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神州煤电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作者:    日期:2000.04.25 08:57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山西省太原市)

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0,000股

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副主承销商:山西省信托投资公司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推荐人: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发行日期:2000年4月25日至2000年5月25日

  发行方式:对法人配售和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相结合

  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重  要  提  示 

    本招股意向书摘自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目的仅为尽

可能广泛、迅速地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招股说明书的全文方为本次发行股票的正式法律文件。

投资人在作出认购本股票的决定之前, 应首先仔细阅读

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保证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政府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的股票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

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特别风险提示:发行人在此提示投资者在评价本次

发售的股票时应特别关注收购风险。本公司股票发行后,

按照已签订的协议, 将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收购炉峪口煤

矿。但是炉峪口煤矿盈利能力有限, 并不排除收购炉峪

口煤矿之后,在整合和重组的过程中, 由于各种不可预

见的因素而给本公司的收购行为带来一定的风险, 从而

影响本公司的效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面值              发行价            发行费用          募集资金

    每股         1.00           4.10-4.60              0.113        3.987-4.487

    合 计   150,000,000  615,000,000-690,000,000  16,970,000  598,030,000-673,030,00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00年4月25日

    一、释    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文意另有所指, 下列简称具有

如下特定意义:

    (一)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股份公司:指山西

神州煤电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集团公司:指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三)社会公众股、A股、股票:指本公司本次公开

发行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票

    (四)本次发行:指发行人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万股股票

    (五)元:指人民币元

    (六)主承销商:指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七)上市推荐人:指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广发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八)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九)省政府:指山西省人民政府

    (十)承销团:指以海通证券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

组成的承销团

    (十一)上市:指本公司股票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

    (十二)公司章程:指本公司成立时经股东大会批

准通过的公司章程

    (十三)董事、董事会:指本公司经股东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的董事,以及由以上董事组成的董事会

    (十四)监事、 监事会:指本公司经股东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的监事和本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监事, 以

及由以上监事组成的监事会

    (十五)炉矿、 嘉矿:炉矿指集团公司下属炉峪口

煤矿;嘉矿指本公司下属嘉乐泉煤矿

    二.发售新股的有关当事人

    1.发行人:山西神州煤电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麻禄斗

      地      址:太原市和平南路83号

      电      话:0351-6019034

      传      真:0351-6019395

      联  系  人:张广红

    2.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地      址:上海市唐山路218号

      联系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9层

      电      话:(010)66426576-66426586转889、806

      传      真:(010)66426118

      联  系  人:潘晓文、赵玉、陈平、王琳琳

      副主承销商:山西省信托投资公司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分 销 商 : 辽宁华盛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海南省证券公司

                 甘肃省信托投资公司

                 湖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

                 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上市推荐人: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4.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中伦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王晓滨

      地     址:北京东三环北路甲2号京信大厦14层

      电     话:010-64661828,64661648-50

      传     真:010-64661651

      经办律师:崔丽、张学兵

    5.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北京嘉和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任丽颖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汉威大厦5A3

      电     话:029-7807066

      传     真:029-7807066

      经办律师 :郭斌、任丽颖

    6.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山西晋元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刘  

      地     址:太原市府西街195号

      电     话:0351-3180537

      传     真:0351-3184102

      经办会计师:刘志红、杨爱斌

    7.资产评估机构和经办评估人员: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月焕

      地    址:北京安定门东大街1号中国电子标准化大楼8层

      电     话:0533-7534094,010-64052146-227

      传     真:0533-751347 ,010-64062006

      经办评估师:权忠光、孙健南

    8.被收购兼并企业资产评估机构和经办评估人员:深圳维明资产评估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刘鸿玲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爱华大厦八层

      电     话:0755-3683086,36833199

      传     真:0755-3683090

      经办评估师:邹帆、石永刚

    9.资产评估确认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法定代表人:项怀诚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

      电      话:(010)68551114

      传      真:(010)68551229

    10.土地评估机构:中国地产咨询评估中心

      法定代表人:冯庆祥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0号综合楼三层东侧

      电     话:(010)88494669

      传     真:(010)68478954

      经办评估师:王朝阳、董丽萍、付日勤

    11.矿产资源评估事务所:北京海地人资源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振凯

      地     址:北京市西单羊肉胡同15号

      电      话:010-66127428

      传      真:010-66127427

      经办评估人员:彭绍贤、戎婷

    12.股票登记机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铁军

      地      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电      话:0755-2083333

      传      真:0755-2083859

    三、发行方案

    (一)基本资料

    1、发行方式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山西神州煤电焦化股份有限公

司获准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A种股票15000 万股,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

、《关于法人配售股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修改<

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的规定,经证监发行字[2000]47号文批准, 股份公司将

采用对法人配售和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拟对证券投资基金配售3000万股, 对战略投资者和

一般法人配售6000万股,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6000 万

股。

    2、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3、股票面值

    人民币壹元。

    4、发行对象

    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的有权购买人民币普

通股的法人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公民(

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参与配售的法人必须已注册登

记半年以上。

    5、价格发行区间

    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并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后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区间拟定为4.10——4.60元/

股(最小变化单位为0.01元), 加权平均发行市盈率为

28.47-31.94倍,全面摊薄发行市盈率为33.61-37. 70

倍。

    6、承销方式

    本次股票发行承销采用余额包销方式。 由海通证券

有限公司牵头组成的承销团包销剩余股票。

    7、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 本公司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8、发行日程

    2000年4月25 日刊登招股意向书, 法人预约申购开

始(从9:00开始);

    2000年4月26日上午10:00-12:00召开现场推介会;

          下午15:00-17:00网上路演推介;

    2000年4月25日至2000年4月27日法人预约申购期;

    2000年4月28日刊登法人配售缴款公告;

    2000年4月28日至2000年4月29日配售缴款期;

    2000年4月30日验资、确定配售结果;

    2000年5月8日刊登法人配售结果公告、 招股说明书

概要及上网发行公告;

    2000年5月10日上网发行。

    9、申购数量的限定

    1〕战略投资申购者的预约申购股数不得少于100 万

股(含100万股),超过100万股的必须是10 万股的整数

倍。一般法人投资者的预约申购股数不得少于50 万股(

含50万股),超过50万股的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

    2)每个法人投资者的预约申购上限为本公司本次公

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即1970万股(含1970万股)。

    3〕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定价发行申购数量的限定,按

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发行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采取溢价发行。 发行价格根据法人投资者

的预约申购情况决定。

    先由主承销商对法人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预约按照申

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对申购数量进行统计。 然

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根据排序和统计结果决定发行价格,

使在发行价格以上(含发行价格)的预约申购量不少于

9000万股。若全部申购量少于9000万股, 则发行价为发

行区间最低价。

    发行价格确定后,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在招股说明

书概要及发行公告中公布发行价格。 对法人配售和上网

发行按同一价格进行。

    (三)法人配售

    对法人投资者配售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 《关于法人配售股票有关

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修改<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

式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

发行字[2000]47号文批准, 本次拟对证券投资基金配售

30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20%, 对法人投资者

配售60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40%。 法人投资

者分为战略投资者和一般法人。 战略投资者是指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与发行人业务紧密联系

且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的法人; 一般法人是指除证

券经营机构外的其他法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参加本次配售的国有

企业、国有资产控股企业、 上市公司及其他法人机构,

其用于申购配售股票的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国有企业、 国有资产控股企业不得使用从银行及其他金

融机构取得的各类长短期贷款、外国政府贷款、 外国商

业贷款和财政周转金购买本次配售的股票; 上市公司不

得使用募股资金和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各类长

短期贷款、外国政府贷款、 外国商业贷款和财政周转金

购买本次配售的股票。 参加配售时必须使用以该法人名

义开设的股票帐户。 任何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帐户或资

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融资申购。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法人投资者, 中国证监会将依据《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其处以没收非法所得、 罚

款及追究法人代表责任等处罚。

    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对一般法人配售的股票,

自本公司社会公众股上市3个月后可上市流通;对战略投

资者配售的股票在配售协议中约定的持股期满后方可上

市流通,该约定的持股期自股权登记日起最短不少于6个

月。对证券投资基金配售的股票按有关规定执行。

    1、配售原则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依据预约申购情况, 按照证券投

资基金、战略投资者、一般法人的顺序进行配售。 对法

人投资者(包括战略投资者和一般法人投资者)的配售

原则是首先以预约申购价格高的优先, 当预约申购价格

相同时,则预约申购持股时间长的优先。 本次发行咨询

中心在收到预约申购文件或传真时, 由工作人员记录和

签字,并经见证律师见证。

    2、战略投资者申请持股时间

    战略投资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填写申请持股时间(申

请持股时间为不低于6个月(含6个月),超过6个月的以

三个月为一个间隔段,如9,12,15……)。

    3、配售方法

    (1)对证券投资基金的配售。根据有关规定,证券

投资基金参加本次发行对法人配售的申购预约, 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基金的申购情况决定对各基金的配售

数额,但对基金的配售总额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量的 20

%(即3000万股)。如出现基金认购不足的情况, 则该

剩余部分(E)将按配售顺序向下分配。

    (2)对战略投资者配售。申请作为战略投资者的法

人(战略投资申请者)必须在预约申购表上明确声明自

己为战略投资者并填写申请持股时间。 发行人将依据下

列原则选择战略投资者:1. 申购价格在发行价格之上(

含发行价格);2.同发行人的业务联系紧密;3. 同发行

人具有长期合作意向和潜力;4. 拥有促进发行人业务发

展的实力;5.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的股票。

    A、如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申请者的预约申购总量小

于或等于(6000+E)万股,则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申请

者全部为战略投资者,可按其预约申购量获得足额配售。

    B、如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申请者的预约申购总量超

过(6000+E)万股,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依据战略投资

申请者的申请持股时间确定战略投资者。 未能成为战略

投资者的战略投资申请者的预约申购将被视为一般法人

的申购预约。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依据战略投资申请者的申请时

间从长到短对预约申购排序, 选择一特定持股时间为最

短持股时间, 使申请持股时间超过最短持股时间的战略

投资申请者预约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6000+E)万股。

申请持股时间在最短持股时间之上(含最短持股时间)

的战略投资申请者即为战略投资者。 未被选中的战略投

资者将被视为一般法人投资者。 如在最短持股时间之上

的同一申请持股时段内战略投资申请者的预约申购总量

超过可配售总额, 则对此部分战略投资申请者进行比例

配售。

    配售公式为:

    某一战略投资者获配量=其申购量×配售比例C

    配售比例C=[(6000+E )万股-上一申请持股时段

战略投资者预约申购量之和]÷该申请持股时段的战略投

资者预约申购量之和

    配售比例保留小数点后四位数,同时, 保证获配数

量是整数。

    战略投资者应在发行公告公布日以前与发行人签署

战略投资配售协议,明确配售数量及持股时间。 战略投

资者按照配售协议约定数量优先获得配售。

    如战略投资者在申购缴款时未足额认购其配售额度,

其优先配售额度将作废,依配售顺序由一般法人配售。

    (3)证券投资基金、战略投资者配售后的剩余可配

售量[(6000+E )万股减去战略投资者预约申购总量的

差额],向预约价格在发行价格之上(含发行价格)的一

般法人投资者进行配售。

    A、如战略投资者及预约价格在发行价格之上(含发

行价格)的一般法人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6000+E)万

股,则一般法人依申购量获得配售。

    B、如战略投资者及预约价格在发行价格之上(含发

行价格)的一般法人申购总量大于(6000+E)万股,则

预约价格在发行价格之上(含发行价格)的一般法人以

50万股为一单位,按抽签方式获得向证券投资基金、 战

略投资者配售后的剩余可配售量的配售。

    (4)对战略投资者的比例配售结果和对一般法人的

抽签配售结果将由公证处公证。

    (5)如证券投资基金、战略投资者和具一般法人的

申购数总和小于9000万股, 则余股和拟对一般投资者发

行的6000万股将一并上网发行。

    5、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凡愿申购本次“神州股份”股票的法人投资者, 必

须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法人股票帐户卡。 尚未办理开

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 必须在预约申购前到当地证券登

记公司办理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的开户手续。

    (2)预约申购

    在《招股意向书》刊登后,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接

受预约申购(《预约申购表》与《招股意向书》同时刊

登)。法人投资者可从报刊上剪下复印, 并按要求填写

《预约申购表》,经签字盖章后, 连同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在申购预约期截止时间(2000年4月27

日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本次发行咨询处(地址见下文)

。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均为无效申购。 战略投资者须在预

约申购表中明确声明自己为战略投资者, 并填报申请持

股时间,签字盖章。上述经发行人、 主承销商和见证律

师核查无误的申购预约,方为有效申购预约。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承诺以上材料仅供用于本次发行,

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在见证律师见证下集中销毁上述材

料。

    投资者可通过本次发行咨询中心同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取得联系:

    本次发行咨询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

街156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9层

    邮政编码:100031

    热线电话:010-66426124

             010-6426580-81转613

    热线传真:010-66426121,66426122

    (3〕配售缴款

    预约申购结束后, 主承销商将在报刊刊登招股说明

书概要及发行公告,公布发行价格、数量及配售、 上网

发行时间等信息。

    法人投资者以发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票。

    证券投资基金按照获配数量缴款; 战略投资者按照

配售协议规定的配售数量缴款; 一般法人投资者按获配

数量缴款。

    配售申购缴款期:2000年4月28日至2000年4月29日

    法人投资者应在申购截止时间(2000年4月29日17时)

前将申购款划入主承销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清算银

行开立的申购专户(不接受现金缴款)。 申购截止时间

前申购资金未到达申购专户的,为无效申购。

    户名: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帐号:066726-02320050717

    (4)股权确认及返款

    2000年4月30日主承销商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核,

并由会计师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 同时通过银行系统将

未成交的申购款退还到投资者汇出帐户中。

    2000年5月8日主承销商公告配售结果, 并将配售结

果报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进行股权登记。 

    申购款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按有关规定归发行人所有。

    6、发行费用

    本次配售不另收任何手续费。

    (四〕上网发行

    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将按现行规则进行。

    已获得配售的法人投资者不得再参与对一般投资者

上网发行申购。

    四、风险因素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本发行人此次发售的股票时, 除本招

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 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

项风险因素。

    (一)、主要风险因素

    1、经营风险

    (1)、安全风险

    由于煤炭生产为地下开采作业,存在有水、火、 瓦

斯、顶板、煤尘等自然灾害,因此, 煤炭行业安全上的

风险要高于其他行业。 本公司配备了先进的安全监测设

备和设施,执行了严格的保安规定和安全措施, 对生产

工艺和技术操作制定了规范的程序, 定期对职工提供各

种培训,使本公司安全记录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但是,

本公司不能保证在将来不会发生各类事故。

    (2)、对主要客户的依赖

    本公司生产的煤炭产品主要是用于炼钢、发电, 客

户多集中于北京、华北、东北、山东等地; 股份公司生

产的煤气也主要是供应给太原市居民使用。 主要客户的

需求直接影响到本公司的销售, 因而公司对客户存在着

一定程度上的依赖。

    (3)、产品和业务过度集中的风险

    由于本公司的主要产品集中于煤炭和煤炭深度加工

产品,因此, 在抵御其他行业对整个煤炭行业的冲击方

面(例如:石油和天然气对煤炭行业的冲击), 能力比

较脆弱。

    (4)、融资能力的局限性

    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 而生

产能力的增加和技术改造更是需要大量的资金。 通常,

资本融资更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但是, 资本融资

是受到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国内外证券市场状况以及

本公司自身条件制约的,因此, 本公司的融资能力受到

一定的限制。

    (5)、外汇风险

    由于本公司部分产品用于出口,且出口量逐渐增加,

公司的部分收入需用外汇结算,受到汇率波动的影响。

    2、行业风险

    (1)、产业政策的限制

    1998年11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煤炭行业会议, 决定

关闭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的煤矿2.58万处,压减煤炭产量2.

5亿吨,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本公司的煤炭产量将会产生一

定的影响。

    (2)、行业内部竞争

    目前我国煤炭产量居世界第一, 煤炭资源主要分布

在中西部地区, 尤其是与山西省内多数大型煤炭企业一

样,具有煤炭储量大,开采条件好、煤种齐全、产量高、

成本低等特点,具有较大的竞争优势。 但是由于煤炭产

量的提高,煤炭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也不断激化, 导致

煤炭价格不断下降,严重威胁着本公司的发展与壮大。

    (3)、环保风险

    煤炭资源主要是通过地下开采, 开采前地面建筑物

需要搬迁,开采时有废弃物——煤矸石, 排放矿井水含

有酸性物质,开采后会引起地表沉陷; 开采到地面的煤

炭要在地面短时存放,还会影响大气的环境质量; 煤矿

所使用的锅炉会产生噪声污染; 煤矿生产设备运行过程

中产生的噪声会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因此, 国家

环保法律、 法规的变化对本公司的运营可能会提出更高

的要求。

    (4)、对其他行业的依赖

    本公司的主要产品有原煤和焦炭, 主要应用于炼钢

和发电,因此,本公司严重依赖于这两个行业的发展。

    (5)、严重依赖有限的资源

    本公司的主要产品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依赖于公司

内部的嘉乐泉矿以及上市后将要收购的炉峪口煤矿所产

的原煤,由于煤炭资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 其有限性必

然会影响到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

    3、市场风险

    (1)、经济周期的影响

    煤炭行业对经济周期的敏感性一般低于其他行业,

但是,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的程度不断加深, 作为市场

经济固有特征的经济周期在中国经济生活中将表现得更

加明显,影响也更加深远,因此, 经济周期的变化对本

公司的经营业绩也必将造成一定的影响。

    (2)、市场发达程度的制约

    尽管我国煤炭产量居世界第一,但是, 煤炭市场的

发育却尚未成熟, 许多地方仍旧严重存在着地方保护主

义,开采无序,恶性竞争,煤炭综合利用水平低, 这些

都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煤炭市场的正常发展。

    (3)、相关行业的制约

    由于煤炭多数是用于发电和金属冶炼, 而目前我国

出于环境保护等原因严格控制火力发电厂的发展。此外,

钢铁也因市场疲软等原因需求不旺, 这些都势必影响煤

炭行业的发展。

    4、政策性风险

    (1)、国家宏观政策风险

    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对煤炭行业的影响较大, 煤炭工

业经常会受到法律、规定及政策的一定约束。 本公司无

法对政府对于上述规定的具体修正作出预测, 也无法保

证这种修正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产生影响。

    (2)、税收政策风险

    目前,本公司执行的是33%的所得税税率, 如果该

政策发生变化,本公司的竞争能力将会受到影响。

    5、其他风险

    (1)、投资项目风险

    煤炭企业的一个显著特点是项目投资额大, 建设周

期长,投资回收相对缓慢, 这直接导致了不确定性因素

的增加。

    (2)、股市风险

    股票市场是高风险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 而且

受投资者的心理预期、股票供求关系、 国家宏观经济状

况及政治、经济、金融政策等因素的影响。 本次股票发

行后, 本公司的社会公众股将安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 本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因出现各种风险因素而背

离其投资价值,直接或间接地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投资

者对此应该有充分的认识。

    (3)、大股东控制风险

    本次股票发行后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持有本公司的60.56%股份。由于太原煤炭气化(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因而有可能产生忽视

中小股东的合理建议和权益的情况。

    (4)、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风险

    我国目前并非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成员,但是正

在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而积极努力。如果谈判成功, 我

国将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成员。 届时我国需要按照

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规定向其他成员国提供最惠国待遇,

取消进口许可证,降低关税税率, 因而将使本公司煤炭

产品面临国外同类产品的冲击, 特别是外国同行澳大利

亚等国厂家对本公司煤炭产品的冲击, 从而对本公司的

经营带来不利的影响。

    (5)、收购风险

    本公司股票发行后,按照已签订的协议, 将使用部

分募集资金收购炉峪口煤矿。 但是炉峪口煤矿盈利能力

有限,并不排除收购炉峪口煤矿之后, 在整合和重组的

过程中, 由于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而给本公司的收购行

为带来一定的风险,从而影响本公司的效益。

    由于自然条件的约束, 预计炉峪口煤矿剩余可采年

限为44.3年,如果煤炭资源开采完毕, 炉峪口煤矿将面

临寻找新的资源来进行开采。

    由于煤炭生产为地下作业,存在有水、火、 瓦斯等

自然灾害, 虽然炉峪口煤矿已经配备了相应的安全监测

设备, 但仍旧无法从根本上消除这些灾害可能对本公司

带来的损失。

    随着煤炭生产时间的延长,埋藏较浅、质量较好的2

号、3号煤将开采完毕,该矿将开采高灰、高硫埋藏较深

的4号、8号煤,造成煤质量降低,开采成本升高, 这必

将会影响本公司的效益。

    由于炉峪口煤矿的产品单一,因此, 对主要客户的

依赖比较严重。 加之该矿煤炭资源开发利用能力有限,

盈利能力比较脆弱。

    炉峪口煤矿在开采的过程中, 可能会发生对周边环

境的污染或者造成破坏, 尽管该矿也采取了一些相应的

措施来治理,但仍旧无法彻底解决。

    (二)主要风险对策

    针对以上风险和影响,本公司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尽可能将风险和影响因素降到最小程度:

    1、 经营风险之对策

    (1)、安全风险之对策

    本公司严格遵照《煤炭法》、 《矿山安全法》及《

安全规定》,实施了行之有效的安全控制制度, 公司配

备了电脑控制的安全监测仪器,安全设施齐备, 并建立

了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开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此外,

本公司还采取了一些必要的消防措施, 完全可以保证公

司的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2)、对主要客户依赖之对策

    目前本公司正在积极拓展国外市场, 扩大煤炭出口

在销售收入中的比例, 以降低对国内客户的过分依赖;

同时积极开发山西省内各地的煤气、 液化气使用客户,

使煤气生产实现规模经济。

    (3)、产品和业务过度集中之对策

    尽管本公司的产品仍旧是以原煤、 原煤加工产品为

主,产品略显单一, 但是本公司目前已经注意到了这个

问题,现正在积极开发和研究新产品,积极开拓新领域,

煤气、 液化气以及煤化工产品的生产与应用就是一个很

好的开端。目前,本公司正在进行煤矸石、 煤灰等附加

产品的综合利用和开发。

    (4)、融资能力局限性之对策

    本公司将会利用自身良好的信誉条件, 积极开辟包

括银行借款、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 招商引资等多种直

接和间接融资渠道,以满足企业的日益发展的需要。

    (5)、外汇风险之对策

    面对可能出现的外汇风险, 本公司将努力争取扩大

煤炭出口,积极发展国外新客户,实现外汇收入多元化,

以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

    2、 行业风险之对策

    (1)、产业政策限制之对策

    1998年11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煤炭行业会议, 并制

定了“1125”计划, 主要是针对一些非法经营的小煤窑

和布局不合理的煤矿,因此对本公司的影响不大。

    此外,1999年4月国家煤炭局启动的“1440”工程,

即破产14家企业,关闭40处矿井, 其目的就是扭转国有

煤炭企业的亏损局面, 解决煤炭行业恶性竞争的局面。

这些政策都将会给本公司的发展带来新的契机。

    (2)、行业内部竞争之对策

    本公司在同行业竞争中将充分利用自身优越的地理

位置,丰富的煤炭储量,高品质的产品, 先进的生产技

术以及良好的销售服务体系等方面的优势, 扩大经济规

模,努力减耗增效,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增强本公司在

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以保持本公司的经济效益能

够不断提高。

    (3)、环保风险之对策

    本公司各煤矿的环境保护设施, 都是与矿井同时实

施的,同时投入使用的, 现有地下水及地表水处理站,

足以处理本公司所产生的全部污水, 本公司将随时依照

国家环保方面的最新规定, 使本公司的环保设施符合国

家有关部门的要求。

    (4)、对其他行业依赖之对策

    山西省是我国的煤炭生产最大的省份, 本公司的地

理位置使本公司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 钢铁行业是我国

正在发展扶持的行业,其对煤炭需求量正日益增加, 因

此,目前钢铁行业对本公司的负面影响不大, 而且钢铁

行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抵消了关停小火电厂给本公

司带来的负面影响。

    (5)、严重依赖有限资源之对策

    本公司的煤炭地质储量和可开采量是由国家专业煤

炭地质公司在精查基础上确定的, 本公司十多年的开采

历史,已经证明以往开采区的煤炭储量是准确的。 为充

分利用煤炭储量, 本公司将努力提高开采技术及管理水

平,提高煤炭资源的利用率。

    3、 市场风险之对策

    (1)、经济周期影响之对策

    经济周期对企业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 本公司将努

力关注和追踪宏观经济要素的动态, 加强对宏观经济形

势变化的预测, 分析经济周期对煤炭行业及对本公司的

影响, 并针对经济周期的变化自动调整本公司的产品结

构和经营策略。

    (2)、市场发达程度制约之对策

    我国的市场经济必将走上规范化、 法制化的轨道,

随着立法步伐的加快,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强, 国内各地

市场之间的壁垒将会得到清除, 煤炭市场的无序开采、

恶性竞争问题必将会彻底解决, 煤炭市场一定会走向正

轨。

    (3)、相关行业制约之对策

    钢铁、电力属于国家基础产业, “九五”期间是我

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钢铁、 电力行业也必将会得到

大力发展。此外, 为了避免对这两个行业的过度依赖,

本公司正积极发展煤炭综合利用和开发, 实现产品多元

化, 力争将其他行业兴衰给本公司带来的风险降到最低

点。

    4、 政策风险之对策

    (1) 国家宏观政策风险之对策

    煤炭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之一, 是我国国民经济持

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证。 我国政府在《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 年远景目标纲要》

中已经明确了以煤炭为主的能源行业的地位, 在相当长

的时间内,将优先发展基础能源产业, 继续保持其稳定

性和延续性。所以, 可以预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

煤炭行业仍将是我国政府优先扶持的行业。 一旦出现政

策变化,对煤炭行业产生不利的影响, 本公司将会充分

利用自己的资源和技术优势来及时调整发展战略, 制定

出应对措施以保护自身的健康发展。

    (2) 税收风险之对策

    目前,本公司已经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的是 33

%的所得税税率, 并且可以预见此项政策将不会在近期

内发生变化。即使税收政策发生变化, 本公司也将会根

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以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此外,本公司将会用好募集资金,在发挥原有优

势的同时,积极提高自身的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 增强

企业综合竞争实力, 以此规避因优惠政策可能变化而带

来的负面影响。

    5、 其他风险之对策

    (1)、投资项目风险之对策

    本公司计划进行的投资项目都已经进行了充分的可

行性论证,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 本公司将充分利用自

身的生产技术、员工素质和管理经验等方面的优势, 按

照规定的建设进度施工,尽快使建设项目按时、 按质地

完成,确保新建项目顺利投入生产。同时, 本公司将积

极开拓市场, 以保证项目投产后能够产生可观的投资收

益。

    (2)、股市风险之对策

    股市有风险,投资者应树立风险意识, 本公司一方

面将严格按照本招股意向书披露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努力搞好生产经营, 力争以优良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另一方面, 公司将以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信息披

露的义务,及时公开披露可能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信息,

以尽可能地降低投资风险。

    (3)、大股东控制风险之对策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已作出承诺,本公司股东在审议公司的重大事项时,

将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不

利用其控股股东的地位做出不利于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对涉及关联交易的重大决策, 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和《上市规则》等有关规章的要求进行审议和表决。

    (4)、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风险对策

    尽管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将会给本公司的业务带来不

利的影响,但也应该看到,本公司产品质量优良, 而且

成本较低, 因此本公司产品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竞争优

势。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 有利于扩大煤炭产品出口和

形成新的海外市场, 从而对本公司的煤炭生产带来积极

的影响。

    (5)、收购风险之对策

    本公司完成收购炉峪口煤矿之后, 将会针对炉峪口

煤矿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 充分利用本公司的丰富管理

方法和手段,对炉峪口煤矿的生产、管理、 销售等环节

进行改善, 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

充分发挥该矿的资源优势为本公司服务,实现规模经济。

    针对炉峪口煤矿煤炭资源的有限性, 本公司将积极

向有关主管部门争取新储量的开采权, 力争该矿开采年

限到期后,能够顺利实现生产的衔接。此外, 集团公司

已经获得了后备煤矿的开采权, 炉峪口煤矿原煤开采完

毕后, 本公司拟收购集团公司的尚未开采的静游煤矿以

弥补公司届时可能出现的煤炭资源短缺。

    针对水、火、瓦斯等自然灾害问题, 本公司将加大

对安全监测设备的投资, 制定严格的安全检测和预防制

度,争取将自然灾害可能带来的损失降低最低点。

    针对2、3号煤开采完毕,4、8 号煤质量会降低的问

题,本公司目前已经决定在开采2、3号煤的同时,开采4、

8号煤,实行配采的办法,使煤质平均质量能够保证生产

焦炭的要求。

    针对炉峪口煤矿可能发生对环境的污染或者造成破

坏,本公司将拟增加对环保设施的投入, 在提高现有污

水和粉尘处理能力的同时,适当增加一些环保设施, 尽

可能地将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降到最低程度。

    五、发行人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1、公司名称

      中文:山西神州煤电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XI  SHENZHOU  COAL  ELECTRICITY  COKING  CO.,LTD.

    2、注册日期: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3、公司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和平南路83号

    4、公司历史情况简介:

    (1).公司历史沿革

    本公司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1998)163号文

批准,由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省

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北京华煤工贸公司、 中煤多种经营

工贸总公司、四达矿业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 本公司于

1998年12月22日正式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注册资本为24519万元。

    本公司所属单位有嘉乐泉煤矿、晋阳选煤厂、 焦化

厂,是一个集采煤、洗煤、炼焦、造气、 煤化工产品生

产与销售为一体的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和开发的实体。

    根据五家发起人达成的协议, 集团公司以其下属焦

化厂、选煤厂、 嘉乐泉煤矿的全部经营性资产经评估后

净资产为368,221,794.38元投入本公司,按照65 %的比

例折成国有法人股23,934万股; 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

司以其给集团公司贷款700万元转为股本投入,按照65%

的比例折成国家股455万股;北京华煤工贸公司以其货币

人民币100万元投入,按照65%的比例折成国有法人股65

万股;中煤多种经营工贸总公司以货币人民币50 万元投

入,按照65%的比例折成国有法人股32.5万股; 四达矿

业公司以货币人民币50万元投入,按照65 %的比例折成

国有法人股32.5万股。

    1999年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1999)97 号批准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47号批准,

同意本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向社会公开发行流通股 150

,000,000股。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后, 公司总股

本为39,519万股。截止1999年12月31日止, 本公司总资

产为1,036,088,487.59元,净资产422,563,069.20元。

    本公司主要发起人集团公司的前身是太原煤炭气化

总公司,成立于1981年,1998年4月改为现名。集团公司

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原煤炭部和山西省合营的第一个煤炭

综合加工利用的大型联合企业。截至到1998年11月30日,

集团公司职工人数为13,000多人。目前, 集团公司已成

为一个集采煤、洗煤、炼焦、造气、煤化工、建材生产、

发电到煤气输配以及煤气表、灶、 管制造安装为一体的

经济实体。

    近十几年来,集团公司生产规模不断扩大, 产品销

路日渐扩展,经济效益逐步提高。 主产品之一的二级冶

金焦,96年获山西省“省优产品”称号, 行销全国十二

个省市,并出口到德国、日本、印度等国家。 集团公司

成立十八年来,累计实现工业总产值44亿元, 销售收入

51亿元。集团公司曾连续三年被评为“AAA”级信用度企

业;1995年跻身于中国500家大型工业企业和500 家最具

竞争实力的企业行列; 1996年被国家经贸委评为全国资

源综合利用先进企业;1998年被中宣部、 全国总工会授

予地市级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1999 年

经建设部推荐被中央文明办授予全国文明行业先进单位

称号,并列入五家重点宣传企业行列;1999年被列入520

家国家重点企业行列。

    (2)、其他发起人简介

    A、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成立于1988年6月,是经山

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实行独立核

算、从事固定资产投资开发和经营的经济实体。 注册资

本人民币1亿元。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也是山西省人

民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产权经营机构。

    1995年11 月在中国投资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理事

会上,该公司当选为副会长单位。公司现有职工115人,

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占75%, 具有专业技术职

称的人员占75.6%。

    截止1997年底,该公司资产总额306,987万元,净资

产11,565万元。

    B、北京华煤工贸公司

    北京华煤工贸公司,由十家下属企业组成, 公司总

部设在北京,全公司共有职工四百余人。 下属参股和控

股公司有:中煤-埃尔凯煤矿电器有限公司、 北京燕煤

工业公司、北京华阳摄影服务中心、 北京长城摄影器材

商店、华煤贸易公司、北京合利多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华乐开发有限公司等。

    截止1998年10月,该公司资产总额达11,237 万元,

负债8,366万元,实现销售收入13,109万元。

    C、中煤多种经营工贸总公司

    中煤多种经营工贸总公司成立于1993年6月,是中华

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直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在国家

工商局注册,具有法人地位。总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

人民币。主要经营煤炭系统所需的设备、物资、 以及本

系统的多种经营产品,是一个工、贸结合的综合性企业。

    截止1998年10月,该公司资产总额达14,928 万元,

负债10,991万元,销售收入实现1,227万元。

    D、四达矿业公司

    四达矿业公司是经国务院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 由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于1993年7月成立的原煤炭部

直属专业公司,其主导业务是煤层气开发利用, 同时还

兼营煤炭伴生资源的开发、加工、 利用及产品的销售,

以及有关设备的制造、销售、租赁、仓储。

    截止1998年10月,该公司资产总额为833万元,负债

176万元,实现销售收入411万元。

    5、公司组织结构和内部管理结构

    本公司经过近一年的运作, 目前已形成如下组织结

构和内部管理机构:

    (注:图中虚线连接部分为本公司股票发行并上市

后用募集资金收购的集团公司下属企业--炉峪口煤矿)

    6、本公司与主要发起人及其下属企业的关系

    (1)、重组

    本公司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1998]163文批准

设立的。集团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 将其下属的晋阳选

煤厂、嘉乐泉煤矿、焦化厂投入本公司, 折成国有法人

股23,934万股。本次改制中, 集团公司将其与生产经营

活动无关的生活、 服务等非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医

院、幼儿园、学校、保安、消防等单位、 部门的资产)

全部进行了剥离,均未进入本公司。 这部分非经营性资

产在剥离后仍归集团公司所有,并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

    (2)、关联企业关系

    本次发行后,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60.56%的股份,

是本公司的最大股东。

    目前,集团公司除控股本公司以外, 下属单位有:

炉峪口煤矿、长沟煤矿、煤气厂、煤气公司、煤矸石厂、

教育中心、医疗中心、运销公司、 多经公司以及生活公

司。本公司与上述企业同属于集团公司, 相互之间不存

在参控股关系。

    同业竞争的处理:

    本公司成立后, 集团公司长沟煤矿和炉峪口煤矿仍

旧继续生产原煤;煤气厂也继续生产煤气。为此, 本公

司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解决了同业竞争问题。

    关于炉峪口煤矿, 根据本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的《

关于收购炉峪口煤矿之协议书》, 本公司股票发行并上

市后,将用募集资金10,717.10万元收购集团公司的炉峪

口煤矿。因此, 炉峪口与嘉乐泉煤矿之间存在的同业竞

争问题也得到了相应的解决。

    关于长沟煤矿, 由于该矿主要是以生产瘦煤为主。

含硫成份2%以上,仅能作为动力煤外销。而炉峪口煤矿

和嘉乐泉煤矿生产的是肥煤,85 %以上内销给本公司的

选煤厂入洗炼焦,用途和销售渠道不同,因此, 不存在

着同业竞争问题。

    此外,由于集团公司的煤气厂是以发生炉为主, 生

产低热值煤气(发热量1300大卡), 其煤气因热值低,

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居民使用标准, 只能作为调质气使用

或者是作为煤气调峰使用。由于其煤气质量较差, 制造

成本较高(生产发生炉气使用的原料煤均从太原市以外

的其他地区购入),太原城市煤气工程建成后, 集团公

司准备将其停产或转产。 而焦化厂生产的是高热值焦炉

煤气(发热量4500大卡以上), 其煤气经净化处理后外

供城市居民使用。因此, 本公司与集团公司的煤气厂不

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7、员工情况

    截至到1999年12月 31 日, 本公司在册员工总数为

4073人,员工的专业分工,技术构成及年龄分布如下:

    (1)专业分工

    分工                        人数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生产人员                    3143                   77.17

    工程技术人员                218                     5.35

    销售人员                    213                     5.23

    管理人员                    403                     9.89

    其他人员                    96                      2.36

    合计                        4,073                  100.00

    (2)受教育程度

    学历                       人数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本科以上                    8                        0.20

    本科                        206                      5.06

    大专                        313                      7.68

    其他                        3,546                   87.06

    合计                        4,073                  100.00

    (3)年龄分布

    年龄区间                    人数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45岁以上                    483                     11.86

    25-45岁                     2,982                   73.21

    25岁以下                    608                     14.93

    合计                        4,073                   100.00

    

    目前,本公司没有离退休人员, 原企业离退休人员

全部留在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人事处归口管理, 因集

团公司及本公司均为其全体职工办理了养老统筹和医疗

保险, 从而使得集团公司及本公司成立后产生的离退休

人员的生活和医疗有了保障。

    按照山西省劳动厅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为员工办理

了养老保险,其中:企业需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0 %交

纳,职工个人需交纳工资总额的5.5%;以后每年增加0

.5%,直到8%为止。养老保险主要是用于职工退休后的

养老金。

    按照太原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为员工办

理了失业保险,其中:企业需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交

纳,职工个人需交纳1%(经测算,现为4元/人月)。失

业保险主要是用于职工失业后领取失业金。

    按照山西煤炭工业管理局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为员

工办理了医疗保险, 具体提取办法为企业按照职工工资

总额的8%交纳,其中有3%发给职工个人, 其余部分交

纳给保险公司,实行小病自理、大病统筹的医疗制度。

    按照劳动部及山西省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为员工办

理了工伤保险,企业需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交纳,个

人不交。 工伤保险主要是用于职工因工伤死亡后的各项

费用。

    本公司还为职工办理了互助金, 这是按照国家政策

实行的一项补充保险。 依据山西煤炭工业管理局的有关

规定,互助金的提取数额为企业每月每人交纳2元,个人

每月每人交纳1元。互助金主要用于职工死亡后的补助金

和遗属的抚恤金。

    本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

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采取了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加

强对职工劳动保护,按期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努力改善

职工劳动条件。

    本公司目前已经按照太原市的有关房改政策, 将现

有住房一律出售给职工,并按照国家政策, 逐步走向职

工住房商品化和货币化。同时, 本公司按照有关规定,

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职工本人每月交纳一定数额的

住房公积金,建立个人帐户, 待职工退休时一并领取,

并按照有关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执行。

    关于本公司职工子女入托、 上学等所需交纳的各种

费用问题,本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对职工进行补贴, 由

职工个人自行交纳各种费用。

    8、发行人业务经营范围:

    主营:原煤、焦炭、 煤气(限下属有生产经营资格

单位经营)及洗精煤、煤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9、发行人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原煤、焦炭、精煤、中煤、煤气以及焦油、 轻苯等

煤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

    10、发行人主要产品品种、生产能力、 主要市场及

其市场占有情况和销售额、销售方式

    A、本公司目前实际生产的主要产品,生产能力,以

及1999年实际产量如下:

    主要产品                    生产能力                   1999年产量

    (1)原煤                     90万吨/年                  851,866吨

    (2)焦炭                      70万吨/年                 711,421吨

    (3)原煤入洗量               180万吨/年               1,648,300吨

         其中:精煤                                          973,201吨

               中煤                                         640,180吨

    (4)煤气                  2亿立方米/年            143,663千立方米

    (5)焦油                       5万吨/年                  26,909吨

    (6)轻苯                     8,000吨/年                   7,119吨

    B、本公司产品的主要市场,市场占有情况以及销售额、销售方式

    主要产品                                   主要用户

    (1)原煤、中煤            50%销往北京、山东、河北等华北电力系统

    (2)焦炭、精煤            100%销往河北、京津唐、东北等地冶金系统

    (3)煤气                                100%销往太原市

    (4)焦油、轻苯等煤化工产品               销往全国各地用户

    本公司的煤气市场占有率在太原市达到53.85%以上。

    销售方式:

    本公司的销售方式主要是采取独立销售的方式。

    11、主要原材料的供应,自然资源的耗用情况

    (1)原料煤供应渠道

    本公司晋阳选煤厂所需原料煤大部分由本公司嘉乐

泉煤矿供应, 缺口部分由晋阳选煤厂在古交地区自行采

购。焦化厂所需原料煤除由晋阳选煤厂供应外, 其余部

分由焦化厂在太原、临汾、霍县等地自行采购。

    (2)三主材及大型设备的供应

    本公司所需的非原煤主要材料,如:木材、 钢材、

水泥(三主材)以及大型设备由本公司营销部统一采购、

统一储存、统一分配。

    (3)除营销部统一采购、供应的物资外,其余二、

三类机电产品以及辅助材料等, 由本公司所属单位自行

采购。

    12、正在进行和计划进行的投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太原城市煤气工程气源厂项目、

收购炉峪口煤矿。

    (1)、太原城市煤气工程气源厂项目。

    本公司计划投资太原市城市煤气工程气源厂项目属

于太原市城市煤气工程项目的一部分, 该项目已经国家

发展计划委员会计投资[1998]963号文和国家建设部建综

函[1999]179号文批准。该项目的建设规模为:年产优质

冶金焦炭76万吨,日供煤气50.4万立方米。 主要建设内

容包括:配煤、粉碎、炼焦炉及煤气输配管网、 储气柜

等。(详见募集资金的运用)

    (2)、收购集团公司的炉峪口煤矿。炉峪口煤矿位

于梭峪勘探区的南部,西山煤田古交西北边缘。 该矿有

肥煤和焦煤两种型号,自上而下变质程度加深, 上组煤

以肥煤为主,下组煤以焦煤为主。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

75万吨/年。预计2000年年产量将达到70万吨,矿井可采

年限还剩44.30年。(详见募集资金的运用)

    13、国家政策、法规和制度对本公司的影响

    煤炭行业属于国家基础产业,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因此,本公司的今后发展将不会受到国家政策、 法规的

限制。

    14、关联交易

    本公司成立以后仅与集团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 并

发生关联交易。

    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于2000年1月1 日重新签订了《生

产经营服务协议》, 根据此协议规定集团公司将向本公

司提供污水处理、通讯、供水、转供电、 厂区外销产品

铁路运输、厂区原料煤铁路运输及机车调运、 矿区铁运

科机车调运电力供应及线损费、 转供水(自来水)及损

耗等方面的服务, 本公司总计需要向集团公司每年支付

约1959.56万元。此外,本公司需将所生产煤气按照每立

方米0.45元的价格销售给集团公司, 预计本公司每年可

以从煤气销售中获得6525万元的销售收入。 本协议有效

期为12个月,期满后双方可根据需要重新签订协议。

    由于污水处理厂、数字程控交换机通讯中心、 自备

水井,蓄水池及净化设施、 变电站和电力输配设施属于

本公司嘉乐泉煤矿和集团公司炉峪口煤矿共同出资建设,

两煤矿共同使用,所以, 本公司需向集团公司交纳以上

服务费。本公司收购炉峪口煤矿之事宜完成后, 本协议

关于污水处理费、通讯服务费、 供水服务以及转供电之

条款将自收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失效。

    (2)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于1999年4月28 日签订了《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合同规定集团公司以出让的方

式取得面积为81,387.44 平方米的嘉乐泉矿用地的土地

使用权,并租给本公司使用,租赁期50年,年租金为101.

68万元。本公司将在每年的1月31日和7月31 日分两次支

付土地租赁费。

    (3)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于1999年4月28 日签订了《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合同规定集团公司以出让的方

式取得面积为358,999.1 平方米的晋阳选煤厂和焦化厂

用地的使用权,并租给本公司使用,租赁期50年, 年租

金1,227.78万元。本公司将在每年的1月31日和7月31日

分两次支付土地租赁费。

    (4)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于1999年6月28 日签订了《

山西神州煤电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与太原煤炭气化(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收购炉峪口煤矿协议书》。 为减少与

集团公司双方的同业竞争, 本公司决定收购炉峪口煤矿

经剥离后的经营性资产。 协议规定炉峪口煤矿的资产状

况需经双方认可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其财务状

况需经双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收购价款以

净资产的评估值为准。

    以经深圳维明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 并经财政部(

1999)424号文确认的炉峪口煤矿的净资产10,717.10 万

元为基准,本公司将用募集到的资金10,717.10万元来收

购炉峪口煤矿,其中:2,556.05 万元用于购买炉峪口煤

矿的土地使用权;8,161.05 万元用于收购炉峪口煤矿的

其他净资产。同时, 炉峪口煤矿的相应债务由本公司负

担。

    (5)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于1999年9月16 日就嘉乐泉

煤矿的采矿权问题签订了采矿权转让协议。 经北京海地

人资源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评估,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

矿认字(1999)第024号文确认,嘉乐泉煤矿之采矿权价

值为1797.252万元。经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1999)468

号文批准, 集团公司按照评估价值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购买了嘉乐泉煤矿的采矿权, 并依据本协议将之转让给

本公司,转让价格以国土资源部国土资矿认字(1999 )

024号文确认的评估值为准,具体金额为1797.252万元人

民币。 目前本公司已经正式办理完毕采矿权的有关转让

手续,并获得了嘉乐泉煤矿的采矿权许可证, 许可证号

为1000009920082,有效期限为15年。

    15、大股东放弃竞争的承诺

    虽然集团公司与本公司在业务上均属于煤炭行业,

但是在产品规格和品种方面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为了

避免在将来产生同业竞争问题,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集团

公司于1998年12月10 日正式作出了《非竞争承诺书》,

具体承诺如下:

    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其他非上市成员不会在中国境

内或境外,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由其单独经

营,通过合资经营, 或于另一公司或企业拥有股份或其

他权益)参与任何与重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之任何

业务或活动。 集团公司亦在此确认集团公司的其他非上

市成员概无进行任何与本公司的业务竞争或可能发生竞

争的业务, 亦无生产任何产品与本公司的产品一样或相

似或可以取代本公司的主要产品。

    1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简介

    董事长:麻禄斗,男,1943年1月出生,1998年4 月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专业毕业,学历研究生, 高级经济

师。1959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大同矿务局同家梁矿党支

部书记、燕子山工程处党总支书记、 太原煤炭气化总公

司公安处副政委、人事处副处长、人事处处长、 总经理

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现任山西神州煤电焦化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副董事长:林心成,男,1939年12月出生,1963年2

月毕业于江苏煤矿专科学校,学历大专, 高级经济师和

高级政工师职称。曾任大同矿务局同家梁矿党办副主任、

计划科科长、基建工程兵股长、和副科长、 山西煤管局

基建局劳资处副处长、 太原煤炭气化总公司煤矸石材料

厂党委书记、总公司党委副书记、书记, 现任山西神州

煤电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太原煤炭气化(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总经理:谷泉,男,1954年9月出生,1970年

10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

学历大学本科,现就读于中央党校社科部、 山西财经大

学金融系,攻读硕士学位; 高级经济师和高级政工师职

称。曾任大同矿务局劳动服务公司团委书记、 局党委组

织部和局党委办公室科级秘书、 局王村矿党委副书记和

副矿长、局雁崖矿党委书记、局晋华宫矿党委书记、 太

原煤炭气化总公司党委副书记, 现任山西神州煤电焦化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董事:桂凯,男,1959年11月出生,1976年2月参加

工作,1982年7月毕业于淮南矿业学院,学历大学本科,

高级工程师。 曾任中国煤炭综合利用开发公司计划财务

处副处长、 中国煤炭综合利用节能开发总公司计划财务

处处长,现任山西神州煤电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中

国煤炭综合利用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韩进军,男,1947年5月出生,学历高中,高

级会计师。1969年2月参加工作,曾任山西煤炭工业管理

局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副总会计师, 现任山西神州煤

电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总会计师。

    董事、副总经理:杨滨,男,1957 年 11 月出生,

1983年8月毕业于太原工学院,学历大学本科,高级工程

师。曾任太原煤炭气化总公司焦化厂炼焦车间工长、 车

间副主任、焦化厂副厂长、厂长。 现任山西神州煤电焦

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焦化厂厂长。

    董事、副总经理:杨晓,男,1956年7月出生,1982

年8月毕业于山西大学,学历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和高

级政工师职称。 曾任山西纺织印染厂车间党支部书记、

太原煤炭气化总公司党委办公室秘书、 组织部副部长、

老干处处长、晋阳选煤厂党委书记、厂长, 现任山西神

州煤电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选煤厂厂长。

    董事、副总经理:赵森林,男,1951年2月出生,学

历大专,工程师。1970年1月参加工作,曾任太原煤炭气

化总公司嘉乐泉煤矿掘三队队长、采煤一队队长、 副矿

长、矿长, 现任山西神州煤电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兼嘉乐泉煤矿矿长。

    董事:梁跃德,男,1963年9月出生,1982年2 月参

加工作,1993年12月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 学历大

学本科,政工师。 曾任太原煤炭气化总公司煤气厂党委

宣传部部长、总公司工会办公室主任、 太原煤炭气化(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晋阳选煤厂工会主席, 现任山西神

州煤电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同时任选煤厂工会主席。

    监事会主席:李金顺,男,1948年4月出生,1969年

2月参加工作,1986年6 月毕业于山西大学党政干部专修

科,学历大专,高级经济师和高级政工师职称。 曾任潞

安矿务局王庄煤矿科长、 山西省煤矿工会工委办公室主

任、山西省煤矿工会办公室主任、 山西煤管局干部处处

长、太原煤炭设计院党委书记、 太原煤炭气化总公司党

委副书记, 现任山西神州煤电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主席。

    监事:尹宏晶,男,1946年11月出生, 学历高中,

会计师。1969年3月参加工作,曾任太原煤炭气化总公司

财务处会计、内部银行主任、财务处主任会计师、 太原

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处副处长、 处长,

现任山西神州煤电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监事:范宗惠,男,1946年2月出生,学历高中,政

工师。1965年10月参加工作, 曾任汾西矿务局南关煤矿

副科长、太原煤炭气化总公司嘉乐泉煤矿工会主席、 太

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厂工会主席, 现

任山西神州煤电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同时任

焦化厂工会主席。

    监事:王文苑,男,1941年11月出生,1968年12 月

毕业于山西矿业学院,学历大学本科,高级政工师。 曾

任汾西矿务局张家庄矿副科长、科长、 太原煤炭气化总

公司炉峪口煤矿党委宣传部部长、党办主任、 炉峪口煤

矿副矿长、嘉乐泉煤矿党委副书记、书记, 现任山西神

州煤电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监事:周连翠,女,1948年11月出生,1967 年毕业

于山西财经学院(中专班),学历中专,会计师。 曾任

《山西工人报》报社办公室副主任。 现任山西省经济建

设投资公司工会副主席, 山西神州煤电焦化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监事。

    副总经理:罗春修,男,1950年1月出生,学历高中。

1968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太原煤炭气化总公司长沟煤矿

运销科科长、总公司运销处煤炭科科长、运销处副处长、

第一副处长(正处级), 现任山西神州煤电焦化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营销供应部部长。

    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魏斌,男,1948年6月出生,

1968年11月毕业于山西财经学院,学历中专, 高级会计

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昔阳县支行会计、 太原古交钢铁

厂财务科会计、太原煤炭气化总公司财务处会计、 总公

司煤矸石材料厂财务科科长、 总公司审计处正科级审计

员、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晋阳选煤厂副

厂长, 现任山西神州煤电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总会计师兼计财部部长。

    董事会秘书:刘恩孝,男,1950年10月出生, 1996

年12 月毕业于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业,

学历大专,高级政工师。1969年1月参军,在部队曾担任

连政治指导员、营政治教导员、团政治处宣传股长、 副

主任、团副政委等职务。1986年2月转业到太原煤炭气化

总公司,先后任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煤气化报

社社长、煤气化电视台台长、新闻中心主任, 集团公司

运销处副处长、运销公司副经理兼驻京办事处主任、 北

京金源通经济发展中心经理,  晋阳选煤厂党委书记,

1998年5月任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助理兼政策研究室主任, 现任山西神州煤电焦化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按照公司章程, 本公司董事及股东监事由公司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聘请。 以上人员的薪资

报酬及福利待遇等分别由公司股东大会和公司董事会决

定。本公司共有九名董事, 其中有三名在太原煤炭气化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职,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均不在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

    六.股本

    1、本公司注册股本:

    本公司注册股本为24,519 万股。

    2、本次发行超过面值的资本及其用途

    本公司本次向境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5

,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发行价格区间为每股

人民币4.10-4.60元,发行总市值61,500-69,000 万元

人民币。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超过面值的溢价收入部分,

在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697万元后将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

的资本公积金,用于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或转增股本。

    3、股本形成过程说明

    本公司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1998)163号文

批准,由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省

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北京华煤工贸公司、 中煤多种经营

工贸总公司、四达矿业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 股份公司

于1998年12月22 日正式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

册,注册资本为24519万元。

    根据五家发起人达成的协议, 集团公司以其下属焦

化厂、选煤厂、 嘉乐泉煤矿的全部经营性主体经评估后

净资产为368,221,794.38元投入本公司,按照65 %的比

例折成国有法人股23,934万股; 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

司以其给集团公司贷款700万元转为股本投入,按照65%

的比例折成国家股455万股;北京华煤工贸公司以其货币

人民币100万元投入,按照65%的比例折成国有法人股65

万股;中煤多种经营工贸总公司以货币人民币50 万元投

入,按照65%的比例折成国有法人股32.5万股; 四达矿

业公司以货币人民币50万元投入,按照65 %的比例折成

国有法人股32.5万股。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主要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种类                    持有人                 股数(万股)  所占比例(%)

    国家股      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455.00        1.86

    国有法人股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3,934.00       97.61

                北京华煤工贸公司                      65.00        0.27

                中煤多种经营工贸总公司                32.50        0.13

                四达矿业公司                          32.50        0.13

    合计                                          24,519.00      100.00

    4、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将为39,519万元;

本公司本次股票若发行成功,发行前后股本结构为:

    类别                  发行前                      发行后

                   数量(万股)   所占比例 %    数量(万股)   所占比例 %

    国家股               455       1.86            455       1.15

    国有法人股        24,064      98.14         24,064      60.89

    社会公众股             0          0         15,000      37.96

    合   计           24,519        100         39,519        100

    5、本公司发行前以及发行后公司资产状况为:

                     净资产总额(元)   总股本(万股)  每股净资产(元)

    发行前            422,563,069.20          24,519          1.72

    发行后(按发行   1,020,593,069.20          39,519          2.58

    价格4.10元计算)

    6、主要股东名单及简要情况

    本公司主要股东为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北京华煤工贸公司、

中煤多种经营工贸总公司、四达矿业公司。 (详见发行

人情况)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

    目前,本公司的全部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没

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

    8、股票回购程序

    根据本公司章程, 本公司为减少公司资本或与持有

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或有关法律许可的其他情形,

可以回购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 但应获得股东大会的

通过和国家主管机关的批准。

    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票后, 必须在十日

内注销该部分股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

并公告。

    七、经营业绩

    1、生产经营一般情况

    本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了煤炭开采、洗煤、炼焦、 煤

气、煤化工的生产经营体系。 本公司拥有丰富优良的煤

炭资源,为企业的纵向和横向发展提供了有利保障。 面

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严峻的市场形势, 公司董事会审时

度势,科学决策、内抓管理、外树形象, 加大销售工作

力度,降低成本,增加效益。 在全国煤炭市场供大于求

的情况下,公司仍然维持了较强的盈利能力, 在地方煤

炭和煤化工企业中名列前茅。与此同时, 公司上下以股

份制改造和公司股票上市为契机, 逐步建立起了与市场

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 在转换经营机制的同时,

以技术领先开拓市场,生产经营规模逐步扩大, 利润总

额逐年增长。

    2、本公司重大科研成果

    公司主要科技硕果:

    (1 )“七五”期间, 共完成科技攻关和技改项目

137项,创造经济效益1500多万元;

    (2)“八五”期间,共完成科技开发项目124 项,

年科技创效能力达800多万元,成果转化率达80%。其中,

本公司自行设计、安装调试的FMY——1 型煤气计算机遥

测系统,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

    (3)本公司在我国第一次采用洗油萃取加氢工艺成

功地制成了1、2、3、4——四氢喹啉,填补了国内空白;

    (4)本公司曾率先在国内外开发应用综合止水法代

替传统的冻结法和化学止水法, 获山西省九六年度“科

技进步一等奖”。

    本公司人才济济,现有技术人才218人,约占总人数

的5.35%;“科技是第一生产力”、 “科技兴企”已经

成为公司上下一致认识和行动。可以说,在技术上, 本

公司具备发展成为“中国一流的煤炭综合利用研究开发

基地”的良好基础。

    3、产品和服务的市场情况

    本公司拥有长期稳定的客户群体, 主要面对冶金、

电力、燃料等行业。许多国内的大公司如首钢、 唐钢、

石家庄焦化厂、北京焦化厂等都是公司稳定的客户。 股

份公司生产的煤气也主要是供应给太原市居民使用, 目

前城市供需的矛盾仍较为突出,市场发展空间还很大。

    4、产品性能、质量方面的情况

    本公司的产品品质优良,具有低灰、低硫、 低磷的

特点,是优良冶金、化工行业的优质原材料。此外, 主

产品之一的特优级冶金焦,品质优良,1996 年获山西省

“省优产品”称号,行销全国十二个省市, 并出口到德

国、日本、印度等国家。

    5、筹资与投资方面的情况

    本公司作为山西省和太原市煤气化行业的龙头企业,

一直得到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扶持, 并和金融机构

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本公司将会利用自身良好

的信誉条件,积极开辟包括银行借款、 发行股票和企业

债券、招商引资等多种直接和间接融资渠道, 以满足企

业的日益发展的需要。

    7、生产经营设备、主要固定资产增加、改进情况

    本公司在采煤机械和运输中投入了一定的资金, 所

有矿井都采用国际上较先进的综合采煤技术和生产工艺;

公司在炼焦设备、煤气净化、 煤气输配送及原料运输等

方面已经投入了许多资金, 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主要用于

太原城市煤气工程气源厂项目。

    8、职工数量与业务水平方面的变化

    公司现有职工4073人,其中管理人员403人,占职工

总数的9.89%;工程技术人员218人,占职工总数的5.35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527人,占职工总数的 12

.94%;具有高、中级职称的人员277人,占职工总数的6.

8%;公司大力实施“科技发展基础工程”,健全科研机

构、加大科技投入、广泛培训技术人才, 公司内部设有

专职的科技管理处室,并形成了从科技项目的选题、 立

项、开发、实施、鉴定、 应用到评审等的一系列规范的

管理制度,还颁布了《科技开发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按照主营业务收入的1%列支;与此同时,大力开展“借

脑工程”,积极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协作、联姻, 加

速科研及科技成果的转化。

    9、 经营管理的改进与提高:

    本公司着眼提高效率,不断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采

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1)改革劳动人事制度,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推

行“职工手册”、“工作考核”和“考核细则”, 建立

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2)转换分配制度,建立起职工上岗考核,工资大

部浮动等按劳分配的多种激励机制;

    (3)在生产经营方面,采取以市场为中心、以销定

产的策略,抓好质量跟踪,加强售后服务;

    (4)实行多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使任务分块

包干落实,充分调动了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5)坚持以提高效率为目的,建立科学的决策程序,

建立成本核算制,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 推动现代化

管理方法。

    八、公司发展规划

    煤炭行业作为我国的基础能源产业, 在国民经济中

担负着为各行各业提供基本生产要素的作用。 本公司作

为煤炭深加工的龙头企业, 将充分发挥本行业的优势,

借本次股票发行与上市之有利时机, 加大力度开发新的

技术和工艺,提高煤炭产品的附加值, 使我国的煤炭资

源综合利用和开发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1、本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

    (1)、以市场为导向,以集团公司总体发展规划为

指导,以盘活资产存量为基础,以开拓市场、 提高市场

份额和效益为目的, 全面增强本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能

力。

    (2)、充分运用上市公司灵活的经营机制,以市场

为导向,以经营机制的切实转换为动力, 以提高资产的

运营效率和资金的使用效益为目的, 坚定地以实现利润

最大化为目标。

    2、本公司发展目标和规模

    本公司上市以后将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 将主营业

务的发展重点放在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开发上面, 走

煤炭资源深加工的道路,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 力争在

下个世纪初,把公司建成一个有着强大经济规模, 产品

科技含量较高,科技人才队伍完善, 有着雄厚的资金实

力的大型企业,力争在2010年前,跻身全国500强企业的

行列。

    3、本公司市场发展计划

    在未来的经营中, 本公司一方面立足于本国市场,

继续发挥本公司已有的市场优势, 稳定和巩固与主要客

户的业务联系;另一方面,本公司将积极开拓国外市场,

努力扩大原煤、中煤、精煤以及焦炭的出口。

    4、本公司的销售计划

    在原材料供应方面, 本公司将充分利用集团公司的

原材料供应渠道, 并逐步建立自己的长期稳定的原材料

供应体系;

    在产品销售方面, 本公司将依托集团公司的销售体

系和出口渠道, 逐步强化本公司自己的销售服务体系,

并充分利用社会各种营销渠道, 提高销售能力和服务水

平,努力扩大煤炭出口,不断拓宽产品市场。

    5、本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

    (1)、全面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建立现代化的人事、

财务、生产、经营管理体系,不断加强内部管理, 实现

生产可控、质量可控、成本可控的管理目标, 以适应本

公司向集约化、规范化、效率化发展的需要, 按《公司

法》建立规范、高效的现代企业制度。

    (2)、实现生产要素的最佳组合。在建立企业内部

高效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加快企业技术进步步伐, 积极

拓展新的经营领域,大力开发高技术含量的产品, 以优

异的产品参与市场竞争。充分利用资本市场, 为本公司

的发展不断筹集资金, 实现企业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

有机结合,为全体股东谋取合法利益, 使本公司跻身于

同行业领先企业之列。此外, 通过有计划的推行多元化

发展战略,不断扩大公司规模,壮大公司实力, 使公司

逐步发展成为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股份制企业, 成为

全国煤炭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龙头企业。

    (3)、2003年太原煤气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本公

司将利用配股募集到的资金,收购煤矸石电厂;2010 年

前建成年产30万吨焦油加工厂,煤矸石材料厂, 使公司

的经营业务能够得到进一步的扩展和延伸。

    6、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以及设备更新计划

    本公司近期内将进行以下固定资产投资:

    (1)、太原城市煤气工程气源厂项目。

    本公司计划投资太原市城市煤气工程气源厂项目,

属于太原市城市煤气工程项目的一部分, 后者已经国家

发展计划委员会计投资[1998]963号文和国家建设部建综

函[1999]179号文批准。该项目总投资为106,594.75万元。

(详见募集资金的运用)

    (2)、收购集团公司的炉峪口煤矿。本公司将用募

集到的资金10,717.10万元来收购炉峪口煤矿,同时炉峪

口煤矿的相应债务由本公司负担。 (详见募集资金的运

用)

    7、公司的人员扩充计划

    随着科技进步和产品更新换代速度的加快, 人才的

“折旧”速度也在加快。公司将增加投入, 制定全方位

的有效的教育培训计划, 使企业人才的“使用—培养—

使用”形成良性循环。

    遵循以人为本的管理原则,尊重员工, 调动和发挥

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奖励先进、奖励发明, 实

现人才与资源之优化组合,不断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

    此外,“九五”期间,公司将调整人才结构, 大力

加强科技队伍的建设,吸收大批行业经验丰富, 素质优

良员工, 尤其是引进科研和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充实员

工队伍。

    8、本公司的资金筹措和运用计划

    除本次募集资金外,公司将继续采用自身积累、 申

请银行贷款和技改贷款, 发行企业债券以及发行新股的

方式来融资, 所筹措资金将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和弥

补流动资金缺口。 本公司将以筹资成本的高低作为筹资

组合的主要依据, 筹资行为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本身生

产经营发展的需要。

    九、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募集资金计划用途

    本次A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最低可募集资金59,

803万元,本公司计划所得款项作如下用途:

    1、投资于太原城市煤气工程气源厂项目

    2、收购集团公司下属的炉峪口煤矿

    3、本次募集资金如有剩余, 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



    (二)、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

    本公司计划投资的太原城市煤气工程气源厂项目属

于太原城市煤气工程项目的一部分, 该项目已经国家发

展计划委员会计投资[1998]963号文和国家建设部建综函

[1999]179号文批准。

    (三)、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介绍

    本公司此次股票发行成功后, 预计最低可募集资金

61,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697万元,实际可收到资金

59,803万元,计划分别投资于以下项目:

    1、太原城市煤气工程气源厂项目。

    本公司计划投资太原城市煤气工程气源厂项目属于

太原城市煤气工程项目的一部分, 该项目已经国家发展

计划委员会计投资[1998]963 号文和国家建设部建综函

[1999]179号文批准。

    (1)、太原城市煤气工程项目建设的必要性:1 治

理太原市大气环境的需要。 由于太原市处于一种向南呈

喇叭口展开,向北合拢环抱的封闭地形, 对大气污染物

的扩散和排放极为不利, 污染物的积累使城市环境状况

不断恶化。 环境的破坏与污染已严重影响了人民生活并

制约了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改变能源结构, 提高能源消

费技术,治理环境, 减少污染已经成为太原市人民的共

同呼声和愿望。目前,太原市现有大量的居民、 公共建

筑单位和工厂直接烧煤,对大气产生严重污染, 特别是

对低空的污染比较严重。 如果居民和企业使用煤气后,

预计每年可减少向太原市区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硫(SO2)

约1.4万吨,减少烟尘排放量约3.6万吨, 可以较好地改

善太原市环境状况;2发展城市煤气的需要。太原市作为

山西省省会和全国能源重化工基地, 与其他省会城市煤

气发展相比,虽然民用气化率达到70%(包括液化气),

但是工业、营业、福利用户用气比例明显偏低; 随着国

家控制城市环境污染, 降低有害气体排放政策的出台,

原用煤工业、营业、福利企业将限期进行整改, 用煤气

替代直接燃煤,因此, 发展城市煤气具有广阔的市场前

景;3以机焦代替土焦,合理利用优质煤炭资源,降低环

境污染,提高产品质量,生产优质冶金焦, 开拓国际市

场。目前,我国的焦炭生产中,土焦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虽然国家采取措施,逐步关停现有土焦生产企业, 但相

当比例土焦企业仍在继续生产, 其中尤以山西省的土焦

产量为多,约占全国土焦产量的80%。 由于土焦生产全

部耗用优质炼焦煤,而且焦炭质量波动较大, 炼焦过程

中产生的煤气也无法回收利用,因此, 可以说生产土焦

实际上是对炼焦煤资源的一种极大浪费和对环境的严重

污染。而机焦克服了这些弱点, 既保证了焦炭的质量,

又充分回收利用了煤气资源, 大大提高了煤炭资源的综

合利用率。

    (2)、太原城市煤气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总投资

以及投资回收分析

    太原城市煤气工程的建设规模为:年产优质冶金焦

炭76万吨,日供煤气50.4万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配煤、粉碎、炼焦炉及煤气输配管网、储气柜等。

    该项目总投资为106,594.75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投

资94,919.84万元,建设期利息6,869.24万元,流动资金

4,805.67万元。该项目细分为两个小项目, 即:气源厂

工程和输配工程。

    根据需要, 气源厂和输配工程分别由本公司和集团

公司投资建设。本公司承担气源厂的建设, 集团公司承

担输配工程的建设。项目的具体划分以煤气储气柜为界,

从气源厂生产煤气到储气柜之前(不含储气柜)由本公

司负责建设, 从储气柜到煤气输配管线由集团公司负责

建设。

    太原城市煤气工程项目计划于2003年年底建成投产。

该项目投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78,310.86万元,

经营期内年平均利润总额11,708.64万元,经营期内年平

均上缴所得税3,863.85万元(按照33%所得税计算得出)

,经营期内年平均税后利润7,844.79万元, 投资利润率

为10.98%,投资利税率为17.32%。 税后全部投资收益

率为12.85%,全部投资回收期(税后)为9.19年。

    气源厂建设和输配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同时建成,

同时投入使用,同时发挥效益。建成后, 气源厂工程部

分由本公司管理、经营, 输配工程部分由集团公司管理

经营。

    A、本公司计划投资的项目——气源厂项目

    本公司承担的气源厂项目, 是太原城市煤气工程的

主体工程,该厂建成后将以生产焦炭、煤气为主。 预计

总投资为95,108.8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84,691.9

万元,建设期利息6,129.06万元,流动资金4,287.84 万

元。

    气源厂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75,149

.06万元,税前投资回收期为6.0年,税后投资回收期为6.

8年;税前投资收益率为19.6%,税后投资收益率为17.5

%;投资利润率为11.7%。

    气源厂建设的资金主要来源为:利用本次股票发行

募集资金49,085.9万元;利用中国建设银行贷款2亿元;

其余资金来源于太原城市煤气集资款26,022.9万元。

    资金缺口的解决: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办发(1994)38 号文转发

山西省建设厅、省计委、 省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

省城市集中供热和燃气工作的意见》“集中供热和燃气

建设资金,也可以按照‘谁受益谁拿钱’的原则, 由受

益单位合理分担的精神”, 太原市煤气气源集资费按每

户2,500元收取。

    按照一九九六年八月三十日太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34次会议通过的《太原市总体规划》, 随着太原

市旧城改造,目前尚有约11万户急需安装煤气, 可以集

资27,500万元,完全可满足气源厂项目的配套资金。

    气源厂的主要产品:

    气源厂建成投产以后将主要以生产全焦(干基)、

沉淀池粉焦(干基)、焦炉煤气、焦油、轻苯、精重苯、

硫磺等为主。

    气源厂主要产品的发展前景

    煤气:煤气:关于新增气源的销售问题, 目前集团

公司所属煤气公司已经与222,016户居民、营业(福利)、

工业用户签订了新增用气量供气协议, 预计日用气量将

增加66.605万立方米。 太原城市煤气工程气源厂项目建

成后,将增加日供气量50.4万立方米。因此, 本项目建

成投产后所生产的煤气在太原市市场上的销售完全有保

证。

    焦炭:随着经济的发展, 我国焦炭市场需求不断增

加。预计到2000年我国焦炭需求量将达到11,500 万吨,

2005年将达到13,100万吨。而目前, 我国现有机焦生产

能力只有7,000万吨左右,远远满足不了市场的需求。加

上,国家有关限期关停各类小煤窑政策的出台, 市场占

有率达到50%以上的土焦生产将会得到彻底的根治。 这

同时也为机焦的生产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焦油:焦油是制取工业萘、精萘、苯粉、甲酚、 二

甲酚、蒽、菲、咔唑、中性油类和针状焦、 沥青焦的原

料,是生产塑料、橡胶和合成纤维的基本原料, 也是生

产医药、农药、染料、涂料、香料、助剂、 感光材料和

粘合剂等精细化工产品的原料。其中,萘、蒽、 吡啶和

茚等是目前石油化工中不易得到, 而主要是依靠从焦油

中提取。占焦油成分一半左右的是沥青, 而煤沥青是生

产沥青漆、防水膏、筑路油等主要原料。

    轻苯、精重苯:二者均是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 本

项目建成后所产生的轻苯和精重苯可供给山西省化纤厂

的已内酰胺工程,其生产规模为年处理粗苯5万吨。

    硫胺:硫胺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 本项目建成投

产后所生产的硫胺可在太原市附近的农村销售。

    气源厂主要产品的销售对象(焦炭和煤气):

    气源厂建成后,本公司所生产的全焦(干基)、 沉

淀池粉焦(干基)主要供应给冶金等行业, 煤气销售给

集团公司, 具体价格参照本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的《生

产经营服务协议》确定。

    B、集团公司计划投资的项目——输配工程项目,

    集团公司承担的输配工程项目主要是以煤气储存、

输送和服务用户为主。该项目预计所需总投资为11,485

.9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0,227.94万元, 建设期

利息740.18万元,流动资金517.83万元。 资金主要来源

为:从集团公司每年提取的折旧、维简费中,每年拿出3,

850万元,三年计11,550万元(该项目的建设期为三年)。

    输配工程建成后,预计年销售收入为11,440 万元,

投资收益率为8%,投资回收期为12年。

    由于煤气属于公用事业,价格受到政府的限制, 因

此,集团公司在向居民用户出售煤气时出现亏损。 依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办发(1994)38 号文“由于政策原

因造成亏损的供热、燃气企业, 当地政府应给予补贴”

的精神,太原市人民政府1998年12月29日并政函(1998)

30号发文,决定从1999年起, 对集团公司的煤气生产和

销售造成的政策性亏损予以全额补贴。 具体补贴数额太

原市政府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集团公司煤气输配过程

的亏损进行审计,根据审计结果进行全额补贴。

    2、收购集团公司的炉峪口煤矿。

    (1)炉峪口煤矿情况简介

    炉峪口煤矿位于梭峪勘探区的南部, 西山煤田古交

西北边缘。该矿最初于1980年开始建矿,历时7年,1986

年11月正式投产。

    炉峪口煤矿井田边界为:九龙塔断层控制全井田的

西北部边界,东部以神堂岩向斜轴为界; 东南及南部以

F44断层和928至333钻孔联线与西曲矿井毗邻,西南以汾

河为界,并与镇城底矿隔河相望。井田南北长3.6- 4.8

公里,东西宽1.5-2.3公里,面积约7平方公里。

    该矿有肥煤和焦煤两种型号, 自上而下变质程度加

深,上组煤以肥煤为主,下组煤以焦煤为主。 上组煤属

于低硫、中灰优质肥焦煤;下组煤为中硫、中灰主焦煤。

煤层瓦斯含量小,属于低瓦斯矿井。该矿开采条件优越,

开采煤炭主要用于洗选、炼焦以及造气。 该矿井年设计

能力可达75万吨,预计2000年年产量将达到70万吨, 可

采年限还剩44.30年。

    (2)本公司收购炉峪口煤矿的主要原因

    A、本公司所属的晋阳选煤厂现入洗量为180 万吨,

目前本公司内部只有一个年产90万吨原煤的嘉乐泉煤矿,

远不能满足自身的需要,部分原煤需外购。 根据国家用

关政策的规定, 现在已下决心关闭各地小煤窑以及部分

煤质和效益较差的大型矿井, 以保证国有大型煤矿的生

存与发展,本公司所需的煤主要为炼焦煤, 需到其它大

型煤矿采购,一是成本较高, 二是都有自己的炼焦厂,

优先保证自身的需要,所以说, 供应渠道缺乏稳定性。

兼并后,可以部分解决原煤供应问题, 为晋阳选煤厂提

供稳定的原料供应渠道。

    B、太原城市煤气工程气源厂项目建成后,本公司年

焦炭生产能力将达146万吨,相应增加原煤购入量177 万

吨,将炉峪口煤矿兼并后,可减少外购煤量75万吨。

    C、1999年炉峪口煤矿原煤产量为67万吨,实现利润

834万元。本公司收购该矿后,预计每年可为晋阳选煤厂

提供优质焦煤70万吨, 并间接地为太原城市煤气工程气

源厂项目的原料来源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一方面, 收购炉峪口煤矿

为本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可靠的原料保障, 为本公

司整体效益的提高创造了有利条件; 另一方面为炉峪口

煤矿提前走出困境,再现生机与活力, 为煤炭行业的改

革以及为国企摆脱困境,创出一条新路子。

    (3)收购价款的确定及依据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 本着平等公平的原则,

1999年6月28日,本公司与集团公司就收购炉峪口煤矿一

事达成协议。以经深圳维明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 并经

财政部(1999)424号文确认的炉峪口煤矿的净资产 10

,717.10万元为基准,本公司将用募集到的资金10, 717

.10万元来收购炉峪口煤矿,其中:2,556.05万元用于购

买炉峪口煤矿的土地使用权;8,161.05 万元用于收购炉

峪口煤矿的其他净资产。同时, 炉峪口煤矿的相应债务

由本公司负担。 收购完成后预计炉峪口煤矿每年将会给

本公司带来900万元左右的利润。

    (四)、募集资金年度投资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年度投资分配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   份         2000-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合计

    募集资金年度   39,854.56万元   19,948.44万元                    59,803万元

    投资分配计划

    3、本次募集资金如有剩余,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 本公司将本着同股同利的

原则,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股利。

    2、本公司向个人派发股利时,由公司按《中华人民

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征收个

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代扣、 代缴股东股利收入的

应纳税金。

    3、本公司股利采用现金和(或)股票形式向股东发

放。

    4、根据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缴纳税金后的利润按照

以下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10%(该项公积金达到注册资

本50%时,可以不再提取);

    (3)提取法定公益金5%;

    (4)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5)支付股东股利

    本条(4)、(5 )项的某一年度的具体分配比例,

由董事会视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拟定, 并报股东大

会批准。

    (二)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本公司股东大会决定自1999年1月1 日起至股票发行

之日止实现的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

    (三)本公司在本次发行股票后的第一个盈利年度

即向全体股东派发一次股利,预计派发股利时间为 2001

年第2个季度。

    十一、财务会计资料

    本招股意向书所引用的财务会计资料和盈利预测数

据全部来源于山西晋元会计师事务所(2000) 晋元师股审

字第8号审计报告及和(2000)晋元师股审字第9 号审核

的公司2000年度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鉴于盈利预测所依据的种种假设的不确定性, 公司

提醒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判断时不应过于依赖该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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