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安一子公司胜诉
作者:上海证券报 蒋维民 日期:2000.07.25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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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宝安今日公告,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0年7月19日作出的一审判决,其全资子公司深圳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获得人民币97455411元购房欠款。支付方将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支付5000万元,六个月内将余款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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