,实际上就是私募基金性质的机构;还有的干脆就是几个朋友凑钱委托其中一个人来操作的。私募基金一般多是以实业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顾问公司甚至某个专用账户的形式存在的。操作上通常是以借贷的名义把资金汇集到一起,一般是投资者出资80%,余下的20%由经理人掏出,大家约定一个半年或一年的保底的回报率(一般是10%)和分成计划;如果亏损就先亏经理人的,再亏投资者的,分成时则是经理人要高一些。这样就把经理人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绑到了一起。在这里,他们必须凭借自己的业绩和声誉赢得投资者的认同,同时由于操作空间更大、省去了很多繁琐披露的事情,操作更为灵活,回报更高,也就能够吸引更多有才华和能力的基金经理人加盟。私募基金为中国真正市场化生存的基金经理人的成长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舞台。 

    地下私募基金大量出现的背后,是蓬勃的市场需求。资本都是逐利而动的,目前国内实际上也有大量的游资,个人储蓄是一部分,不少上市公司富余的资金更是一大块,尤其是企业的闲钱找不到合适的产业项目投资,自然就会找机会杀回股市了。其中,地下私募基金更是一个比较方便的渠道,利之所趋,自然是万众云集。私募基金的规模究竟有多大,从一个侧面是不难推算出来的。11月份,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就吸引了5000亿的资金,可见市场资金供应的丰沛程度和投资需求的旺盛,有需求,自然就会有相应的市场形式去满足它了,尽管或许还于法无据。 

    再不推出就迟了! 

    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的一位人士说,私募基金的出现对公募基金已经构成了直接压力,这也是市场的趋势。他估计,如果放开,5年之内,私募基金的发展可能就会超过公募基金;而随着期货、期权和股指期货的交易工具的不断齐备,中国的对冲基金很快也将会出现。 

    一些市场人士对私募基金的态度显得非常热切。山东神光咨询公司董事长孙成钢说,大基金试了这么长的时间,规则已经摸索得差不多了,现在应该是推出私募基金的时候了。其实市场对私募基金是有很大需求的,因为并非任何人都能做股票,私募基金这种专家理财的方式可以给投资者更大的选择余地,它的推出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目前推出私募基金其实已经有点晚了。”孙成钢说,“根据入世协议,5年后国外基金就可以大摇大摆地进来了,目前市场上也有一些中外合资基金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之中,现在还不让中国人自己来做,是既无益也说不通的。必须先对内开放。只要管理到位,风险就是可以控制的。” 

    透明了反而更好 

    一位不愿具名的知名人士说,私募基金的推出无疑是很好的事情,顺应了市场发展的大趋势,但如果仅仅把眼光放在那些在资本市场兴风作浪的资金集合上,结论恐怕就难以令人乐观了。他说,在现有的法律环境和监管水平下,假如不扭转那种疯狂炒作的投机心态并培养出真正投资的市场气氛,私募基金的大量推出只会进一步扭曲股价和资金流向。“有很多地下私募基金已经发展成为了资本市场上的大鲸鱼,由于缺乏法律上的明确界定和保障却迟迟不愿浮出水面。“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不少市场人士纷纷呼吁尽快赋予私募基金明确和恰如其分的法律身份,既可以减少交易成本,也有利于它们的规范运作。 

    北京中证万融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赵炳贤说,目前关键是要给私募基金一种特有的法律意义上的组织形态,承认它们是基金。这其实并不是一个赋予其合法性的问题,因为今天无论是以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或实业公司等面目出现的私募基金,其实都是在法规框架的范围内运作的,主要在于以公司形式存在的私募基金成本太高,运作起来不顺畅。它们实际上面临着双重纳税的问题,一方面要缴纳33%的企业所得税,同时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还得面临着作为公司必须应付的工商、税务、年检等一大堆麻烦事情,并且按照公司的架构设置一大堆行政人员。若以专用账户的形式来运作,由于缺乏一种法律上明确的组织形态,很容易发生欺诈等问题。“私募基金的组织形态,应该既不是公司,也不是账户,而是正规的基金形式,只要一个基金经理,再加上一两个助手和一个小型精干的研究班子就足够运作上十亿的资金了。”赵炳贤说,“它们与公募基金应该享受同等的政策待遇,剩下的就是让它们自己去自律发展了。” 

    国泰君安证券公司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说,关于私募基金的立法必须注意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超前性,应该以鼓励金融创新为主旨,既要注意保护投资者,也不要管得过死,不要扼杀了金融创新的无限可能性。“这应该属于民商法的范畴,政府不要介入过深,不要审批或是资格确认,而是最好交由市场自己来协调。不要一棍子打死。”他说,“地下私募基金大量出现的背后,是蓬勃的市场需求。目前国内实际上也有大量的游资,个人储蓄是一部分、不少上市公司富余的资金更是一大块,尤其是企业的闲钱找不到合适的产业项目投资,自然就会找机会杀回股市了。11月份,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就吸引了5000亿的资金,可见市场资金供应的丰沛程度和投资需求的旺盛,有需求,自然就会有相应的市场形式去满足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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