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方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FANGDA INDUSTRY COMPANY LIMITED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龙井方大城
法定代表:熊建明
联系电话:86-0755-6608482 86-0755-6608571-22
联系人:虞卫卫
一九九五年度溢利
深圳市方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一九九五年之除税前盈利为4,205.20万元人民币, 较一九九四年增加2,100.00万元人民币,或百分之九十九点七五。一九九五年股东应得溢利(即税后溢利)为4,205.20万元人民币,较一九九四年增加2,134.30万元人民币或百分之一百零三点零六,每股盈利为人民币0.32元。
主要财务数据
本集团截至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所编制之财务报表已经安达信国际会计师审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综合 合并
1995年 1994年 较上年增减(%)
销售收入 118,205 63,770 85.36
除税前溢利 42,052 21,052 99.75
除税后溢利 42,052 20,709 103.06
总资产 232,394 121,608 91.10
股东权益 198,372 100,212 97.95
其他财务指标摘要:
综合 合并
1995年 1994年 较上年增减(%)
每股盈利(元)(附注2) 0.32 - -
每股净资产(元) 1.53 - -
净资产收益率(%) 21.20 20.67 2.56
股东权益比率(%) 85.36 82.41 3.58
附注1: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并经营业绩及资产负债表乃按本集团之资料备忘录所载之国际会计师报告附注一编制基础而编制。
附注2:每股盈利计算方式为将本年税后溢利4205.20 万元人民币除以一九九五年未总股本13,000万股。
业务概况
销售收入较一九九四年增加5,443.50万元人民币或百分之八十五点三六,主要原因是新的先进生产设备在一九九四年六月份以后投入使用,生产规模的扩大,配合业务拓展,以致有以上的增长。
回顾及展望
一九九五年在中国继续加强宏观调控的经济形势下, 本集团藉以1SO9001加强内部管理,狠抓产品质量,不断开发新产品,并及时推上市场。一九九五年五月本集团成为国内同行业中第一家获得国际国内1SO9001双重认证证书的企业。 目前,本集团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有六大系列一百多个品种,由于本集团生产的产品种类多,使用面广泛,且有绝大部分的产品用于各类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及重点设施及重点项目如火车站,机场,码头及广场等。所以本集团一九九五年的业务并没有受到中国宏观调控政策的重大不利影响。一九九五年本集团实现销售收入11,820.50万元人民币, 税后溢利4,205.20万元人民币,超额完成了预计目标,较一九九四年分别增长了百分之八十五点三六和百分之一百零三点零六。
本集团发行5,000万股B股于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此次B股发行幕集资金7,409.70万元人民币(已扣除发行费用)。所筹资金主要用于扩大本集团在方大城之厂房,以及一条装饰材料生产线及所需配套设备等。到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集团已投入4,648.70万元人民币,用于以上项目的建设。
一九九六年,本集团正着力开发新产品市场,抓紧复合装饰材料生产线的引进工作,这种装饰材料可广泛用于制造铝板幕墙,室内装饰及家私等产品,在中国具有巨大的潜力。董事会预计,在无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情况下,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本集团一九九六年销售收入将不少于二亿零五百万元人民币,税后溢利将不少于六千六百万元人民币。
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截至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集团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 股份数(万股) 股权百分比(%)
发起人持股:
方大集团公司 6,112 47.0
香港集康公司 1,510 11.6
粤海公司 126 1
铜鼓公司 126 1
大卫公司 126 1
B股 5,000 38.4
境外投资者 13,000 100.0
截至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集团前十大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的持股情况与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B股上市公告书中刊登的一致。
重要事项
本集团于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日之股东大会上通过拟发行2,000万股A股 (其中公司职工股200万股)之事宜。于一九九六年二月十五日,本集团2,000万股A股(其中公司职工股200万股)之发行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复审。 本集团董事会预计新发行之A股(其中公司职工股200万股除外) 将于一九九六年上半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所筹资金将用于上述生产线的引进(二期工程)等项目。
本集团所承建工程之合约已向保险公司投保。
在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无重大诉讼,促裁事项。
股息
本集团董事会议建议以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集团总股本13,000万股派发一九九五年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2元(含税),共1,560.00万元人民币。连同已经派发之中期股息300.00万元人民币,全年共派发股息1,860.00万元人民币,B股股东的股息将以一九九五年度本集团分红派息公告宣布前一周深圳外汇交易中心每一港元兑人民币平均收盘价为折算汇率折成港币支付。
以上本集团董事会建议派发末期股息预案及派息时间,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公司年报
公司年报将于稍后派发给各股东.
深圳市方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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