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荷兰访华经济代表团赴蓉的荷兰政府驻华大使Ate Oostra先生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荷兰飞利浦与四川长虹有关合作事宜的谈判仍在进行之中。
他说:“飞利浦极有可能拥有长虹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据Ate Oostra先生透露,双方目前的合作谈判还在继续,合作重点在各自的技术特长方面,在合作方式上将考虑合资或入股等等。“也可能超出这一范围。”Ate Oostra 先生告诉记者,“据我们了解,飞利浦极有可能拥有长虹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不过具体数字还不清楚。”Ate Oostra先生表示,政府不会介入甚至干涉企业间的商业谈判,但对此予以了高度关注和重视,并将为促成“姻缘”作出不懈努力。据称,长虹与飞利浦合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与对方技术互补;二,引进飞利浦先进的机制,对长虹进行机制改革;三,共同将市场做大;四,引进外资,有利于超脱偏居西部一隅的地域限制,使长虹真正成为国际性而不是地方性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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