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承销商: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推荐人: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面值 发行价区间每股
1.00 4.65-5.15
合计 350,000,000 1,627,500,000-1,802,500,000
发行费用 募集资金每股
0.094 4.556-5.056
合计 33,030,000 1,594,470,000-1,769,470,000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1999年9月9日
发行方式 :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和对法人配售相结合
拟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重要提示
本招股意向书旨在向法人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并通过向法人投资者的预约申购寻求合理的发行价格。 招股说明书全文方为本次发售股票的正式法律文件。投资人在做出认购本股票的决定之前, 应首先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并以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发行采取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和对法人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对法人配售17500万股,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17500万股。对法人配售和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分别进行,为同一次发行。 法人投资者可在本招股意向书公布的价格区间内按有关规定预约申购, 最终发行价格确定后将在招股说明书概要中公布, 对法人配售和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按同一价格进行。
政府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 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下列词语的含义是:
发起人 指首钢总公司
发行人、本公司、股份公司、首钢股份 指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筹)。
股票 指此次发行每股面值壹元的
记名式普通股股票。
主承销商、北京证券 指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副主承销商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推荐人 指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筹委会 指本公司设立及股票发行之筹备委员会。
元 指人民币元。
(二) 发售新股的有关当事人1、发起人:首钢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毕群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电 话:010-68295171、68293520
传 真:010-68293518
联 系 人:方建一、贾保罗2、发行人: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筹)
筹委会主任:毕群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电 话:010-68293727
传 真:010-68873028
联 系 人:章雁、邹立宾3、主承销商:
机构名称: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克群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B12
电 话:010-68587292、68587805
传 真:010-68587832
项目负责人:谭文清
项目经办人:申克非、陈丹旭、孙楠4、副主承销商: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分销商: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二十三家6、上市推荐人: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7、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机构名称:北京市凯源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卢建康
地 址:北京朝阳北辰东路8号国际会议
中心6019室
电 话:010-64929252
传 真:010-64938139
联 系 人:程曦
经办律师:张利国、卢建康8、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机构名称:北京金诚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于德斌
地 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8
号中粮广场A座6层
电 话:010-65263518
传 真:010-65263519
联 系 人:郭晓雷
经办律师:刘治海、贺宝银9、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机构名称: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华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电 话:010-65227604
传 真:010-65227521
经 办 人:李欣、王娟10、资产评估机构和经办评估人员
机构名称:北京德威评估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捷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0号
电 话:010-68438528
传 真:010-68438529
联 系 人:刘晓东
经办评估人员:朱喜初、刘铮11、资产评估确认机构:
机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法定代表人:项怀诚
地 址:北京市三里河路南三巷3号
电 话:010-68551114
传 真:010-6855122912、土地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北京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杨于北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南河沿大街大甜水井
胡同37号
电 话:010-65273525
传 真:010-65272267
联 系 人:陈力
经 办 人:高喜善13、股票登记机构:
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三) 发行情况
1、本次发行概况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和对法人配售相结合的方式。 承销期开始前确定上网发行量,配售和上网分别进行,为同一次发行。 法人投资者可在本招股意向书公布的价格区间内按有关规定预约申购,最终发行价格确定后将在招股说明书概要中公布,对法人配售和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按同一价格进行。
2)承销方式:本次发行股票采取余额包销方式。
3)承销期:1999年9月22日至1999年10月22日。
4)拟定发行日程:
预约申购表收表时间9月10日-9月16日17∶00
刊登招股说明书概要时间9月20日
配售缴款时间9月22日-9月24日
上网发行时间9月27日
5) 发行对象: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的有权购买人民币普通股的法人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公民(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参与配售的法人须已注册登记半年以上。
6) 股票种类:记名式人民币普通股,简称A股
7) 面值:人民币壹元
8)数量:本次发行股票35,000万股,其中对法人投资者配售17,500万股,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17,500 万股。
9)发行价格区间:经发行人首钢股份与主承销商北京证券协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首钢股份发行价格区间为4.65——5.15元/股,发行市盈率为 13.21——14.63倍(加权平均,9月份发行)。
10)拟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1)申购数量:
a 每个法人投资者的预约申购股数最少不得少于200万股(含200万股),超过200万股的必须是10,000 股的整数倍。
b每个法人投资者的预约申购上限为首钢股份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即11,550万股(不含11,550万股)。
c 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2、发行价格的确定
本招股意向书刊登后, 主承销商即开始进行路演推介及接受法人投资者预约申购(《预约申购单》及《路演推介会会议通知》已与本招股意向书同时刊登)。 法人投资者可在路演现场索取预约申购单, 或从报刊上剪下复印, 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申购股数和申购价格(最小价格单位为0.01元)。
法人投资者在预约申购时,须在1999年9月16日17时前将填妥并盖章的预约申购单原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超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传真到的预约申购单为无效申购(请使用传真方式的投资者同时将申购单原件用特快专递寄给主承销商备案)。
主承销商北京证券对回收的有效预约申购单按价格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并对申购数量进行统计,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排序和统计结果确定最终发行价格,使在发行价格之上(含发行价格)的预约申购量最少达到17500万股;若全部预约申购量少于17500万股, 则发行价将确定为价格区间的最低价。
发行价格确定后, 首钢股份及主承销商在原刊登招股意向书的报刊上刊登招股说明书概要及发行公告, 公布发行价格及配售和上网发行时间。 对法人配售和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按同一价格进行。
3、对法人投资者配售
对法人投资者配售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规定和证监发行字[1999] 91号文批准,首钢股份将对法人投资者配售50 %的可流通股份,即17500万股。法人投资者分为战略投资者和一般法人, 战略投资者是指与发行人首钢股份业务联系紧密且愿意长期持有发行公司股票的法人; 一般法人是指除证券经营机构以外的其他法人(含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本次配售的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控股企业、上市公司及其它法人机构, 其用于申购配售股票的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国有企业、 国有资产控股企业不得使用从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取得的各类长短期贷款、外国政府贷款、 外国商业贷款和财政周转金购买本次配售的股票; 上市公司不得使用募股资金和从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取得的各类长短期贷款、外国政府贷款、 外国商业贷款购买本次配售的股票), 在参加配售时必须使用以该法人名义开设的股票帐户。 任何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帐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融资申购。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法人投资者, 中国证监会将依据《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其处以没收非法所得、 罚款及追究法人代表责任等处罚。
对一般法人配售的股票, 自首钢股份可流通股上市三个月后可上市流通; 对战略投资者配售的股票在配售协议中约定的持股期满后方可上市流通, 该约定的持股期自股权登记日起最短不少于六个月。
1)配售顺序
投资者缴款后,以战略投资者、 预约价格在发行价格之上(不含发行价格)的一般法人、 其他法人的顺序进行配售。
A、首先对战略投资者进行配售。战略投资者须在预约申购单中明确声明自己为战略投资者, 签字盖章后将申购单原件(传真无效)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并在1999年9月16日17时前送达主承销商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为无效申购。
发行价格确定后, 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签署战略投资配售协议,确定其配售数量及持股时间。 签署配售协议的战略投资者可优先获得足额配售, 战略投资者名称将公布在发行公告上。
若战略投资者未足额申购其配售额度, 其优先配售额度将作废, 作废的优先配售额度将对其他法人进行配售。
B、发行价格确定后,预约价格在发行价格之上(不含发行价格)的一般法人将获得优先配售权; 获得优先配售权的法人按规定缴款后, 在战略投资者配售后获得足额配售。
C、招股说明书概要刊登后,主承销商同时接受未获优先配售权的其他法人的缴款申购。 战略投资者和获得优先配售权的法人认购后的余股, 对未获优先配售权的其他法人进行配售。
2)配售方法
A、发行价格等于区间最高价5.15元/股时:
战略投资者按实际申购量配售; 按此价格申购的一般法人按比例配售,即:
一般法人可配股数 = 申购股数×配售比例
配售比例=(17500 - 战略投资者申购量之和)÷一般法人有效申购股数之和
配售比例截尾保留小数点后五位小数。例如,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比例为0.12345678......,则分配比例为0.12345。同时,保证配售股数为整数。
可配售股数在50万股以上的(含50万股), 按可配售股数认购;不足50万股的,由主承销商在各不足50 万股的申购法人中进行摇号抽签,每50万股一个号, 每一个中签号可申购50万股。摇号抽签后仍有不足50 万股的部分,按申购股数在中签法人中进行比例配售, 使每个最后获配股票法人的实际配售股数不少于50万股。
中签者可配售股数 = (50万股×中签数)+该中签者申购股数×配售比例2
配售比例2 = 余股数÷中签者申购股数之和
B、发行价格小于区间最高价5.15元/股时:
( 1 )、 若具有优先配售权的法人申购量等于(17500万股 - 战略投资者申购量)时,具有优先配售权的法人按实际申购量认购;
( 2 )、 若具有优先配售权的法人申购量少于(17500万股 - 战略投资者申购量),而加上其他法人申购量等于(17500万股 - 战略投资者申购量)时,则所有申购法人按实际申购量认购;
(3)若具有优先配售权的法人申购少于(17500 万股 - 战略投资者申购额度), 而加上其他一般法人申购量大于(17500万股 - 战略投资者申购量)时,则具有优先配售权的法人申购按实际申购量认购, 对其他法人投资者的申购将按比例配售,方法与A款相同。
C、若战略投资者、具有优先配售权的法人及其他法人申购量之和仍不足17500万股时,所有申购法人按实际申购量认购,余额部分按承销协议由承销团包销。
3)申购程序
A.办理开户登记
凡愿申购本次“首钢股份”股票的法人投资者, 必须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法人股票帐户卡。 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公开发行日(1999年9月16日)以前到当地证券登记公司办理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的开户手续。
B.预约申购
本招股意向书登出后, 主承销商即开始进行路演推介及接受法人投资者预约申购。 法人投资者可在路演现场索取预约申购单,或从报刊上剪下复印, 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申购股数和申购价格,在1999年9月16日17时前将填妥并盖章的预约申购单原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主承销商将在北京证券网址上公布已收到的预约申购单上的股东代码,预约法人可随时上网查询。 网址:http://www.bjzq.com.cn或http://www.bsc.com.cn
C.配售缴款
预约申购结束后, 主承销商将在刊登本招股意向书的报刊上刊登招股说明书概要及发行公告, 公布最终发行价格。 战略投资者及具有优先配售权的法人按预约量申购, 其他法人申购数量只需符合本意向书规定的申购上、下限即可。
申购法人根据确定的发行价格, 在规定的收款截止时间前将申购款划入主承销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清算银行开立的申购专户(不接受现金缴款)。
在截止时间之前申购资金没有到帐的, 无论何种原因,均为无效申购,故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电汇、 汇票及支票的在途时间。
D. 股权确认及返款
配售结束后, 主承销商将配售结果报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进行股权登记, 同时通过银行系统将未成交的申购款退还到投资者汇出行帐户中。
配售款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按有关规定归发行人所有。
4)发行费用
本次配售不另收取任何手续费。
4、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
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将遵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现行规则进行。
参与配售的法人投资者不得再参与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申购。
(四) 主要风险因素
提示: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此次发行的股票时, 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它资料外, 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1、经营风险:
(1) 原材料供应
本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为铁精粉、 球团矿和废钢铁,占制造成本的58%;主要辅料为焦炭、 石灰石和白云石,占制造成本的14%。这些原材料的质量、 价格以及供货运输等方面的变化都将直接影响本公司的生产成本和经济效益。
(2) 产业结构相对集中的风险:
本公司主要业务收入来自于钢铁冶炼和线材的生产和销售,业务经营相对单一, 尽管由于本公司所生产的线材产品能够满足市场的大部分需求, 但如果市场对钢铁的总需求下降,仍将对本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
(3) 能源供应及其价格风险:
本公司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量相对较大, 耗用的能源主要有煤炭、电力、重油、煤气等,近年来, 能源价格一直呈上涨趋势, 这可能将对本公司产品制造成本和顺利组织生产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4) 融资风险:
由于钢铁生产属资金密集型产业, 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 虽然本公司与国内主要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但仍可能会有资金缺口,存在着一定风险。
(5) 汇率风险:
本公司进口设备、备品备件、 产品外销等均需以外币结算,因此, 外币汇率的变化会对本公司产生一定的影响。
(6) 生产技术:
本公司目前采用的线材生产技术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但并不能保证本公司的生产技术始终处于领先地位,从而可能会影响本公司产品的质量和销售。
(7)价格风险:
因本公司的产品与房地产、 线材制品业密切相关,因此线材的价格亦随着会发生变化。 若市场线材价格波动,将会给本公司的利润带来直接影响。
2、行业风险:
(1) 产业政策的限制: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规划和2010 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要求, 钢铁工业的发展重点将从增加产量为主调整到优化产品结构为主,重点增加汽车、 石油、电力等专用钢材的生产能力。然而, 目前本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用于建筑行业的线材, 但若国家实行紧缩政策,限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加强对钢铁相关产业的控制,从而导致相关产业的发展速度放慢, 就会影响本公司的产品销售。
(2) 环保责任风险:
在“八五”期间, 首钢在环境治理方面共投入资金18亿元,完成了853项治理工程,使厂区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本公司地处距离北京市中心20公里的西部,因此,对本公司环保的要求要高于其他钢铁企业, 会支付更多的环保费用,将会增大产品成本, 进一步增加本公司环保责任风险。
(3) 行业竞争风险:
本公司主要生产建筑用钢材,虽然生产工艺、 质量方面在国内处于领先位置, 为国内几大建筑施工企业指定用钢材,但在国内市场拥有不少竞争对手, 在国内市场基本饱和的情况下,如果这些企业继续扩大生产规模,而本公司由于环保等因素在今后却不能再继续扩大市场能力,这必然导致钢材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并对本公司的市场份额构成一定的威胁。
3、市场风险:
(1) 钢材市场的周期性影响:
虽然我国钢材消费量一直保持较为强劲的增长势头,1991年至1995年我国钢材消费以14.8%的年增长率增加,但国家宏观政策的变化必然导致投资需求的变化, 从而引起钢材市场需求的波动。 钢材市场周期性波动可能会对本公司的产品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从国际市场来看,由于本公司现有产品附加值偏低, 在出口地理分布上受到限制,市场相对较窄,且相对集中于周边市场, 易受周边地区、国家经济发展形势的影响。
(2) 对相关行业的依赖:
本公司对建筑行业有较高的依存度。因此, 建筑业的市场状况会对本公司的产品销售产生影响。
4、政策性风险:
本公司所属行业为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业,但我国正处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宏观经济政策、 关税政策及税收等制度可能会作出适当的调整, 这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到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 募集资金的运用
1、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本公司募集资金运用项目有三个方面,共9项,即自身技改项目7项:炼钢厂板坯连铸及钢水真空处理技改、焦化厂二回收系统大修改造、焦化厂1#焦炉干法熄焦国内配套改造、烧结厂二车间4号烧结机大修改造、炼铁厂提高制粉能力技改、炼铁厂220KV变电站技改、炼铁厂高炉7000风机技改; 对控股的合营子公司的技术改造项目即冷轧带肋钢筋技改1项(对外投资,占51%); 补充流动资金。
2、项目投资一揽表:
项目名称 总投资估算(万元)
炼钢厂板坯连铸及钢水真空处理技改 80285
焦化厂二回收系统大修改造 25702
炼铁厂提高制粉能力技改 10509
焦化厂1#焦炉干法熄焦国内配套改造 10167
烧结厂二车间4号烧结机大修改造 16618
炼铁厂220KV变电站技改 22764
炼铁厂高炉7000风机技改 19380
冷轧带肋钢筋技改(股权投资,占51%) 6089
补充生产流动资金 41442
合 计 332956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99 正常年税后
年投资(万元) 利润(万元)
炼钢厂板坯连铸及钢水真空处理技改 13647 18443
焦化厂二回收系统大修改造 7981 3411
炼铁厂提高制粉能力技改 4379 1785
焦化厂1#焦炉干法熄焦国内配套改造 2471 721
烧结厂二车间4号烧结机大修改造 2156 2563
炼铁厂220KV变电站技改 14713
炼铁厂高炉7000风机技改 11381
冷轧带肋钢筋技改(股权投资,占51%) 6089 617
补充生产流动资金 41442 2060
合 计 104259 29600
项目名称 财务内部收 投资回收
益率预测(%) 期预测(年)
炼钢厂板坯连铸及钢水真空处理技改 17.90 7.49
焦化厂二回收系统大修改造 16.76 6.95
炼铁厂提高制粉能力技改 21.81 5.48
焦化厂1#焦炉干法熄焦国内配套改造 11.84 8.68
烧结厂二车间4号烧结机大修改造 18.50 6.46
炼铁厂220KV变电站技改炼铁厂
高炉7000风机技改冷轧带肋钢筋技改(股权投资,占51%) 27.02 5.17
补充生产流动资金
合 计
注:“炼铁厂 220KV 变电站技改”和“炼铁厂高炉7000 风机技改”项目是用于保证生产安全稳定运行和总体经济效益的实现。
3、 投资项目使用资金计划时间表
项目总投 已完成
项目名称 资估算 投资
1999年炼钢厂板坯连铸及钢水真空处理技改 180285 -- 13647
焦化厂二回收系统大修改造 25702 1164 7981
炼铁厂提高制粉能力技改 10509 -- 4379
焦化厂1#焦炉干法熄焦国内配套改造 10167 -- 2471
烧结厂二车间4号烧结机大修改造 16618 14462 2156
炼铁厂220KV变电站技改 22764 8051 14713
炼铁厂高炉7000风机技改 19380 7999 11381
冷轧带肋钢筋技改(对外投资,占51%) 6089 -- 6089
补充生产流动资金 41442 -- 41442
合 计 332956 31676 104259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万元)
炼钢厂板坯连铸及钢水真空处理技改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焦化厂二回收系统大修改造 55216 75755 35667
炼铁厂提高制粉能力技改 13416 3141
焦化厂1#焦炉干法熄焦国内配套改造 6130
烧结厂二车间4号烧结机大修改造 5207 2489
炼铁厂220KV变电站技改炼铁厂高炉 7000
风机技改冷轧带肋钢筋技改(对外投资,占51%)
补充生产流动资金
合 计 79969 81385 35667
4、 项目缺口资金的筹措计划:
上述9个项目总计需用资金量33.3亿元,已完成投资3.17亿元,尚需投资30.1亿元。1999年和2000 年需投资18.4亿元,本次发行股票所筹资金将全部用于上述项目,不足部分和后期投资将利用银行贷款、 固定资产折旧等多种方式筹措。募集资金将按计划投入到项目中, 若出现募集资金闲置时,本公司将本着安全、 稳健及为股东谋求投资回报的原则进行运用。
(六) 股利分配政策
1、根据本公司章程(草案)之规定,本公司税后利润分配顺序为:
⑴ 弥补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
⑵ 提取法定公积金10%;
⑶ 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⑷ 提取任意公积金;
⑸ 支付普通股股利。
2、根据本公司章程(草案)之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公益金的提取比例及普通股股利的支付, 由本公司董事会依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经营发展状况提出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公司在股利分配方面实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公司股利的派发分配, 于每个会计年度终结后六个月内进行。
4、本公司派发股利采取现金和股票两种形式。在分派股利时,本公司按有关法律、 法规代扣股东股利收入的应纳税金。
具体分配比例由本公司董事会视公司经济和经营发展情况提出方案,经股东大会决议后执行。
5、本公司1999年度的税后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及分配。 预计本次发行后首次派发股利的时间是2000年6月30日或该日之前。
(七)发行人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筹)
2、发行人成立日期:创立大会后工商登记注册之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
4、历史情况简介:
首钢总公司的前身是石景山钢铁厂,始建于1919年9月;1958年8月经冶金工业部批准,改名为石景山钢铁公司;1967年9月13日经冶金工业部批准,改名为首都钢铁公司;1992年3月更名为首钢总公司;1996年9月, 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冶金工业部批准, 首钢集团正式成立。1996年,首钢总公司被国家确定为512家国有重点企业;1997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首钢总公司成为全国120 家试点企业集团之一,首钢总公司是首钢集团的核心企业。
改革开放以来,首钢总公司经过20年的发展, 已从一个单纯生产型的钢铁企业,初步形成了以钢铁业为主,兼营矿业、机械、电子、建筑、航运、海外贸易等, 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 跨国的大型企业集团。1998年,首钢集团的销售收入增加到353.63亿元, 其中钢铁业188.67亿元,占53.35%;非钢铁业95.92 亿元,占27.13%;海外营业额69.03亿元,占19.52%。
5、重组情况
经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函[1998]34号文件批准, 首钢总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将其烧结厂、焦化厂、 第二炼铁厂、第二炼钢厂、第一线材厂、第二线材厂、 第三线材厂及相应生产、管理、销售部门投入股份公司。 上述经营性净资产经评估确认后的价值为301,169.66万元,按65%的比例折为196,000万股,由发起人首钢总公司持有,其余105,169.6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同时, 拟发行社会公众股35000万股,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筹委会于1998年12月17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京)企名预核[1998]第546406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办理延期)。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1999]91号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6、本公司主要产品品种,生产能力及市场情况:
本公司拥有铁、钢、 材相互配套的生产经营体系,拥有焦化、烧结、炼铁、炼钢、连铸、 轧材等全部工艺装备,主体生产设备达到了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 按设立股份公司的口径模拟,预计年生产能力为铁380万吨,钢340万吨,各类线材320万吨。
(1)主要产品品种:
本公司主要产品是线材,可生产φ5.5-14mm的规格;按含碳量可分为低、中碳钢、高碳钢,以及特殊用途钢,包括冷镦钢、焊条钢、预应力钢筋、弹簧钢等。
线材除广泛应用于建筑业外, 还可以生产钢窗线、钢丝绳、钢铰线、钢钉、电焊条等。
(2) 主要产品的年生产能力
生产能力:
名称 生产能力及指标
普通热轧盘条 120万吨
高速无扭控冷热轧盘条 200万吨
当前线材品种:
序号 品种 用途
1 冷拔碳素钢盘条 建筑用
2 优质低碳钢盘条 窗纱丝用钢等
3 优质中碳钢盘条 制水泥丁等
4 优质高碳钢盘条 制钢丝绳、弹簧等
5 碳素焊条钢盘条 制焊条
6 各种合金焊条钢盘条 制焊条
7 各种合金钢盘条 拉丝用
8 预应力刻痕钢用盘条 拉丝用
总产量 占全国的14.78%
(3)主要产品市场情况:
目前,本公司的主要销售市场是北京、天津、 河北及周边地区,另外,本公司产品还远销美国、 日本等国家及国内各省。1998年,本公司线材销售收入为661,680.85万元。
(4)获国家优质奖产品
单位 产品名称
一线材 碳素焊条钢盘条
二线材 高速无扭控冷普碳钢热轧盘条
三线材 高速无扭控冷普碳钢热轧盘条
高速线材装备国产化
单位 奖项类别 获奖年份
一线材 国优银奖 1985-1989
二线材 冶金系统金杯奖 1992--至今
三线材 冶金系统金杯奖 1997--至今
国家 1997--至今
7、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情况
本公司目前正在开发和即将开发的线材品种有:
名称 用途
高强度低松弛 用于斜拉桥的钢绞线、
高绞线用盘条 各种混凝土
构件的钢筋等
钢帘线用盘条 用于汽车轮胎的内衬
专用弹簧盘条 制作汽车、机械等各种高级弹簧不同强度级别冷墩钢盘条 制作各类标准件
以上各类线材都是目前国内生产少或质量尚不能满足客户要求,需从国外进口的产品。 也是当前国际上售价高,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
本公司计划于2000 年使首钢各类专用盘条(高附加值产品)的产量增至100万吨以上(约占线材产品比例的三分之一)。
8、政府的优惠政策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京财工(1996)1288号文件、 京财工(1997)1263号文件, 本公司发起人在本次改制前1996、1997、1998年享受所得税全额返还的政策。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京财工[1997]2036号文件, 本公司所得税实行“先征后返”的办法, 即在本公司依法交纳所得税后,将超过15 %的部分由北京市财政局返还给本公司,返还部分并入本公司税后利润,统一进行分配。
9、公司过去三年经营情况
多年来,本公司一直从事以线材为主的冶炼、轧制、制造和销售,主业收入占营业收入的99%以上。 本公司在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开发市场的基础上, 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1996年、1997年1998 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达到18.68%、20.13%、27.80%。
项目(单位:万元) 1999年1-6月 1998年
一.主营业务收入 566509.70 879743.39
二.主营业务利润 41039.03 84390.42
三.营业利润 41107.71 84432.77
四.利润总额 41107.71 84434.43
五.净利润 34941.55 84434.43
项目(单位:万元) 1997年 1996年
一.主营业务收入 879319.2 857725.55
二.主营业务利润 60433.70 55947.81
三.营业利润 60841.22 56317.82
四.利润总额 60841.22 56317.82
五.净利润 60841.22 56317.82
10、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
发行前
股本结构 股份(万股) 所占比例(%)
国有法人股 196,000 100
社会公众股
总计 196,000 100
发行后
股本结构 股份(万股) 所占比例(%)
国有法人股 196,000 84.85
社会公众股 35,000 15.15
总计 231,000 100.00
11、资产评估
北京德威评估公司对本公司进行了评估, 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德威评[1999]第016号),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京国资估[1999]316号予以确认,财政部以财评字[1999]305号文确认。截止1998年12月31日,本公司经评估的资产总额为78.93亿元、负债总额为48.81 亿元,净资产为30.12亿元。
12、公司发展规划
本公司将根据市场需要,提高转炉钢系统装备水平,实现工艺升级、产品换代;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力度, 积极发展钢材的精品化和制品化,提高产品技术质量, 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计划于2000 年使各类专用盘条(高附加值产品)的产量增至100万吨以上(约占线材产品比例的三分之一);实施清洁工厂战略, 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同步提高,树立与首都相适应的企业形象。
(七) 财务会计资料及盈利预测
以下资料摘自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99)北京京都审字第1152号审计报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筹)
一九九九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