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配售:T+3日宜留存足额中签股款

  作者:上海证券报    日期:2000.10.30 08:36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编辑同志:

    我今年5月13日(周六)参与铜峰电子新股配售,5月16日(周二)将股票卖出,资金的余额为7719.11元,以上操作都是通过电话委托进行的。5月17日(周三)上午我通过电话查询资金仍为7719.11元,由此我判断没有中签,就将资金调入银行7700元,余额为19.11元。至9月12日,我去证券营业部打印对帐单时,才发现5月17日有两股铜峰配售成交清单,余下998股不知为何不见了。而据我所知,新股配售(T+2)日,中签投资者只须在帐户中存入足额的中签股款,我在周二(即T+2日)通过卖出股票使资金帐户内存有足额中签股款,似乎并没有违反有关规定,经向证券营业部询问得知,我当时已经中得铜峰电子新股1000股,可我为什么只得到了2股?(天津  王凤强)

王凤强  读者:

    根据你来信介绍的情况,可知你确实中签1000股新股,根据有关规定,你必须在资金帐户内存有足额中签股款,铜峰电子的发行价为7.6元/股,而你在5月17日将资金帐户中的资金调至银行,余额为19.11元,只能购得2股新股,于是你中签1000股新股,只得到2股,其余998股由于中签股款未缴,新股中签权丧失。

    的确,你在阅读新股配售的有关规定时,知晓投资者必须在T+2日在资金帐户内存入足额中签股款,这很正确。但你还应注意到,相关规则规定,T+3日证券营业部将从投资者的资金帐户中扣缴新股认购款,也就是说,在证券营业部从你的资金帐户中扣缴中签股款时,你的资金帐户中必须有相应的款项。但根据你来信所述情况可以判断,在证券营业部扣缴中签股款前,你已将资金帐户中的资金几乎全部调出,只剩下19.11元,使得证券营业部未能从你的资金帐户中扣缴足够的中签股款,使你中得的新股白白丢失。

    此外,要说明的是,全国各地的证券营业部从客户的资金帐户中扣缴中签股款的时间并不一致,有的在上午,有的在下午。因此,作为投资者来讲,在T+3日最好不要将已存入的足额中签股款全部调出,多留一天也不迟。当然,对证券营业部来讲,也有必要向客户就此进行强调说明,以帮助投资者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失误。(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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