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二年中期报告

  日期:1998.12.19 08:00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截止1992年6月30日,本集团各项经济指标公布如下:



               1992(1-6月)        1991(1-7月)





营业收入      4.2亿元人民币     1.7亿元人民币

税前利润     9301万元人民币    2890万元人民币

减所得税     1395万元人民币   433.5万元人民币

税后利润     7906万元人民币  2456.5万元人民币

每股税前盈利   0.38元人民币                —

每股税后盈利   0.32元人民币                —

注:1.1991年7月之前,本集团系国营企业,故未计算每股盈利。



2.每股盈利是以截止1992年6月30日会计期间内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247, 732,456.67股计算。



3.后附1992年上半年本集团经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损益表。



二、中期股利



董事会决定不派发中期股息。



三、业务回顾



1.股票发行及上市



上半年,本集团完成了新股发行工作,股票于3月30日获准上市交易。增发新股7150 万股,所筹1.5亿元人民币和1.5亿港元资金已按招股说明书所列之计划使用。9000 万元用于深圳市政规划中的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7000万元用于工业区开发和出口基地建设,7000万元用于房地产项目,1000万元参与深圳证券市场的调节基金,其余用作流动资



2.房地产



上半年本集团房地产投资2亿多元人民币,施工面积28.1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3万平方米,房地产销售收入2.75亿元人民币。



福莲花园8号地、嘉宾花园A、B座、皇岗二区住宅楼、 太宁路单身宿舍都已相继交付使用。



完成了天安国际大厦销售部分的工作,租赁也已开始,此项收入未计入中期报告中。



皇岗29万平方米土地的填土工程、皇洲大厦、淡水物业城、国贸广场、嘉宾花园C 座及嘉宾合楼等工程正在加紧进行中。



同罗湖区经济发展公司合作开发的大梅沙旅游项目将于今年泳季开业。



3.商贸及工业



国贸商场进行全面装修。



国际贸易中心进出口业务开展顺利,上半年创汇1000多万美元。



总投资2900万元人民币,本集团占65%股份的高科技工业项目——美林合成纤维有限公司正在进行设备选型,明年上半年试产。



4.证券投资



本集团今年上半年的证券投资由去年的284万元人民币增加到562万元人民币。





四、前10名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截止1992年6月30日,本集团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





    1.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186,011,890股

    2.平安保险                               1,715,000股

    3.Barclay Trust International Ltd        1,715,000股

    4.Conch Development Ltd                    892,000股

    5.Bermuda Tr.(FE)Ltd-GT Newly Industrialized Coun.FD 

                                               740,000股

    7.Earnguard Ltd                            644,000股

    8.Barclays International Ltd               600,000股

    9.East Asia Finance Co,Ltd                 532,000股

    10.中华车厂                                496,500股

前10名股东共持股193,565,390股,占本集团总股本257,511,890股的75.17%。

本集团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室成员及其持股情况自认购之日起尚无变化。



五、重要事项



与广东省其他7家单位在广州共同发起设立广东省华粤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总股本62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本集团持有800万股,占12.9%的股份。



成立全资拥有的深圳物业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负责本集团在上海及长江三角洲的房地产业务。



5月份成立深圳市国贸发展公司新疆商务处,负责本集团独联体及东欧贸易业务。



同江苏省科委达成合作成立合资公司协议,共同开发高新技术成果,建立起科研和市场及企业相联合、沟通的渠道。





六、关于溢利预测的说明



本集团中期业绩显示已完成年度溢利预测(招股说明书披露之1992年税后利润6184万元)的127.8%。主要是由于去年未能预见今年房地产市场如此蓬勃发展,因而作出了较为保守的预测。本董事会预测,除有不可预见之情况,公司下半年将继续保持上半年的增长势头,超额完成全年计划利润,争取全年税后利润达1.4亿元人民币。





七、下半年计划



1.确保房地产及其他业务的顺利进行



除继续建设天安国际大厦、嘉宾C座、嘉宾综合楼、皇岗三、四区工程、B119-13#地、皇洲大厦、国贸广场、淡水物业城等工程外,加快架空轻铁筹建、皇岗口岸区开发、龙珠工业区开发工作,为明年这几个项目的发展打下基础。



积极参与深圳市土地招标活动,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增加本集团在深圳地区的土地储备量。



商业、工业、服务业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争取全部超额完成全年利润指标。



2.设立国内投资网点



本集团目前已拥有近百万平方米的土地储备,考虑集团的长足发展,董事会已决定扩大在全国的投资网点。除上海、广州、新疆外,还将考虑在其他地区建立1-2个分公司,



为明年在国内房地产大量投资作好全面准备。



3.开展独联体贸易,拓展外向型业务



通过新疆商务处,重点铺开对独联体的贸易,结合本集团优势,逐步拓展该地区商业、



饮食业、工业乃至房地产业务。



4.完善股份制的规范化运作已试行的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下半年进入完善阶段,除对集团的投资管理、资金运用、经营管理体制的调整外,本集团聘请了国际独立会计师行对公司近3年的财务状况进行彻底审计,为本集团B股在香港注册做好准备。



董事长:黄秉泉



199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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