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配股说明书

  作者:    日期:2000.11.28 10:35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主承销商: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西单商场 

  股票代码:600723 

  公司名称: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20号 

  公司律师:海问律师事务所 

  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8元 

  配股比例:以1999年末总股本364,063,568股为基数按10:3比例配售 

  配股数量:共可配售发行109,219,070股,其中可配售法人股66,314,600股,可配售社会公众股42,904,470股 

                重要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国家证券管理机构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

假不实陈述。 

  一、绪言 

  本配股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四号配股说明

书的内容与格式(1999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编写。本次配股方案经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于2000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00年8月15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形成决议,并经本公司于2000年4月25日召开的1999年度股东大会和2000年9月19日的2

000年度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本方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监管办事处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2000)190号文核准。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配股说明书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配股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

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配股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配股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朱从玖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7813 

  2、发行人: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20号 

  法定代表人:刘秀玲 

  联系人:王健 张黔山 

  电话:(010)66204984 

  传真:(010)66014196 

  3、主承销商: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明康 

  联系人:高暹勇 毛苏伟 刘俊杰 

  电话:(0755)3781214 

  传真:(0755)3793030 

  4、副主承销商: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02号信兴广场地王商业中心商业大厦 

  联系人:张瑾 

  电话:(010)64641764 

  传真:(010)64641764 

  6、主承销商律师:华商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南路蔡屋围发展大厦7楼 

  经办律师:赖伟文 朱黎明 

  联系人:武建设 

  电话:(0755)2128156 

  传真:(0755)2128223 

  7、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景恒欣、王鹃 

  电话:(010)65227609 

  传真:(010)65227521 

  8、发行人律师:海问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亚运村北辰东路住总3号院 

  经办律师:巫志声、赵燕 

  电话:(010)64957040 

  传真:(010)64957038 

  8、资产评估事务所:中评资产评估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6号院2号楼2楼 

  经办律师:张海涛、唐林林 

  电话:(010)68518030 

  传真:(010)68595917 

  9、股份登记机构: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建路727号 

  电话:021-58708888 

  传真:021-58709940 

  三、主要会计数据 

  以下为本公司截至1999年12月31日及2000年6月31日的主要会计数据,摘自本公司1999年年度报告及2000年中期

报告中的合并会计报表: 

                2000年中期  1999年 

总资产(万元)           142,645  143,361.29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91,013  88,724.7 

总股本(万股)           36,406  36,406.36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1,992  163,538.26 

利润总额(万元)                9,169.79 

净利润(万元)            2,289   7,446.31 

  详细资料请投资者参阅本公司刊登于2000年3月25日及2000年8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的

1999年年度报告摘要和2000 

年中期报告摘要。 

  四、符合配股条件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配股政策和条件: 

  1、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北京西单友谊集团在员工、资产、财务上已分开并相互独立,本公司有独立的员工及财务

体系,且经营资产完整; 

  2、本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 

  3、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4、本公司前一次发行即1998年度配股于1998年11月完成,股份已经募足,且募集资金使用效果良好。本次配股

距前次发行已间隔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5、本公司于1996年6月27日上市,本公司1997、1998、1999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5.76%、10.42%及8.39%; 

  6、本公司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7、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预测2000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8、本次配售的股票限于普通股,配售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9、本公司1999年末股本数等于1998年配股发行完成后的股本数,本次配股计划发行的股份总数不超过1999年末

股本数的30%; 

  本公司自发行上市以来,严格依法规范运作,没有出现有关规定不准予配股的情形;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前次配股募集资金严格按照《配股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 

  4、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基本符合有关

规定; 

  5、本配股说明书及本次配股申报材料无虚假陈述; 

  6、本次配股价格不低于配股前每股净资产; 

  7、没有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8、公司与控股股东西单友谊集团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自上市以来,保持着良好的经营业绩。董事相信,本次配股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在商业经营现代化、业

态多元化,参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网络购物的完善以及满足配送中心配套需求,实现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

体系,加速主业发展,加快结构调整等方面实现实质性的突破,并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五、上市后历年分红派息的情况 

  1、于1996年实施了1995年度每十股派现金一元的分红方案 

  2、于1997年实施了1996年度每十股送二股转增一股的方案 

  3、于1998年实施了1997年度每十股送三股的分红方案 

  4、于1999年实施了1998年度每十股派现金二点五元的分红方案 

  5、于2000年实施了1999年度每十股派现金一点五元的分红方案 

  六、法律意见 

  发行人律师海问律师事务所于2000年9月20日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对本次配股作出如下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本次配股在发行及上市的主体资格、实质条件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

对配股发行、上市的条件和要求。发行人尚待依法取得有关部门同意本次配股发行及上市之许可。” 

  七、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的说明 

  1998年11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公司实施了一次配股,共募集货币资金161,739,000.00元,扣除发行费后实际

货币资金157,066,363.59元,其到位及使用情况如下: 

  1、前次募集资金数额及到位时间 

  截止1997年11月16日,共计收到募集资金236,555,449.59元,其中,货币资金157,066,363.59元,北京西单友谊集

团和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所持的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86.87%的股权折价出资79,489,086元,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1999年末,本公司已将前次募集的货币资金严格按照配股说明书承诺的用途投入到有关项目中。具体情况

如下(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  

    计划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  产生效益 

     总额 实际投资额 投入时间 

归还友谊商店改造贷款   

     2,000  2,000    1998  152.5 

组建北京万方西单商场有限责任公司  

     3,328  3,328    1998  693.6 

组建北京三里屯国际商店有限责任公司  

     5,250  5,250    1998   102 

建立配运中心      

     5,000  901.4    1999   -- 

补充流动资金  

      192   192    1999   -- 

合计   15,770 11671.4     -  948.1 

  3、负责本公司年度审计的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文号为北京京都审字(2000)第026号的专项报告,作出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运用情况与有关信息披露文件及本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有关内容相

符的结论。报告全文及本公司董事会的说明刊登在2000年3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 

  八、本次配售方案 

  1、配售发行股票: 

  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数量:109,219,070股 

  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8元 

  2、配股比例及数量: 

  配股比例:以1999年12月31日总股本364,063,5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 

  配股数量:本次共可配售发行109,219,070股,其中法人股股东可配售法人股66,314,600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

售42,904,470股。本公司的法人股股东除西单友谊集团以现金认购2,750,000股外,其余承诺全部放弃应配股份。 

  3、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费用: 

  本次配股预计可募集资金总额为36,52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约35,624万元。 

  发行费用总额约为900万元,其中承销费约687万元,中介机构费用113万元,其他费用约为100万元。 

  4、股权登记日和除权基准日:股权登记日为2000年12月12日,除权基准日为2000年12月13日。 

  5、发起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放弃或出让(全部或部分)配股权的承诺: 

  本公司的发起人及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股东已分别承诺放弃各自名下的全部配股权: 

  (1) 发起人西单友谊集团现持有本公司股份183,329,557股,根据本次配股方案可认购54,998,867股,承诺以现

金认购2,750,000股,放弃剩余应配股份的配股权; 

  (2) 发起人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持有本公司股份7,124,111股,根据本次配股方案可认购2,137,233股,

承诺放弃全部应配股份的配股权; 

  (3) 发起人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信托投资公司现持有本公司股份6,760,000股,根据本次配股方案可认购2,028,00

0股,承诺放弃全部应配股份的配股权; 

  (4) 发起人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现持有本公司股份6,760,000股,根据本次配股方案可认购2,028,000股,

承诺放弃全部应配股份的配股权; 

  (5) 发起人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现持有本公司股份6,760,000股,根据本次配股方案可认购2,028,000股,承诺

放弃全部应配股份的配股权; 

  发起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放弃的配股权不向第三方转让。 

  6、本次配股前后的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类别  

   本次配股前 比例 本次配股增加* 本次配股后* 比例*    

   (%)(%) 

(1)尚未流通股份法人股 

   221,048,668 60.72  2,750,000  223,798,668 54.62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221,048,668 60.72  2,750,000  223,798,668 54.62 

(2)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143,014,900 39.28 42,904,470  185919,370 45.38 

已流通股份合计 

   143,014,900 39.28 42,904,470  185,919,370 45.38 

(3)股份总数 

   364,063,568  100 45,654,470  409,718,038  100 

  九、配售股票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的起止日期:2000年12月13日至2000年12月26日(证券交易营业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配股。 

  2、缴款地点: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营业网点办理。具体而言,股东应在规定的缴款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等

必要证件,到其指定交易的证券经纪商营业处办理认购缴款手续。 

  3、缴款办法: 

  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社会公众股配股时,填写“西单配股”,申报代码700723,每股价格人民币8元。配股数量的

限额为其截止于股权登记日持有的社会公众股股份数额乘以配售比例(0.3)后按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 

  4、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 

  截止2000年12月26日收市后,社会公众股应配股份未被认购的部分由承销团包销。 

  十、获配股票的交易 

  1、获配股票中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开始日: 

  社会公众股配股的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开始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的股份变动公告刊登后另行公告。 

  2、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的处理办法,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配股完成后,预计可募集资金36,52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可募集现金35,624万元,计划投资于以下项

目: 

  1、投资25,000万元建设阳光西单娱乐购物中心项目 

  超级商业中心(SHOPPING MALL)在国内还属于一种全新的商业概念,它是集购物、休闲、娱乐于一身的新兴消费

方式。其建筑通常是一个整体结构,由百货店、超市、饮食娱乐、电影院、公寓、酒店等功能组成,通过一个共享空

间将以上功能联系起来。超级商业中心(SHOP-PING MALL)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经济的发展使人们生

活水平提高,同时也大大加快了生活节奏。超级商业中心正是满足了人们追求省时、方便、高效的消费心理,将购物

、休闲、娱乐有机地结合起来,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北京市今后十年商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将以“调整提高、创新发展”为基本方针,重点推进“两网”,提高三区(

即城市中心商业区、商务中心区和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三圈”(三环路周边)的商业设施。在西北、东南方向规

划建设2个既具有国际水准,又符合中国国情的大型多功能商业中心(SHOPPING MALL)。 

  中关村科技园区是中国最大的科教智力资源密集区,以其优良的投资环境和周边良好的工业基础,吸引了大量的

高新技术企业。该地区购买力旺盛,但商业设施非常匮乏。本公司与首创集团下属的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引入国外先进的一站式消费理念和超级商业中心的经营方式,共同出资在中关村地区建设集购物、餐饮、娱乐、休

闲为一体的购物娱乐中心。在本项目中的房地产开发商是北京阳光房地产开发公司,零售业合作伙伴是法国的欧尚

零售业集团(世界500强企业中的第175位)和国内的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在商业定位上,欧尚零售业集团

所经营的范围是属于杂货及生鲜食品类商品的超级商场;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的市场定位是中高档百货类商

品的百货商场。两家商场在品种的经营和市场定位上具有优势互补的作用。 

  该中心建筑面积约45000平方米,本公司出资25000万元。工程竣工后,本公司以成本价格分得该中心25000平方

米的商场面积。该部分的地价款、土地开发费及配套等投入为1亿元, 建安费1.1亿元,营运资金投入为4,000万元;

建设期18个月;内部投资收益率13%,投资回收期为8.3年。 

  2、投资6,000万元入股清华永新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清华永新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永新’)是由清华大学企业集团与香港清华永新高科技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在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共同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公司已将宽带多媒体数据广播技术产业化,现

已推出有限电视宽带多媒体数据广播前端设备和数据广播用户接收卡。到2000年3月,清华永新已将有线电视宽带多

媒体数据前端设备推广至全国55个主要城市电视台,市场覆盖率达70%左右,预计今后三年内将推广到500-1000家有

线电视台。 

  经中评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并以中评评报字(2000)字第0008号出具评估报告,清华永新以1999年12月31日为基

准日的净资产为14,797 

万元。本公司拟出资6,000万元参股清华永新,占清华永新30%的股权。 

  本公司认为投资入股清华永新不但可以大力推进本公司网上购物和目录销售的进程,建立更完善的营销体系,还

可以加大公司介入高科技信息产业的力度,为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3、投资3,000万元设立西单商场食品加工基地 

  为配合本公司将于2000年11月份投入使用的物流配送中心,使北京市民能够吃到新鲜、无污染的放心食品,本公

司拟出资3,000万元与河北金鹰食品有限公司、河北金鹰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现股东———北京金苹果建筑装

饰工程有限公司、中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柏乡县饮料厂共同出资组建河北金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新公司’)负责开发建设“西单商场食品生产加工基地”。本公司拟投入3,000万元拥有新公司62.5%的股权,其

他三家公司拟以河北金鹰食品有限公司及河北金鹰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及部分现金、债权共计

1800万元投入,拥有新公司37.5%的股权。 

  河北金鹰食品有限公司和河北金鹰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是以种植、开发、生产芦笋系列产品并进行深加工的

现代化公司。金鹰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芦笋的深加工制作,并将其产品全部出口欧洲市场;金鹰现代农业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主要从事芦笋的种植和开发,为金鹰食品公司提供原材料,并且以租赁方式从邢台市沙河林场取得了5000亩

农田30年的使用权,其中2000亩1998年已种植芦笋,2000年已进入采摘期。经北京德威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河北

金鹰食品有限公司和河北金鹰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199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分别为319万元和585万元

。 

  该项目建成后,将为配送中心提供一个价格低廉、质量保证、渠道稳定的食品菜蔬生产加工基地,同时通过产品

的深加工及出口,为本公司提供一个稳定的利润增长点。 

  鉴于新公司种植的芦笋已进入采摘期,为了不影响该公司的正常经营,本公司已先期从银行贷款3000万元投入新

公司,待2000年度配股实施后,将以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4、完善西单商场互联网络中心项目 

  西单商场互联网络中心(计算机中心)是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下设的开展电子商务及公司商业经营信息化管理

机构。中心成立于1998 

  年11月,并同时开通购物网站。中心现有各学科工程技术人员66名,其中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

46人,90%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公司成立以来,先后开发了西单友谊集团、隆福大厦管理决策支持系统,与科希盟

集团共同开发863科技开发项目---配送中心工程项目等并研制开发了西单商场互联网购物系统,实现了浏览-订购-

结算、送货功能。 

  公司将在原有的“互联网络中心”的基础上加大投入,对电子操作平台进行升级改造,针对不同客户群开展电子

商务、目录购物业务。 

  目录购物是“互联网购物中心”此次新引进的销售模式。它是基于会员制之上的销售方式,通过发展会员可取

得会员收入,同时通过商品目录的发行获得广告收入,这对公司利润来源是一个有益的补充。 

  通过中心对公司管理信息决策支持系统进行改造,提高管理现代化水平、降低成本,进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互联网络中心”将成为消费者与厂商之间信息传输的纽带,将消费者的需求信息反馈给厂商,同时将厂商的新产品介

绍给消费者。 

  针对公司网络购物中心遇到的问题,考虑到企业的未来发展,本项目将重点在技术平台的改造升级、数据库系统

、宣传推广等方面进行投入,总计3000万元。 

  项目简称* 

      计划投资额 计划投入 预计产生效 投资回收期 

       (万元)   时间   益年度    (年) 

建设阳光西单娱乐购物中心项目 

       25,000  2001-2002年 2003年     8 

投资入股清华永新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6,000   2001年   2001年 

投资设立西单商场食品加工基地 

        3,000   2000年   2001年 

完善西单商场互联网络购物中心   

        3,000   2001年 

  *注:上述项目的轻重缓急次序与项目的排列顺序一致。 

  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在配股项目建设第一年内将有部分闲置资金,本公司将在不影响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根

据实际情况将闲置资金作为公司的营运资金或作为短期投资,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以本公司自有资金补足。以上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已经本公司2000年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十二、风险因素及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此次配售的股票时,除本配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材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列各项风险因素



  1、经营风险 

  本公司为商业零售商业企业,国家启动刺激消费的各项政策使个人投资和消费趋向多元化,居民购物消费意愿以

及商品货源、销售渠道及价格等将对本公司业务造成一定影响。 

  2、行业风险 

  本公司主营业务属社会商品流通行业,经营的商品与投资项目受特定消费者的比重、偏好等外部因素影响较大

。近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行业内部竞争日趋激烈,改扩建、新建的大规模、中高档次的商场迅速增

加,加之外资商业企业的不断涌入,使竞争更加激烈,这使得消费者加速分流,不利于本公司销售和利润的提高。 

  3、市场风险 

  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人们的购买心理、消费习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了与此适应,商品结

构的复杂程度增加了,商品更新换代的速度也加快了,瞬息万变的市场脉搏,稍纵即逝的商机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商

品流通行业经营者所面临的市场风险。 

  4、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绝大部分用于建设大型购物中心和参股清华永新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由于购物中心建设项目

的周期比较长,项目建设过程中合作双方需密切配合,因此,项目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合作双方的合作诚意以及对项目

和消费市场的把握。清华永新的宽带多媒体数据广播系统在该行业处于领先地位,随着数字化进程的加快,新技术将

不断出现,市场竞争会日趋激烈,宽带多媒体数据广播系统的实施有赖于下行系统的服务支持,即有线电视系统所提

供的信息源,与有线台在收费上能否达成合理的一致将会对该系统的顺利实施产生较大的影响。 

  5、政策性风险 

  作为社会经济的一分子,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诸如限制集团消费等一些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

响,这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社会总体消费水平,给本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6、股市风险 

  股票市场任何时候都存在风险。股票价格不仅受到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会因受到包括宏观经

济状况、股票市场走势、国家经济政策、投资者心理在内的诸多因素的影响而出现波动。投资者应对股市风险有充

分的认识。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和影响,本公司将采取以下对策: 

  1、经营风险之对策 

  本公司将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的经营宗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服务项目,扩展服务功能,满足消费

者购物的不同需求,以服务吸引顾客;进行合理的市场定位,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各阶层的消费需求;建设大规模配送

中心,提高统一配送率,优化商品进货渠道,简化商品流通环节,完善进货管理制度,降低进货成本,提高商品价格的竞

争力,进而提高经济效益。 

  2、行业风险之对策 

  面对零售百货业经营的困难局面,本公司计划采取措施确保经营效益的稳定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一是不断拓

展经营网络,通过配送中心的建成和投入使用,进一步完善联购分销体系,在已开办的两家大型超市基础上不断开发

新的网点,扩大商品吞吐量,不断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二是实现传统商业向现代商业转化,运用电子商务等网络信息

手段丰富营销概念,提升商品经营科技含量。为此,公司将在人才和技术上给予必要的支持,深化和完善网络购物中

心的销售和结算系统,坚定走“科技兴商”之路。 

  3、市场风险之对策 

  面对激烈竞争和复杂多变的市场,本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机制,及时捕捉市场信息,把握市场消费趋势,着

重开发特色商品,并针对市场的变化及时改变经营策略,调整经营思路,严格按市场需求和消费者需要组织经营,充分

体现新、优、名、特、全的商品经营特色,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有效分散市场风险。 

  4、项目风险之对策 

  对于超级商业中心项目,本公司加强投资项目的前期分析与论证,加强投资项目的预算管理,聘请了北京德威评

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杜鸣估价师事务所对市场前景、建筑投资估算及土地估价出具了详尽、客观的报告;与北京

阳光房地产开发公司组成联建委员会,聘请专业监理公司实施全过程监理,对项目建设严格管理;聘请专业市场调研

机构对万柳地区、中关村地区乃至北京市的购买力状况进行全面的市场调查和消费者调查,结合超级商业中心的特

点作出客观、正确的市场定位,同时引进“SHOPPING MALL”经营理念,充分发挥其整体优势,使项目尽快产生效益。

对于清华永新项目,本公司将充分利用清华大学人才与技术的优势不断推出新产品,保持技术领先地位;充分发挥西

单商场在商业领域内的知名度与营销网络的优势,扩大产品的市场影响,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对于食品加工基地

项目,我们与德国客户签定了常年包销协议,并对农产品尤其是芦笋进行自然灾害等方面的保险,同时开发新品种,提

高土地使用效率,避免农产品开发种植过程中的人、财、物等季节性浪费。 

  5、政策性风险之对策 

  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加强对国家宏观政策的分析,加强与各级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强内部

管理,拓展业务范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抵御政策风险的能力。 

  6、股市风险之对策 

  本公司将继续奉行稳健成长的经营策略,提高本公司股票的含金量,以良好的经营业绩给投资者以稳定丰厚的投

资回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充分而客观的信息披露,加强宣传工作使投资者充分认识本公司股票的

投资价值,增强本公司股票的抗跌力,把股市风险降低到最小。 

  附录 

  1、本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关于本次配股的决议(摘要): 

  股东大会以逐项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2000年增资配股方案的报告,其中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报告、股东配股比例和本次配售股份的总额、配股价的定价方式(配股价暂定为6-9元)、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本

次配股有效期限为一年、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其他事项等项议案均获通过。 

  2、本公司2000年临时股东大会关于调整本次配股方案中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决议(摘要):与会股东认真研究决

定将配股募集资金投向调整如下:投资25000万元建设阳光西单娱乐购物中心、投资6000万元参股清华永新信息工程

有限公司,占该公司30%的股权、出资3000万元建立西单商场食品加工基地,控股河北金鹰食品有限公司、投资3000

万元完善互联网络中心。 

  3、本公司1999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00年3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4、本公司2000年中期报告摘要刊登于2000年8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5、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00年3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本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0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6、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00年8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本

公司2000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0年9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7、公司章程修改内容简述: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修改

,并已经本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完成后,本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和股本部分的相关内容将

按照规定程序修改。 

  备查文件 

  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正本; 

  2、本次配股之前最近的《股份变动公告》; 

  3、本公司1999年年度报告正本; 

  4、本公司2000年中期审计报告正本; 

  5、本次配股的《承销协议》; 

  6、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专项报告;6  7、北京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8、深圳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证笔录》; 

  9、其他。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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